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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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是法理学上的知识点,说明了司法与执法的区别,现梳理如下,供参考:

法的实施

  • 法的实施,亦称法律的实施或法律的施行,是指法律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具体运用的过程。在被创制出来之初仅是一种文本意义上的法律,是处于应然状态的法律。通过法的实施,法律文本才转化为现实的行为规范,从应然状态进入实然状态。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四个环节。

司法的含义

  • 司法,又称法的适用,通常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方式,对实现立法目的、发挥法律的功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司法的特点

  • 司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按照法定职权实施法律的专门活动,具有国家权威性。在我国,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专门机关,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从事这项工作。在中国,司法权包括审判权和检察权。审判权即适用法律处理案件,作出判决和裁定;检察权包括代表国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等。司法机关依照法律代表国家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 主体不同。司法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适用法律的活动,而执法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来执行法律的活动。
  • 内容不同。司法活动的对象是案件,主要内容是裁决涉及法律问题的纠纷和争议及对有关案件进行处理,而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行政管理的事务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执法的内容远比司法广泛。
  • 程序性要求不同。司法活动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司法机关的活动一般都有相应的较为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如果违反程序,将导致司法行为的无效和不合法。而执法活动虽然也有相应的程序规定,但由于执法活动本身的特点,特别是基于执法效能的要求,其程序性规定没有司法活动那样严格和细致。
  • 主动性不同。司法活动具有被动性,案件的发生是引起司法活动的前提,司法机关(尤其是审判机关)不能主动去实施法律,只有在受理案件后才能进行应用法律的专门活动,而执法则具有较强的主动性,对社会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责要求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地去实施法律,而并不基于相对人的意志引起和发动。
  • 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审判权仅指适用法律处理案件,作出判决和裁定,不包括民事执行程序,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可能有主动性。
  • 以上内容主要来源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2019版)第一册。


教育与法律之一


很多人都认为这个问题存在错误,其实这个问题是没有错的。没有告诉就没有法官,这里的告诉并非我们通常理解的告诉某人什么事的告诉,而应该理解为起诉的意思。民间说法,你侵害我的权益,我就去法院告你,与小孩讲的你欺负我我就告老师是一个道理,所以这里的告诉其实是起诉的意思。其实题主说的这个问题是比较出名的一句法律谚语,没学过法律的人肯定是不知道的。没有告诉就没有法官,其实说的是民事案件的处理,因为几乎所有的国家民事纠纷都是适用不告不理原则,意思是你民事权益遭受侵害但你不去法院起诉,那法院也不会主动保障你的权益,所以从这个角度说没有了起诉当然也就没有法官了呀。



小法匠


这是由不同国家机构的分工不同确定的,法官不能越权去行使行政权,检察权和监督权。长江受到污染,只有检察机关起诉。法院才能介入介入审理,发生家庭暴力,只有受害人告诉法院才能介入审理,合同发生违约,只有相对方起诉法院才能介入审理,这也就是说的法律的被动性。案件没有进入到法院之前。法律认为社会都是在一个稳定的状态,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的意思,就是没有争议,就没有裁判的意思。


照华1


没有告诉人就没有法官?没有逻辑的问题?

但是你应该说的是没有“公诉人”就没有法官!

广义来说,公诉人相对于法官不论存在不存在,法官都在,这是恒定不变的!

狭义来说,没有公诉人只是相对于某个案件来说就没有法官!


不吹不自黑


可能是状字,打错成诉了。狭义特指打官司。


用户5081044165034


我理解的意思是,没有诉讼,就不需要法官了!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群体有社会,就会有制度有争论存在,一个社会不可或缺的三大职业法官,医生,教师!


曾经的火头军


无论有没有告诉人,都会有法官!如同你是否当爸,都不影响有爸的存在!


InAndOn


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恩。


田娘娘我呀


提问者是不是打错字了?告诉人?是公诉人或者是被告人吧?回答你的问题是的!没有因就没有果!


我一键盘砸死你


还没弄懂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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