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啥要提取盈余公积,放在未分配利润里不是一样吗?

玩的就心机


钱的用途不一样!

企业赚了钱(利润总额),需要进行以下分配:

1、分给国家

就是我们熟知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企业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分给企业

就是你提到的盈余公积,顾名思义就是公司的积累,用于转增资本、公司扩大再生产、送红股、补亏!是法人留给自己的钱袋子。

3、分给股东

未分配利润是可以分给股东的钱,先留下公司的,才是能分给股东的!

相当于一个人的三个口袋:

第一、二个口袋装满,才有第三个口袋;

第一、二个口袋的钱不能装在第三个口袋,

第三个口袋的钱能代替第二个口袋工作。


简茧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都是企业的留存收益。但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

企业如果当年实现了净利润,要按照顺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这两者的区别在于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是规定的,公司制企业按照10%的比例提取,累积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后者是由企业自行决定的,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提取。

盈余公积主要是用于几个方面,包括:弥补亏损、转增资本、扩大企业生产经营。

从用途上说,盈余公积的提取是想建立企业的一道安全阀,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进行限制,更有利于企业保持稳定、持续的发展,也有利于对债权人的保护。之前不少欧洲大国,也都有类似的相关规定。不过比例没有那么高。上限不超过10%。

其实在实际当中,企业面临比较多的不是过度分红的情况,而是不分红的情况。有时候账面是盈利的,数字也不小,但是却没有现金,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不进行分红;此外,也有因为分红涉及到20%个税的问题,而谨慎分红的,当然,还有长亏不倒的,涉及不到这个事情。

笔者曾碰到过一个经营化工产品的小企业,其中有一个产品是当地垄断的代理商,所以企业盈利和现金流都非常好,每年都盈利,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但老板也只进行了合理的分红,因为企业要不断发展壮大,都分了,又怎么实现呢。所以,老板们其实自己也是清楚的,不会盲目地进行分红。

时代在发展,我们的会计准则也是在不断地与时俱进。未来的发展,一是与国际趋同,二是要符合我们国家发展的现状。所以笔者认为,对于这个科目设置的意义,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思考的空间。


财会小童


对股东的限制,对企业的保护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从法律角度来说,盈余公积是对股东分红权的一种限制,也是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种保护。无论什么企业,都有一定的社会性质。企业关系到社会生产、就业,关系社会福利和社会稳定,因此,保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有正面的社会效用。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区别

不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在会计账簿上的记载不同,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主要的区别是,未分配利润企业可以自主决定用于任何合法使用的地方,而盈余公积的使用要受到很多的限制。

从企业盈利中,用法律规定的方式,提取一定的利润,作为企业的“家底”,不允许分配给股东,也不允许投入一般的生产经营,是保障了企业的生存,也是对股东分红权的限制。当企业亏损时,拿出“家底”来弥补亏损;当企业要扩大时,可以转增资本,用于扩大再生产。


与同法律


说起来,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这些财务上的概念还真是挺晕的。

如果不是财务专业,其实可以想简单一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盈利之后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公司的长期持续经营。

公司的利润是属于股东的,对于利润的分配,公司有较大的自助权利,那为了防止股东总是想着要分红,甚至把所有的利润都分干净,影响到公司未来的正常经营,那就有一点小限制,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也就是,企业必须将一部分的利润留存在企业内,成为未来的资本,而不是说赚多少钱就让股东分得干干净净。

这样做的目的还有一个,也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从资产负债表的角度,公司利润是债权人和股权人所共享的,虽然利润已经是扣除里利息之后的,但分红是实打实的现金流出,如果所有的现金都被用来分红,那未来债券人的本金安全可能就没办法得到保障。


康愉子


概念:

盈余公积指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存留于企业内部、具有特定用途的收益积累。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润。

盈余公积有强制提取的部分:我国主要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法定盈余公积。上市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任意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前者以国家的法律或行政规章为依据提取,后者则由公司自行决定提取。

用途受限制:主要是弥补亏损、转增资本、分配股利,但是这些都是有具体规定的。

1、盈余公积弥补亏损。企业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2、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分配股利,原则上企业当年没有利润,不得分配股利,如为了维护企业信誉,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后,该项公积金仍有结余。
(2)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时,股利率不能太高,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

(3)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总结:企业之所以要提取盈余公积金,一方面是企业自己资金的需求,另一方面更多的是法律的规定,防止企业瞎搞,法定盈余公积金有强制提取的法律保障,包括用途,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未分配利润,则不然,企业内部就可以自己决定,自由性强啊。


星儿花儿


在公司制企业当中,盈余公积有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以不在提取,任意盈余公司主要是上市公司按照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一部分利润,提取比例由企业内部自行确定。

法定提取的盈余公司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转增资本或派送新股等。

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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