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定不能未婚先同居”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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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一定不能未婚先同居。”

小薇不完全贊同,縱然未婚同居有很多壞處,但也有對感情,對以後生活有益處的方面。所以這個問題不能絕對化,還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關於未婚同居的利弊,我們根據不同年齡段來做分析。

  1. 早戀同居有害無益,在這裡我們把14-20歲之間男女的同居稱為早戀同居。

    說到未婚同居,繞不開的一個話題便是早戀同居。

    早戀同居一般都以所謂的愛情破產,男女分道揚鑣而結束。最終對女方身體,心理都會產生很惡劣的影響。

    首先說身體,這個階段男女身體都處在發育階段,過早的交匯融合,有可能會對身體某些方面的發育有抑制作用。另一方面,相關生理衛生知識的缺乏,也會導致各類相關疾病的侵擾。

    再說心理,這個階段,男女的性格以及對愛情的認識理解都處在養成期,因為戀愛同居而後愛情的破滅引起的心理波動,很可能會影響一生的情感幸福。

  2. 適婚年齡的未婚同居。在這裡我們把20-40歲之間男女的未婚同居稱為適婚年齡的未婚同居。

    這個階段男女無論從身體到心理都已經發育成熟,對於愛情有了自己的認識與理解。

    在這個階段,感情發展到一定階段不妨同居。這個階段的男女同居具有以下好處。

    a、使男女感情再上臺階,促進男女感情生活的融洽。

    在戀愛中,男女放心將自己所有義無反顧的交給對方時,便是對愛情的信任,這種信任進而能促進感情的融洽。

    b、同居能夠更好的瞭解對方的優缺點,進而做更好的選擇。

    只有同居才能更大程度的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性格特徵。讓女孩子在最終步入婚姻殿堂之前做出正確選擇,不至於盲目選擇,後悔終生。

    c、未婚同居可以使忙碌工作的男女在緊張的工作之餘得到身心的放鬆。

    d、未婚同居更能增加男女在戀愛中的責任感。

    未婚同居在很多時候相當於一種婚前試婚狀態,可以讓男女更早的體會到家庭的責任。

  3. 大齡中年男女,老年男女的未婚同居問題。

    中年男女,老年男女可能因為喪偶,或者離婚,需要找尋新的配偶,這時候就有可能產生未婚同居問題。

      小薇覺得,感情到了一定程度,順理成章,順其自然就好,不必要太看重,把問題複雜化。

    最後,小薇要說,適婚年齡的男女,未婚同居已經成為一種常見現象,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大多數國家適婚年齡的男女未婚同居比例在50%以上。

    所以,未婚同居自然是有弊端,未婚絕不同居自然也是有很多有利方面,但是未婚絕不同居,在當今社會具有很大的不可操作性,作為一個完美主義者的現代女性已經極為不易,再找一個理解你、支持你的做法,願意和你一起堅持的男子那就難上加難了。

    目前社會上未婚同居女子被別人看輕的情況確實存在,不過這種偏見正在逐漸淡化。

    小薇以為,無論男女,最高貴的絕不是身體的完美無瑕,而是精神世界的高潔純淨。獲得別人尊敬的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後天的學習努力,做更好的自己,不負時光,不負期待。


    慕容小薇


    我非常認同這個觀點。女人一定要自尊自重自愛。未婚之前千萬不要同居。

    一,未婚同居,會給自己的身心受到傷害。一位朋友的女兒,和她談了半年的男友在一次約會時,倆人按耐不住內心的狂熱不小心同居了,過了一段時間,朋友的女兒發現自己懷孕了,她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男友,誰知男友不冷不熱只撂了一句話:把他做了吧,我還沒準備好。然後就去外地了,從此再沒和她聯繫。朋友的女兒在媽媽的陪伴下去醫院做了人流。她的身心受到了嚴重傷害,到現在事情已經過去三年多了,誰再給她想介紹對象,她都不搭理。把朋友愁的不知該怎麼做女兒才能好起來。所以,女人要自尊自愛,才會以免受到傷害。

    二,未婚同居,男人和雙方家長都會覺得你輕浮,會輕視你。認為你就是個沒原則的人,甚至婚後不尊重你。我村子有個女人,就是和老公未婚同居的,婚後她的男人每天吃喝嫖賭,家裡的事他從不關心,女人實在撐不下去時,找他理論,男人不但不改自己的惡習,還揚言當初是你投懷送抱,現在我想幹啥就幹啥。女人心軟,看著未成年的孩子,只能默默流著淚承受。所以,女人一定要自重,男人才會尊重你。

    婚姻是神聖的,希望男女都要自尊自愛,對家庭負責,對對方負責。


    夏天的味道劉惠萍


    老阿姨說一句!不要同居,不然虧的只有女人,從來沒見過哪個男人同居會虧本的,本人親身經歷,一起四年,同居兩年,傷了心,失了身,肚子還死過人。這等於嫁過了,明白嗎?除了沒有結婚證,你們肯定想說不是每個人都會跟我一樣,當然,祝你好運,但是現實就是百分之八十的女人都是不幸的,這代價太大了,除非你有百分百把握你們能走到最後!每個女孩同居前都是把他當做最後一個,都是會以為我們一起可以好好的走下去,但是現實啊!所以這種事要慎重慎重再慎重,你同居一次就等同於把你身上的衣服一件一件脫了,你想再穿回來?比登天都難,保護好自己吧!


    沒有太陽天也會亮


    這是一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問題。我個人不太贊同這個觀點。儘管在現實生活當中,我是一個禽獸不如的人,骨子裡面仍然很傳統。幾次情感經歷,交往了幾個月連手都沒拉過的經歷也有,即便第1次躺在床上相擁而睡,沒有發生任何關係的也有。所以有朋友戲稱我的這些經歷叫禽獸不如。我們從傳統觀念轉到了現代社會思維差別的容忍度仍然存在差別差異性,我們隨心而動,隨意而為,但絕不是隨便。

    很多人就會覺得未婚先同居,女人吃虧,但是你細想一下,都是周瑜打黃蓋。感情經歷到同居,這是一個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的事情,與結婚證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考驗一段婚姻的和諧程度並不是以一紙婚書為標準的,也不是因為同居的關係而造成的。而是兩個人基於相同或者相似的價值觀能夠走到一起,朝著共同的目標而前行的相濡以沫的一生。任何事物都具有多面性,有利就有弊。都是成年人,利弊就不用去分析了。我想要說的是,愛就請深愛,以結婚為目的的去談戀愛同居,都是可以的。

    像那種用身體用青春去換取自己奢望的東西,就不在我的討論之列了。作為一個有一定的道德規範的正常人來說,他必然會衡量考察對方是不是可以託付終身的人才去考慮同居的問題。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奶奶經常說的那句話,天底下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很多時候,我們是凡人,生在這個凡間,情到深處不自禁。做任何事情,可能需要一種謹慎的態度和心態,否則,後果很嚴重,結果很悲催,但那是你自己所做的選擇,也必須自己承擔!


    駱正興945


    現在這個社會,有了對象不同居會被大家笑的,說你不正經,不是個好孩子!

    我和對象同居一年多了,未來的婆婆公公,每天都樂,給錢,給做好吃好喝。

    我和對象被子不疊,屋子不收拾,每天樂哈。

    同居了,才是一家人。也是最受歡迎的人。你不同居說你有病,十有八九吹燈!


    一杯仙


    試婚沒什麼錯,戀愛只是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適合不適合一起生活和戀愛是兩碼事。我和老婆就是先同居又結婚的。彩禮沒要,我倆商量著來的,結婚的問題現在不再是兩個家族的事了,那是農耕時代,現在更多的是兩個人把關係處理好。老婆現在有點覺醒了,說當初對我那麼好,我每年給她點錢,她就很感激。哈哈。


    洲洲悟聯


    其實這個問題是一個偽命題。感情,是人天性與生俱來的。婚姻,是為了社會穩定而設定的一種特定的社會契約關係,與道德無關,與感情有關。有的人看到這裡希望不要誤解我說這個話的初衷,以為我是耍流氓。事實是,其實有很多很多事實的夫妻,是根本沒有結婚證的,特別是在過去五六十年代出生的那一代人,包括我父母,我老婆的父母,都沒有結婚證的,一掛爆竹,一床新棉被,一桌簡單的酒菜,幾個要好的鄰居朋友,就這樣在一起了。這裡提的這個問題,你也可以說你對,我不反對。但其實在每個人最最深處的最真實的內心底,我想問一句,感情在,人在,哪裡不是家?怎麼住又有什麼關係?感情沒了,人在,有一張契約,貌合神離,又有何意義?

    當然,理想的狀態是:一切美滿,彼此成全,你想結婚,我們就結婚,你想得到大家的祝福,那就去獲得大家的祝福。在感情的前提下,這些都是小事。

    我想,住不住在一起,這看個人的感覺,當然還有造化,不是所有人遇到的都是好人,也不可能都是人渣。

    平心而論,正經的人婚前住一起,如果最後不能在一起,當然相對來說女孩子吃虧一些,所以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要看情況,看人,看你們如何經營,但願有情人終成眷屬,少一點悲劇,多一點平安喜樂!


    龍裕州


    這個視情況而定吧,我自己離婚後也認識了一個女孩子,才在一起一個月左右!她就說她想搬來我家一起住,但是我拒絕了!我可能一個人住習慣了,平時出差應酬回家總喜歡一個人宅家裡,沒事上網研究一下做菜或者做一些甜品,或者一個人泡杯咖啡坐陽臺看看新聞看看書什麼的!可能是我自己還不適應兩個人重新開始類似於婚姻的同居生活吧,也並不是所有男人都希望自己女朋友和自己同居!如今自己依然單身,但是也享受單身!所以同居也好,分開住也罷,適合自己就好!


    一縷陽光映孤影


    說一定倒未可。能不就不。現在是一個什麼都速食的時代,就是因為速,所以有時候難免不精緻,顯得廉價。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白月光吧。希望自己愛的那個人,最愛只愛自己,以前也沒有發生過同居懷孕之類的故事。

    我一個女同事,上班沒幾天,就和一個男同事在一起了,並迅速開始同居。沒過多久就開始吵架。說愛嗎?我並不覺得。感覺太多人已經不當一回事了。這種在我看來是明顯不自愛不可取的做法。

    不過不知道你們是否還記得一個詞叫試婚。很多談戀愛的男女,沒有生活在一起過,憑著一時的衝動步入婚姻,才發現彼此的生活習慣和性格很不相同。過的並不如想象中幸福,反而一地雞毛。

    所以在我看來,同居與否不是硬性的。關鍵是你要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太容易得到的,往往不會被珍視。也說明了一個人對自己的態度。


    葉若安


    我的觀點就是:作為一個女人首先要自尊、自愛,千萬不能未婚先同居,不然的話受到傷害的仍然是你自己一個人!

    所以說我十分贊成這一句話。

    你知道未婚先同居能夠給一個女人帶來多麼大的一個傷害嗎?下面小編就給你分析一下

    第一,心理上的傷害

    當一個女人在沒有和自己的男人領到《結婚證》書以前,千萬不要把自己的身體做代價,不然的話受到傷害只有你自己。應該把自己最寶貴的東西留在新婚之夜,萬萬不能草率從事,未婚先同居。

    故事一

    婷婷和自己的男朋友談戀愛一年多了,有一次婷婷過生日,她的男朋友給她舉辦了一個非常典雅的生日派對。

    男朋友透過燭光透影,看到了自己的女朋友楚楚動人,在醉意之間,就和自己的女朋友未婚同居了。

    沒有想到,這一次的同居,竟然是自己的女朋友未婚先孕了。這個突如其來兆頭,給了婷婷當頭一棒。

    於是,婷婷就把自己懷孕的事情告訴了他的男朋友,問一下自己該怎麼辦?

    誰知道她的男朋友對她說道,千萬不能把孩子生下來,因為我們兩個人都現在正處於學習階段,真的還沒有做好馬上結婚的心裡準備。

    就這樣,婷婷在男朋友的陪同下,自己做了人流。而自己的男朋友對自己也是漸行漸遠了。

    到最後,這個男人還是沒有娶婷婷做老婆,婷婷心裡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這個痛苦真的是超乎你的想象。

    她的心理陰影一時半會都走不出來的。可以說她現在是談婚變色。

    第二,身體上的傷害

    當一個女人沒有自己的貞操奉獻在新婚之夜的時候,那麼這個女人就是對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糟蹋行為!

    因為一個女人最寶貴的就是自己的貞操,這個貞操可以說是比自己的生命都重要。

    那這麼重要事情,作為一個女人為什麼不能留在新婚之夜,而是留在未婚先同居呢?這是不是對自己一個女人極大的不負責任呢?

    故事二,

    楊女士35歲了,談了幾次戀愛,並且都還和男人未婚同居過,最終這幾次戀愛都沒有成功,人們都在背後偷偷地說這個女人是一個石頭女人,沒有性功能。

    這個楊女士的心理受到了極大的打擊,她真的害怕別人在背後說她是一個石頭女人。

    就這樣,她越是害怕別人說自己,她就想越和別的男人未婚同居,她的意思就是證明自己不是一個石頭女人,可是這個楊女士越是這樣做,男人們越不敢娶她為妻子。

    最後,這個女人去了醫院檢查,檢查的結果她就是不告訴任何人。

    就這樣這個楊女士到現在還沒有嫁出去,真的成了一個嫁不出去的姑娘了。

    與此同時,她的精神打擊真的是太大了,整個身體都快要垮掉了似的。

    由此可見,作為一個女人,千萬不要把自己身體開玩笑,如果一個男人在和你沒有結婚之前,就是再誘惑你,再幹柴遇到烈火,你必須要保持一個清醒的頭腦,千萬不要和這個男人未婚先同居,不然的話受到傷害的仍然是你自己一個人。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這兒吧!小夥伴們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都留言評論一下吧!如果你喜歡我就關注我。我是中國情感喬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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