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大理市委书记、市长等被免职撤职


2月初,一张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卫健局发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引发网友关注。《通知书》内容显示,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紧急征用”。

2月6日,@云南发布 通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

随后,大理市发布关于暂扣口罩一事的情况通报,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诚恳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今日(2月24日)最新通报: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其中,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等被免职撤职。

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大理市委书记、市长等被免职撤职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

1.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2.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3.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5.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

1.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

2.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

3.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汲取深刻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坚决防止和反对本位主义,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云南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大理市委书记、市长等被免职撤职


事件回顾:大理政府征用重庆口罩

2月初,网传编号为“大市卫征〔2020〕1-61号”的《通知书》显示,由于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严峻,“我市已处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状态,全市疫情防控物资极度紧缺。”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及《云南省突发应急事件应急征用与补偿办法》(下称《云南省应急征用办法》),经大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你(单位)由顺丰物流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依法实施应急征用”。

《通知书》还称,依据《云南省应急征用办法》,被征用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年内,向大理市卫健局提出书面应急补偿申请;逾期未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受偿权利。

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大理市委书记、市长等被免职撤职


盖有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公章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网络截图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这批物资(口罩)是重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企业采购的。

一封落款为2月3日,由重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小组发给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的《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资的函》显示,重庆方面在大理市扣下这批物资后曾发函索要,但由于口罩已经分发使用,无法追回。

重庆发出的《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资的函》全文如下:

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大理市委书记、市长等被免职撤职


此外,另一份编号为大市卫征[2020]1-8号、落款同为大理市卫生健康局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也被曝光,涉及“由顺丰物流从云南瑞丽发往四川省成都市的15件口罩”。

另一份落款为2月4日由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给大理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联系函》也显示,该指挥部委托黄石龙头企业华新水泥股份公司西部事业部和重庆市黄石商会企业(重庆市桥都医药公司等),协助采购一批医用口罩,物资目前正在大理市检查过程之中,“特请予以协调放行,驰援灾区”。

针对此事,2月6日下午,@云南发布 通报,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对大理州大理市政府及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征用疫情防控物资予以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近日,大理市卫生健康局对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承运的发往重庆市的口罩实施“紧急征用”。该做法严重影响了兄弟省市防控疫情的工作和与兄弟省市人民的感情,现决定对大理市政府、大理市卫生健康局进行通报批评,责令立即返还被征用的物资。

通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戒,深刻汲取教训,讲政治、顾大局,决不允许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若有发生,将严肃追责问责。

2月6日下午,大理市发布关于暂扣口罩一事的情况通报。通报原文如下:

大理市关于暂扣口罩一事的情况通报

2020年1月25日,大理市确诊第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大理市紧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时值春节,大理市又地处滇西交通枢纽,大量往来人员滞留,疫情防控形势极其严峻。加之,大理市没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采购的物资一时无法到位,疫情防控物资极度紧缺,已无法满足应对疫情防控的基本需求,一线防控人员防护工作存在极大隐患。特别是疑似病例增加,工作人员防护措施单一,许多工作区域连基本的物资保证都没有。为解燃眉之急,大理市在货物检查中对随车手续不全的口罩进行了暂扣,对全部暂扣的598箱口罩进行有偿应急征用。并将暂扣的口罩分配到辖区内各医疗机构、乡镇、街道、社区、公安、交警、交通、小区保安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

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我们诚恳的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方给予谅解。

为妥善处理好被征用口罩的善后工作,大理市成立了工作专班,主动与被征用主体进行沟通。一是对暂扣还未使用的口罩,能退回的将全部退回被征用主体,二是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通过沟通达成有偿征收协议的及时给予补偿,三是对已经使用,不能退回的,被征收主体又需要口罩的,我们将尽快补齐后退回。目前,大部分被征用主体对此次有偿应急征用表示理解,已兑付征用补偿款99.03万元,补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同时,在接到《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疗物资保障组关于商请放行暂扣物质的函》后,大理市及时与重庆方进行沟通,已于2月5日达成共识,将对暂扣口罩予以全部放行退还

我们将吸取教训,全面排查,无论再急再难,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恳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对大理市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关心和支持。

大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云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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