➤ 我們對於野生動物的管理必須轉變觀念,如今國內獵殺野生動物用於食用的情況已經不是主流,市場上的野味更多是來源於養殖和走私。我國日後對於野生動物供應問題,應當將重點放在養殖和走私的管控上。
➤ 民眾理解的野生動物和法律上的野生動物並非完全一致。必須用百姓知曉、農貿市場容易識別的方式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宣傳,讓法律落到市場、民眾生活中。
➤ 國內的獵殺環節是最容易管控的,國外的獵殺環節,我國缺乏地域管轄權,只能通過國內的交易管控來反作用於獵殺環節。但交易環節出現的多頭管理,則是我國野生動物交易難以制止的真正原因。
▲陳瑞愛(左)工作照
雖然迄今為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到底源於哪一種野生動物,或者源於某幾種野生動物,尚沒有完全弄清楚。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新型冠狀病毒的中間宿主來源與野生動物有關。保護好野生動物,禁止獵捕、交易、利用、運輸、食用野生動物勢在必行,是每個國家、每個地區、每個人必須做出的自覺行動。我們要支持立法修法,依法推動法律和社會治理不斷完善,推動法律與法治相結合,使其成為促進民生、為民服務的手段。
通過修法補齊
野生動物養殖和走私漏洞
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引導民眾正確認識野生動物,補齊野生動物養殖和走私漏洞。野生動物保護法在2018年就修訂過了,但此次疫情的暴發,暴露了我們對於養殖野生動物、野生動物走私的管理漏洞。我們對於野生動物的管理必須轉變觀念,如今國內獵殺野生動物用於食用的情況已經不是主流,市場上的野味更多是來源於養殖和走私。我國日後對於野生動物供應問題,應當將重點放在養殖和走私的管控上。例如在穿山甲的走私上,應當與東南亞國家展開交流溝通,共同打擊走私行為。除了法律上配合外,還可以通過“一帶一路”的政策,給當地居民提供就業機會,設立穿山甲保護基金,在走私地區當地解決問題。
事實上,民眾理解的野生動物和法律上的野生動物並非完全一致。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定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民眾理解的野生動物,是指在大自然的環境下生長且未被馴化的動物。由於法律與民眾對野生動物的定義不同,部門對野生動物的多頭管理、職責不清,野生動物食用和交易行為屢禁不止,百姓冒險食用,引出未知的、不可預估的公共衛生風險,也導致公共衛生風險管理難度大、控制難。
為此,如果要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就必須用百姓知曉、農貿市場容易識別的方式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宣傳,讓法律落到市場、民眾生活中,才能真正保護野生動物。
將野生動物養殖規範化
做好野生動物分類,把“野生動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分清楚,將野生動物養殖規範化,並正式認定為農業經濟動物,嚴格管理。隨著我國野生動物生態變化,當前野生動物養殖產業是不少貧困山區的一個重要經濟來源,央視農業頻道也曾報道過無數農民依靠合法正規的野生動物養殖脫貧。在我國多個省份,人工養殖梅花鹿、林蛙、蠍子等,已成為作為藥用、食材等的新產業。例如,自然環境中的梅花鹿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獵捕會受到法律嚴懲。但由於人工繁育技術成熟,在一些地方,人工養殖梅花鹿已成為作為藥用、食材等的新產業。國家應評估出臺養殖技術成熟、適合人工飼養的動物名單,鼓勵開展技術研究,公佈技術標準。對人工繁育的野生動物進行定點加工,嚴格檢疫手續,允許這類物種進入市場,做到合法來源可追溯。設立一個正面的野生動物養殖清單,將當前已經合法存在的養殖戶和養殖小區逐步引導到等同於一般畜牧業常規養殖管理體系下,建立防疫、檢疫機制,不再視為野生動物管理。在轉移期間內,商家在銷售養殖動物時必須明確其為人工飼養。
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
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嚴厲打擊濫食野生動物行為,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教育。一是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地迅速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執法行動,形成強大聲勢,打擊濫捕濫獵濫食野生動物和走私、非法經營野生動物產品的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更加嚴厲的懲罰。切實強化野生動物分佈區的野外巡護和看守。在野生動物分佈的山頭、地塊、湖區,組織力量加強巡護和看守,嚴厲打擊濫捕濫獵野生動物行為,依法制止和懲處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損毀野生動物棲息地、干擾野生動物生息繁衍活動的行為,並收繳或清除獸夾、獸套等非法獵捕工具。
二是全面檢查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場所,清理整頓非法經營利用行為。尤其是對餐館飯店、花鳥市場、藥用野生動物原材料集散地和其他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較集中的場所,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經營利用非法獵捕或走私的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進行清理整頓,並依法懲處。
三是加強林業部門與海關、邊防、運輸等部門的協調行動,綜合整治,嚴查走私、非法運輸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的行為。
四是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教育。更廣泛地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倡導保護新理念,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保護意識。發動人民群眾關注、支持保護執法行動,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明確由市場部門
統一管理野生動物交易
明確由市場部門來統一管理野生動物交易端,彌補交易端管理漏洞。俗話說,沒有交易,就沒有殺戮。既然有人願意買、願意吃,就必然有人願意去冒著違法的風險獵捕和交易。這也是為什麼在明知有法律對野生動物實施保護的情況下,市場仍然交易不停,甚至公開交易的主要原因之一。
國內的獵殺環節是最容易管控的,國外的獵殺環節,我國缺乏地域管轄權,只能通過國內的交易管控來反作用於獵殺環節。但交易環節出現的多頭管理,則是我國野生動物交易難以制止的真正原因。非法捕殺由公安部門處理,非法養殖由農業部門處理,市場交易由市場部門處理。各部門的信息不通暢,造成管理上的漏洞。
我希望野生動物交易明確統一由市場部門管理,在野生動物養殖轉型時,要求所有交易者提供相關證明,無法提供證明的,以非法交易野生動物來處理。在所有的野生動物養殖都納入一般畜牧業常規養殖管理體系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處理不在養殖名單上的野生動物,根據情況來處理,發現非法養殖的,請求公安和農業部門協作,發現是屬於獵殺的,請求公安部門協作。
通過多種媒介引導民眾健康飲食
通過多種媒介引導民眾健康飲食,拒絕食用野生動物,從源頭預防疾病發生。在很多中國人的觀念裡,鹿茸能補血,五靈脂(鼯鼠糞便)能止血,穿山甲鱗片能通經下乳、消腫排膿……動物類藥材成為“滋補”的代名詞,且以野生為佳。這種對藥食同源的過度迷信,導致民眾對野生動物的追捧,冒險交易、食用,屢禁不止。事實上,無數的實驗都證明了野生動物營養價值與動物無異。在某些熱愛生魚片的人眼裡,野生的生魚片毫無疑問是一道珍饈。但三文魚、大馬哈魚、金槍魚等作為異尖線蟲的中間宿主,其體內感染的異尖線蟲如果進入食用者體內,雖然無法再發育為成蟲,但其幼蟲對人體的傷害也不容忽視。而蛙和蛇作為常見的被食用野生動物,則是某些迭宮絛蟲最喜愛的中間宿主。
即使對野生動物進行極度徹底的烹煮,那麼還必須面臨毒物富集的風險。即在自然界中,汙染物如重金屬通過較低營養級生物進入生物鏈,傳遞到營養級較高的生物,導致營養級越高的生物,其體內無法分解代謝的有害物質堆積越多,且重金屬無法有效去除。事實上,國家衛健委發佈《中國居民膳食指南》是最權威的,根據此書的內容即可做到健康飲食。
此次疫情給我們帶來的教訓是非常深刻的,但是,它也帶給我們收穫和啟示,那就是必須更加重視人和自然關係的協調,必須對包括野生動物在內的自然有敬畏之心,必須更加堅定地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確保每一項法律措施能夠得到充分落實、有效落實、不打折扣落實,必須做到令行禁止。修改相關法律,是從源頭預防疾病的發生。發展經濟、改善民生、促進社會事業發展,則是從源頭上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必須有機統一,密切協調,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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