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重达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汤了吗?

范才茂


我们先来说说这个福王。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郑贵妃,是神宗最得宠的妃子。明神宗的长子叫朱常洛,他的母亲是个宫女,朱翊钧很不喜欢她,他一直想废长立朱常洵为太子,但是群臣和太后一直坚定的支持长子朱常洛,明神宗一直拖着立太子之事。

围绕皇太子的册立问题,大臣们与皇帝斗了十五年,期间发生很多事情,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国本之争”,国本之争是万历一朝最激烈复杂的政治事件。郑贵妃宠冠后宫,为儿子朱常洵明争暗夺太子之位。满朝文武呼吁尽快确立太子之位,以告天下百姓,明神宗就是不听。

(明神宗)

太后不得已亲自出面干预,质问明神宗:"文武百官上表请求立长子为太子,你为何老拖着?"。明神宗说道:"他是宫女生的。"李太后听罢此言,龙头拐杖往地上一捣,指着儿子大骂道:"别忘了,你也是宫女生的!"明神宗这才想起自己的亲娘原本也是宫女,也是被隆庆帝"临幸"后生下自己的。明神宗羞愧万分,无地自容,闭口无言。

在李太后和群臣的上疏劝谏下,明神宗迫不得已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立已经年满19岁的朱常洛为皇太子。 同时封皇三子朱常洵为福王。

朱常洛被封为太子之后,福王生母郑贵妃心里很是不平,在宫中百般侮辱朱常洛生母王恭妃,甚至在明神宗面前称她为"老妈妈",明神宗并不加以制止,心里对王恭妃感觉更不好。

明神宗自觉对福王心理存在亏欠,将他安置在洛阳,从小娇生惯养的朱常洵终日饮酒取乐,骄奢淫逸,大肆敛财。他的封地本来就有一万九千顷,但是还不知足,四处侵占民田,加之河南连年遭受旱蝗之灾,饥民相食,民不聊生。世间都说先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

1640年,李自成攻下永宁、宜阳之后,下令务必抓住福王。此时的福王终于清醒,把三将召入宫中,摆酒设宴,并拿出千金招募勇士,第一仗成功将李军退却,然而半夜,王绍禹的亲军挥刀杀死防守城墙的士兵,打开北门引贼入城。

当时300斤的朱常洵仓皇逃跑,无奈身子太重,只能藏匿于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军跟踪而至将其捉拿,朱常洵当场被杀,家里的财富也被抄的一干二净。

民间传言,福王被俘后,李军将福王的肉一片片割下 吃了,并绘声绘色的记录了这一过程:福王被捉后,乞求李自成饶他不死,李自成怒其所作所为,将他痛打四十大板,打得血肉横飞之后,再一刀砍死,将头颅示众。命人将身上肉割下来,与鹿肉同煮,并取名“福禄宴”。

(福王被捕)

民间更有传闻,李自成让手下人把福王绑起来,去掉毛发,剥去指甲,剥光洗净,然后让厨子斩杀几头鹿,放入锅中,一起煮,福王痛苦呻吟,被活活烫死,变成肉汤。民间的传闻实在厉害,也可见老百姓对福王恨之入骨。

如果按出土的福王朱常洵圹志,打破了福王被吃的传闻。圹志上记载: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等美化福王的内容。

彭孙贻在《流寇志》上对此事有比较详细的记载: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尸王城下,承奉二人乞葬王而就死,自成许之。敛王于西关,遂自尽于侧。

通过以上记录可知全貌:福王朱常洵为义军所擒,苦苦乞活,李自成对他厌恶至极,遂将其带到宴会上,活生生割掉一大块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作为下酒菜,让他看着吃完(或许还逼他吃了点),之后处死,但没有继续吃掉尸体。两太监跑去哭祭,李自成准许他们办理福王的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地的。

崇祯帝在得知福王被杀的消息后难受万分,予祭葬从优,一切丧礼较其他藩王倍厚,赐谥恭王,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初八日葬于邙山之原。


而知而行的历史


民间野史里是有这样记载的,说李自成的起义军破洛阳城后,活捉了福王朱常洵,李自成端坐殿上亲自审问了福王,贪生怕死的福王,吓的体若筛糠,一个劲地叩头请求饶命,李自成怒斥道:“你身为亲王,富甲天下,今饥荒年岁,百姓无以果腹,你却不肯一丝一毫赈济灾民,留你何对的起天下百姓”,遂命人暴打四十大板后,砍头示众,农民军士卒出于义愤,将其尸体剁成肉酱,掺杂以鹿肉下酒,称为福禄酒。



还有一个版本,前面都一样,福王被砍头后,李自成命人将重达300斤的身体,像猪一样洗净内脏,剔去发毛,拔除指甲,又杀了几头鹿,拌以姜、蒜、葱等香料,放入几只大锅里一起炖,然后摆酒开宴,称为“福禄酒会”。

对于这些记载,听起来过瘾,可信度却不高,想想明末至今,不过四百多年的历史,早以过了吃人肉的年代,即然已经攻占了城池,不至于没粮食吃吧?能有鹿,说明粮食还是有的,不管出于义愤也好,出于享受也罢,都不足以为取信。



道是《明史》《圹志》和《流寇记》对此事的记载,可信度比较高,综合起来大意是:福王被擒后,李自成对他厌恶之极,命人割了他身上一块肉,剁碎和鹿肉拌在一起作下酒,让他亲眼看到盘剥百姓的下场,处死后并没有继续吃掉尸体,而是允许两个太监为其办理了丧事,因此福王是有葬身之地的。


到底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谁也不知道,不知您是怎么认为的呢?请说出您的想法。

谢谢阅读


雪上长留马行处


崇祯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迅速攻破洛阳,第二天将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获。《明季北略》里记述了朱常洵不同寻常的死法:像杀猪一样把他扔在架起来的千人锅里烫洗一遍,洗剥干净剁成肉块,放上佐料,连同几头梅花鹿的肉一起炖熟,然后与将士分享食之,美名其曰“福禄宴”,倒是没有枉费朱常洵这养了几十年的300斤肥膘!


《明史》中没有福王被煮食的记载,只说福王被抓后当场被杀,尸体被手下收走了。同样一件事为什么会被传的如此迥然呢?《明季北略》是生于万历年间的计六奇走访民间之作,所以福王被煮食的说法不管真假都表达了民间对福王咬牙切齿的痛恨,不然不会让自己心目中的起义英雄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朱常洵到底做了什么让老百姓这样痛恨他呢?

朱常洵是万历皇帝的第三个儿子,母亲是万历皇帝的宠妃郑贵妃,爱屋及乌,朱常洵成了万历皇帝最喜欢的儿子,不用郑贵妃的枕边风,他都有想立朱常洵为太子,让他在自己百年之后继承大统的私心。但是他们的祖宗朱元璋在开国之初就定下了太子“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皇明祖训》,祖制不可违,就算你是皇帝都不行!所以大臣们轮番阻止万历皇帝立朱常洵为太子,可是长子朱常洛是万历皇帝和一个宫女一夜情的结果,向来就不受万历皇帝待见,面对大臣们此起彼伏的一轮轮抗议,万历皇帝就以不上朝来对抗,这就是著名的“国本之争”,而万历皇帝这一任性30多年的不上朝,直接导致明朝中枢机构的崩塌。


冷战的结果是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皇帝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不甘心的万历皇帝还不忍心让朱常洵离开自己去就藩,一直养在身边29年,直到有人进言郑贵妃和福王要谋害太子,才不得已让他去富庶且离自己最近的洛阳就藩,并赏赐了超乎想象的金银财宝,甚至把四川的盐税、茶税变成福王的私房钱。

而福王从小娇纵惯了,到洛阳以后索性就只管吃喝玩乐。《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想着有这样常年罢工不值班的父亲,他也不会有什么远大理想,不干好事也就罢了,大不了养自己一身300斤的肉,可是他不顾连年的旱涝蝗灾,兵祸不断,士兵食不果腹的情况,只顾自己享乐,难怪民怨沸腾!当李自成兵临城下时,依旧不舍钱财,逼得将士打开城门让起义军顺利的占领了洛阳,他自己又没有自杀的气节,早晚落得个“好死”!



墨梅逸清寒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这是一个疑案,很难有明确的结论。

民间传说是这样:

福王是万历最崇爱的一个儿子,被安置在洛阳。福王骄奢淫逸,特别贪财。

他在洛阳大肆敛财,聚敛土地。他的封地本来就有一万九千顷,却还不知足,四处侵占民田,完全不顾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户强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户因此举家逃亡甚至自尽。

随后,河南连年遭受旱蝗大灾,到了饥民相食的地步。当时退休的兵部尚书吕维祺多次入王府,劝福王拿出部分财产赈济饥民。

福王嗜财如命,不予理会。

福王的民愤很大,而且也是众矢之的。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巨额财富,一种说法是超过了国库。

所以,李自成下令务必抓住福王。

农民军攻破洛阳后,福王试图逃走。他的身体过于肥胖,体重高达300斤,目标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结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静的迎恩寺,被农民军生擒,家里的财富也被抄了个干净。

据说福王果然是巨富,金银珠宝数都数不过来,帮助农民军维持了多年的军费。

至于福王的下场,正史说他被农民军杀掉了。

明史说福王逃到迎恩寺,被农民军找到,当场杀死。后在部下哭求下,农民军允许他们找了口棺材将福王安葬。

正史没说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过,明季北略这本书里面记载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计六奇根据北方民间一些故事,编纂的一部通俗史书,里面很多是以讹传讹。

书中认为福王被抓住后杀死,当天农民军举办演习,从300多斤的福王尸体上阁下肉,同王府花园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给大家食用。农民军将这个叫做福禄酒或者福禄宴。

民间的传说就更可怕:福王见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头,祈求饶命。李自成见福王如此没有骨气,非常鄙夷。当时李自成部下很多人还是忠君的,只是迫于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试图让部下和明朝势不两立,此次想出一个好办法。他让手下人把福王绑起来,去掉毛发,剥去指甲,全部剥光洗净。然后,橱子到王府后园斩杀了几头鹿。

李自成将福王和鹿,放在一个巨锅,一起煮。福王在锅中痛哭呻吟,祈求饶命,但最终还是被活活烫死,变成了肉汤。李自成亲自取名为“福禄宴”,与手下将士们共享。在李自成看来,只要喝过福王的肉汤,部下也就无法回头,必须和他一条心了。

不过,这只是民间段子而已。

一般认为,福王肯定被杀,最多被割下几块肉吃掉而已,被煮则不可能。

原因很简单。满清编纂明史的时候,距离福王死亡并没有多久,基本历史事实还是可以搞清的。

而满清写明史一大特点,就是对明朝肆意贬低、波脏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终被农民活活煮死吃了,岂不是最好的泼脏水素材?

但满清没有这么写,唯一的解释就是这确实不是历史。


萨沙


李自成攻破洛阳后,俘虏了明朝福王朱常洵。李自成在痛斥了朱常洵一番之后,下令宰杀了几头梅花鹿之后,连同300多斤的朱常洵一块儿剁了,混在一起煮了,做成福禄宴。

这事出自《明季北略》:

王体肥,重三百馀觔,贼置酒大会,以王为葅,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这事也让后世津津乐道,似乎朱常洵是罪有应得。然而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李自成大军的确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爷和官员,但他有必要吃了朱常洵吗?《明季北略》本身就是一本野史,很多故事都是作者听别人说的,并未亲眼所见。

《明史》里记载,李自成处死了朱常洵以后,还有福王的两个侍从给他收尸了。就是说福禄宴根本不存在。

翌日,贼迹而执之,遂遇害。两承奉伏尸哭,贼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愿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无所恨。”贼义而许之。

洛阳当地流传这样一种说法,说是李自成杀了福王,接了血,然后合上鹿血和酒,名之福禄酒。后来福禄酒慢慢演变成了福禄宴。

虽然李自成不是什么好人,他也的确非常痛恨明朝的王爷和官员们,然而他也就一定要把福王做成福禄宴吗?如果李自成还有类似的行为,倒是可以佐证。然而并没有,李自成抓住官员之后,一般都是直接处死。

《流寇志》还提到一种说法,就是李自成在处死朱常洵之前,曾割下朱常洵的一块肉放在鹿肉里,分给农民军吃掉。就是所谓的福禄宴。

我觉得这种说法应该比较竟靠谱。


袁卫宇


1641年春,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破中原重镇洛阳。按照以往农民军的惯常做法,城内官宦子弟、地主老财、豪绅富户,立马成为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对象。

这里头首当其冲的,便是就藩于洛阳的福王朱常洵!

据说李自成将藏匿在城外迎恩寺的福王朱常洵抓获后,专门设下一席“福禄宴”,犒赏有功将士。席上的压轴硬菜,便是将300多斤重的福王洗剥干净,连同几头梅花鹿一起炖煮而成的肉汤。有关农民军分食福王的事迹,多见于野史逸闻,并无相应确切的证据可供参考。然而饥荒战乱之年,被逼揭竿而起的农民起义军,面对昔日那些饱食终日,对老百姓敲骨吸髓般压榨搜刮的官宦豪绅,心中的仇恨情绪必然是直冲顶点,做出些“食肉寝皮”的极端举动,也在预料之内。

作为大明王朝的宗室藩王,富甲一方的福王朱常洵,绝对是农民起义军最直接的复仇对象。

朱常洵,万历皇帝第三子,因生母郑贵妃深得万历宠爱,由此子凭母贵一度成为太子储君的热门人选。

万历皇帝为立朱常洵为太子,与文官集团产生了名为“国本之争”的激烈矛盾,并不惜以将近三十年不上朝的消极怠工方式抗议文官集团,导致国事糜烂、辽东战局败坏、百姓生活日益困苦。眼看太子之位无望,1601年15岁的朱常洵就番于富庶的洛阳。为了弥补这位爱子的缺憾,万历皇帝在物质财富上给予福王极为丰厚的赏赐,史书记载:

“下诏赐庄田四万顷(后减半),又奏乞故大学士张居正所没产,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杂税,并四川盐井榷茶银以自益。又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民市。”

庄田、盐税、茶税、盐引......以至于明朝上下传言,都说先帝(万历皇帝)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洛阳富于皇宫。只是如此富可敌国的福王,却生就着一副要钱不要命的守财奴面孔。明朝末年,继陕西关中之后,河南一带也遭遇到旱灾、蝗灾连番侵袭,民间百姓到了残食人肉的地步。经过洛阳前去剿灭农民军的官兵也嚷嚷着:“王府有金钱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子死于贼手”。

可见,无论官兵还是饥民,对福王都已积怨很深,这也是李自成得以顺利推进至河南洛阳的群众基础。再者,对起义军队伍日渐庞大、军需消耗日渐剧增的李自成来说,万历皇帝耗尽天下财富养肥的福王,简直就是一只金灿灿的“猪头”啊!李自成为争取百姓支持,公开提出“闯王来了不纳粮”的口号。不向百姓征粮食,就等于大顺军没有建立起配套的税收制度,军需供应只能通过抢掠皇亲、官府、豪绅、地主等富裕群体得来。而这里头的朱姓皇族,经过将近300年的财富积累,早就已经富成了一头头“肥猪(朱)”。

如此一来,落入李自成农民军之手的福王,其结局可想而知!杀福王,不仅能够为饥寒交迫的老百姓长出一口恶气,还能夺得王府巨额的财富补充军饷,再把肥沃的庄田分发给穷苦大众,更是聚拢民心的一大手笔。


剧透历史


说福王朱常洵重达300斤,福王表示:能把我堂堂360斤的巨胖说成300斤这么苗条,我很开心!朱常洵是谁?他就是大明万历皇帝的三儿子,明光宗朱常洛的弟弟,崇祯皇帝的亲叔叔,南明皇帝朱由菘的老爸。

朱常洵为何会被煮了?何人所为?

事情是这样的,话说崇祯十四年,闯王李自成攻打洛阳。经过几日的苦战,最终在里应外合之下拿下洛阳城。当时坐镇洛阳的便是大明福恭王朱常洵,城破后,朱常洵因太胖无法逃跑而躲入迎恩寺,其子朱由菘脱逃,成为南明弘光皇帝。

农民军很快找到朱常洵并押回城内,朱常洵见李自成后,马上跪下求饶。李自成也只是谋财而非夺命,但没想到的是,朱常洵把钱财看的比命还重要。李自成一气之下,命人将朱常洵和几头鹿在一口巨锅中煮,让将士们共享这“福禄宴”。

农民军很痛恨这些为富不仁的大官,便持刀将朱常洵轻刮细剃,除去毛发与指甲,又用药水灌肠清理粪便。众人们从洛阳郊外抬来一口“千人锅”立于王府大院,锅中加水与调料后,将朱常洵和几只剥了皮的鹿投入锅中。

锅中三百多斤的朱常洵扑腾着,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大声嚎叫,甚为凄惨。围观的众人兴高采烈,耐心等待这“福禄宴”开席。一个时辰后,煮得烂熟的朱常洵及数只鹿已被几千兵士吃入腹中,成为李自成犒劳大家的美味。

李自成为什么要煮食福王朱常洵?

自从李自成进入河南后,福王朱常洵便成了他缉捕的首要目标。李自成非常清楚朱常洵乃是万历皇帝最宠爱的三儿子,是宠妃郑贵妃所生,他便是明朝著名的“国本之争”的主角,差点代替了哥哥明光宗朱常洛之位。

国本之争失败后,万历将朱常洵封为福恭王,封地就在河南洛阳。万历宠爱朱常洵并不是口头上的形式,看看他出手有多阔绰。一次性拨给朱常洵婚礼费就达三十万金,在洛阳修建的福王府,花费是其他儿子王府十倍之多。

不光给钱,还赐给福王良田四万余顷。朱常洵在就藩后,便开始了横征暴敛,想进办法千方百计的搜刮民脂民膏。哥哥朱常洛死后,侄子崇祯即位,朱常洵再次开启受宠的模式。崇祯对这位叔叔可谓是尊崇备至,礼敬有加。

朱常洵整日沉浸在美酒美食之中,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此时的陕西、河南正是连年旱灾、蝗灾,再加上兵乱,百姓简直是民不聊生。福王对此表示并不关心,仍旧赋税颗粒未减,连个赈灾的样子都不做。

镇压反贼的大明将士多有不满,他们认为朱常洵坐镇的洛阳富于京城,万历将国力全耗费在巨肥福王身上,却让我们俄着肚子去打仗,这也太不公平了。当时大明的很多官员呼吁福王援饷济民,包括崇祯也向他借过钱,但福王与父亲万历一样,摆出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姿态。

河南这个地方原本是富饶之地,明朝有七个藩王都封在河南,可见此处是块宝地。但明末连年的灾害,再加上战争,使得流民大量产生,而土地却集中在这些藩王手中。李自成进入河南后,自然将矛头对准这些藩王,福王便是首要目标。

福王被李自成煮成汤是真的吗?

福王朱常洵的死法有好多种传说,被李自成煮成福禄宴是流传最广的一种。其它的说法有,一是刘宗敏在迎恩寺中搜到朱常洵,将他押往周公庙受审,次日被处死。二是朱常洵在迎恩寺躲了一晚,次日逃到孟津麻屯柏树沟后被杀。

最后一种就是与第一种差不多,是说朱常洵被找到后押到周公庙与其他数百人一起被处决,后被人葬于周公庙北乱坟岗。除了被煮食外,其它的说法都有可能。后来崇祯帝下旨重葬福王,位置就在孟津麻屯。

朱常洵是如何死的?我们从儿子朱由菘给他书写的墓志铭便看出,上面有一段说,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有流贼数万攻陷洛阳府,民军逃窜,福王独自抗节指贼大骂,二十一日遂死难焉,王年五十六岁,赐谥曰忠,孝男嗣王由崧泣血书石。

从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朱由菘认定其父朱常洵是英勇就义,并没有说是被煮。作为儿子及南明皇帝的朱由菘来说,显然只能这么来说,而事实也应与此差不多。煮食福王一说有污蔑李自成残暴之嫌,而且还是数千将士进食肉汤,显然不太可能。

因此,福王朱常洵应是被砍头的,煮食一说应是杜撰。至于说福王临死前是否大义凛然的指贼大骂,这确实就不得而知了。


野史也是史


重口味的民间传说,李自成把福王被煮成肉汤,这么离谱的事不知道源头来自哪位人士?但这些必定只是谣言。

1924年河南孟津县麻屯乡庙槐村南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铭记载了一切。


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铭上有楷书21行,满行25字,四边线刻飞龙纹,撰文者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盖为盝顶,篆书“大明福忠王圹志”。 (圹志也就是墓志铭) 在这一石碑中,不仅记载了李自成攻克洛阳城的日期,还记载了重金募兵的抵抗行为,以及福王朱常洵死亡经过。

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刚肠浩气,虽死犹生。

所以,福王是死在了战场上,而并不是谣传的被李自成煮了,谣言止于智者。


从小爱历史


福王朱常洵,明神宗朱翊钧第三子,母亲郑贵妃,南明弘光帝朱由崧之父。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一日李自成攻克洛阳,朱常洵被农民起义军杀死,享年五十六岁。


①坊间传言,大顺军攻克洛阳后,福王朱常洵跪在李自成面前叩头乞求饶命。李自成不为所动,命令手下大打四十大板,枭首洛阳城门示众,将三百多斤的躯体剁成肉酱,杂以鹿肉下酒,称福禄酒。

②根据《明史》记载,李自成攻克洛阳城后,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迎恩寺,第二天被起义军抓住就遇害了,跟随福王的两个承奉抱着尸体大哭,起义军想赶走他们,两个承奉大喊到:“王爷死了我们也不愿意活,请求给一副棺材给王爷收尸,粉身碎骨也愿意。”起义军被他们忠义打动,用一寸厚的桐棺装殓之后,放在一个破烂的架子车上,两人就在旁边自缢而死。



《明史》系满清所撰,对农民起义军持贬低态度。这里面都没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可见就没有发生这件事情。

③根据《大明福忠王圹志》记载,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贼数万攻陷府城,福王独挺身抗节,指贼大骂,慷慨激烈,与城俱亡。

《圹志》系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撰写,与起义军有杀父之仇,虽然对其父进行美化,但也没有写李自成将福王朱常洵剁碎吃肉的事情。



安定郡小书生


明朝万历皇帝23岁的时候,喜得贵子,名字叫做朱常洵。虽然这是他的第二个儿子,但他依然非常开心;因为这是他最喜欢的女人郑贵妃生的。


关于万历皇帝的正面评价属实不多,但是万历皇帝有一个相对而言的优点——专情。在他的一生中,他没有见一个爱一个,而是将对郑贵妃的爱保持了终生。

郑贵妃因为自带体香,婀娜多姿,身轻如燕而被万历皇帝三千宠爱于一身。至于万历喜欢到什么程度呢,那真是恨不能丢下江山跟郑贵妃私奔去。

爱屋及乌,万历非常疼爱这个郑贵妃生的小儿子。他不仅给这个儿子请了最好的老师,而且还把他当成接班人来培养。

万历对朝政一直没有兴趣,与大臣们的关系也不好。听说皇上要立朱常洵当太子,大臣们纷纷表示反对。

大臣反对的理由冠冕堂皇,说祖宗有规矩,选择接班人只能是长子。你选老二不就乱套吗?

为此,万历皇帝与大臣们进行了十几年的斗争,史称“争国本”事件。该事件最终导致四名内阁首辅下台,十几名一二品的大员被处分,数百名官员被免职。最终大臣们也没有妥协。坚持不让万历帝立次子朱常洵。


万历见拗不过大家只好作罢,这让万历觉得自己既无法安抚自己的宠妃,也对不起自己的小儿子。作为弥补,就封三儿子朱常洵福王,把最繁华的洛阳给了他。

万历生怕儿子离开自己受委屈,就千方百计对儿子好。福王成婚的时候,万历大摆筵席操办。万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懒到了极致,却对儿子的婚礼表现出了惊人的勤劳,他甚至对婚礼在那举办,走什么路线,谁来主持,用哪个戏班子助兴,都亲自安排。并且告诉天下,我儿子福王要成婚了,通知群臣和驻外使节前来祝贺,趁机大肆收礼,得来的礼物和金银财宝堆积如山。

万历对儿子的宠爱唯恐不够,却不知道这会给儿子带来什么。

福王在皇帝老爸跟前备受宠爱,非常留恋宫中的生活。生怕离开父母就活不了,而郑贵妃也舍不得自己的宝贝儿子。

按照明朝制度,被分封的王子17岁就该到属地去了,这叫“就藩”,也叫“之国”。而福王居然墨迹到27岁才哭哭啼啼去了洛阳。

临走的时候,万历生怕儿子到那里受委屈,又送给他几十车的金银财宝。 福王离开父母到了洛阳后,每日思念父母夜不能寐,整天在宫中沉溺女色,排遣郁闷。有时候宫中的女人看腻了,就让人给他乔装打扮一番去外边潇洒。手下人知道主人好色,也时常撺掇福王去乡下骚扰民女。

除了贪恋女色,花天酒地,福王对财富还有 一种病态的迷恋。喜欢每天到库房中看看堆积如山的金银珠宝,一天没有珠宝进账就寝食难安。


福王的贪得无厌,苦了洛阳的百姓。洛阳的福王大兴土木,宫殿都一座比一座豪华。而洛阳百姓的赋税也一季比一季多,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可是即使这样,万历对福王的赏赐仍然唯恐不够,隔三差五就要赏赐一番。他还怕福王的钱不够花(怎么可能),经常让各省进献土地给福王府,以至于有一次下令给湖广总督,让湖广总督进献两万亩土地给福王。湖广总督无奈的说:“湖广的地已经被搜刮尽了,再也没有地了!”,皇帝才“恩准”湖广百姓不交地,改为每年送给福王府几万两银子。


崇祯年间,连年洪涝和蝗虫灾害,百姓饥寒交迫,但王公贵族对百姓盘剥和朝廷的苛捐杂税却有增无减。

福王也和朱家王朝一样,对百姓的遭遇无动于衷,视而不见。反而变本加厉,横征暴敛。

福王每次出游的时候,都浩浩荡荡,风光无比,路边的百姓每次看到坐在轿里的福王都会诅咒。看看,我们都活不下去了,却把福王养成了300斤的大胖子。苍天开眼吧,让那个胖子不得好死!

古代的食物热量很低,远不如现在食物催胖。而福王居然能够在古代养出三百多斤的体重,可见腐败到了什么程度?

崇祯十三年,河南大饥,饿殍遍野。李自成从陕西向河南发展,百姓云集响应。作为河南最大的城市,李自成当然不会放过洛阳,带兵包围了洛阳。


守城的官员心急如焚,因为守城的明军缺衣少食。而福王府里面的珍宝财物却数都数不清。退休的兵部尚书吕维奇力劝福王拿出一些财物赏赐给守城的明军官兵,甚至说“若不予,谁为王守城?”。可是福王坚持一毛不拔,最终在官员的执拗下碍于面子拿了一千多两,平均到每个官兵身上只有几文钱。

说到底,他这一辈子只知道什么叫“索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分享”,什么叫“责任”。他根本不相信李自成能打进洛阳,自己是皇帝的儿子,谁能把天翻了不成?

洛阳城破,福王和身边的太监们才如梦初醒,慌忙逃命。福王的儿子朱由崧(就是南明的第一个皇帝弘光皇帝)被太监们抬着翻过了城墙,而福王由于太胖,没法翻过城墙,最终被李自成活捉。

福王的下场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他被李自成斩了,被身边的太监埋葬。另一种说法是李自成为了激励士气,把福王和一只鹿放在一起炖了,称为“福禄宴”。不管哪种结局,福王都在人民的唾弃中结束了他可耻的一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