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導讀:對於婚前財產,法律認為是屬於個人財產,無關配偶,但現實裡,總有那麼一些人覺得兩個人過久了,就要把所有的財產合二為一,還說談婚前財產的人就是自私?

“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01

對於婚前財產,很多人似乎一直有一個很深的矛盾。

有人認為,夫妻生活在一起,過分計較婚前財產,就等於在感情上撒砒霜,況且結了婚,就等同於一家人,太計較不合適。

按大多數的情況來看,對於結婚這件事上,是男方出的比較多一點,比如女方會要求結婚的時候男方要買房或買車,比如女方會要求男方的經濟收入大於自己的,等等。

這也就衍生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憑什麼女人可以住男方婚前的房子,而男方不能過多幹涉女方婚前的存款或其它財產。

無獨有偶,朋友鬱郁最近為這事很苦惱。

她結婚之前就已經全款買了房子,因為家庭條件比較好,所以她掙的錢任由自己搭配,所以一時興起,沒結婚先給自己買好了房子。

這房子買了以後也一直空著,鬱郁一直都和父母住在一起。

本來計劃的是弟弟結婚之後可以先搬進去住,可鬱郁先遇到了心上人。

“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02

鬱郁剛遇到她老公那會兒,她老公還是個小職員,後來憑自己的努力當上了主管。

鬱郁覺得她老公踏實上進,就在一起了,也是本著結婚的想法很認真的在維持這段感情。

倆人戀愛期間,也就是平常那個不溫不火的態度,可她老公得知鬱郁名下有一套空房子的時候,變得特別殷勤。

起初鬱郁覺得,她老公是對她突然愛得更深了,於是對這份感情更是執著又滿意。然而結婚之後鬱郁才發現,這人對自己的好,純粹只是為了住免費的房子。

戀愛那會兒,沒有過多心機,殷勤就殷勤吧,也沒在意。本著倆人絕對相愛的情況下,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鬱郁想的是,兩個人湊首付,房本寫兩個人的名字,婚後一起還貸,裝修費也是兩個人,這樣誰也不虧,誰也沒佔誰的便宜。

可她老公提議:"直接把你那套房子當婚房得了唄,你看現在,我父母條件不行,還指望我養老呢,再說婚後還房貸,壓力巨大,影響婚姻質量。"

鬱郁聽著很彆扭,覺得這樣不合適,就拒絕了他的提議。於是,老公以湊不出首付為由,暫擱婚事。

之後這婚事拖了半年,她老公又二次提出結婚,同意了鬱郁那個兩個人一起買婚房的想法。

既然要結婚了,鬱郁父母也沒指望對方能出多少彩禮,再說他們也不是賣女兒,所以並沒有要求高額彩禮,只是希望男方根據自家情況意思意思就好,之後辦酒席和其他方面都是雙方共同出錢。

“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03

結婚沒多久,鬱郁的老公就一直嚷嚷自己還貸壓力大,鬱郁沒在意。她自己也一直在上班,是有收入的,房貸雖然是老公在還,但是生活日常開銷是她在負責,要說壓力有多大吧,其實也還好。

結婚一年之後,鬱郁老公提議,讓公婆去鬱郁的空房子住,因為公婆住的地方偏遠,連個公交車都沒有,老人買菜乾啥的不方便,所以希望住鬱郁的空房子。

鬱郁覺得入住容易,自己想用房子的時候再讓公婆搬出去就顯得難看了。為了避免更大的矛盾,鬱郁並沒有同意讓公婆住。

這一拒絕,夫妻倆開戰了,鬱郁老公罵鬱郁自私,還說:"如果換做是我今天有個空房子,你提議讓你爸媽來住,你覺得我會拒絕嗎?"

鬱郁說:"我不知道你會怎麼選擇,但是,我不同意,那是我自己的房子,認識你之前就買了,和你沒關係。"

她老公罵道:"我估計我拒絕的話,你非跟我鬧離婚不可。"

倆人就這點問題,鬧得很不愉快,鬱郁氣不過,回了孃家。

這雙方家長聽說了這事,又撮合了小兩口,覺得為這點事不至於,公婆明確拒絕了兒子的"好心"。雙方家長這麼一商量,這小兩口也就和好了,又住到了一起。

“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04

去年,鬱郁的弟弟談了對象,家庭性格各方面都很適合結婚,於是,今年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

本來鬱郁父母計劃的是,讓兒子結婚後和父母同住,可女方那邊非要鬱郁父母單另出房子,而且必須是全款買房,寫誰的名字無所謂,只要讓她女兒不還房貸就行,還說跟公婆同住的話就不結婚。

這鬱郁父母也不是出不起買房的錢,但是現在房價漲得太快,跟鬱郁自己買房那會兒想必,幾乎翻了兩倍。如果在現在這個房價正高的時候買,就意味著二老一輩子的積蓄要花完。可兒子結婚,又不得不下血本,這讓鬱郁父母苦惱不已。

鬱郁這邊,聽說了這事,當即就決定把自己的空房子讓出來先給弟弟結婚,反正按照目前的情況她也用不到這個房子。而且弟弟本來就大學畢業沒幾年,買不起現在這樣房價的房子,也是正常。何況,本來她就有打算將這套房子先借給弟弟的。

把房子讓給弟弟住,不要求過戶的話反正房子還是鬱郁本人的,只能算讓弟弟借住,也不用父母花老本買房,似乎還挺合適。

於是,鬱郁對父母說了這個想法,父母那邊,也同意了這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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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鬱郁父母也非常明事理地當著鬱郁弟弟和未來弟媳的面說清楚了這個事,意思是房子只是借給小兩口住,房子還是鬱郁的,以後經濟好了或者鬱郁有需要,得把房子還給鬱郁。

可是沒想到鬱郁老公這邊,又談起房子的問題:"老婆,我覺得你那房子,還是讓我爸媽住吧,他們住得太遠了。"

鬱郁說:"那房子我已經給我弟弟了。"

得知這事,她老公一萬個不同意,很嚴厲地訓斥鬱郁:"我爸媽要住房子,你不同意,現在你弟弟結婚,你拱手相讓,他沒手沒腳嗎,不能自己掙?你憑什麼給他?"

"就憑那是我的房子,我有權利支配!再說了,你父母有房子,為什麼要住我的?"鬱郁也生氣地回覆。

她老公又回覆道:"現在結婚多少年了,還你的我的,我父母老了,腿腳不便,借住一下怎麼了,你就是自私,不給我父母住,卻要給你孃家人?我不同意。"

“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鬱郁說:"婚前財產,有你什麼事兒啊,需要你同意?"

她老公罵道:"談房子就說婚前財產,那結婚這麼多年,家裡大部分的支出都靠我,房貸也是我還得多,我收入也不比你少,全花在了家裡,你還有臉說婚前財產?"

於是,鬱郁很鬱悶了,也懶得跟他繼續吵,只覺得這個男人不可理喻。搞得好似他的收入全部用來還房貸和生活開銷,她的收入就自己私藏似的。

實際上,鬱郁和老公結婚後,老公的收入用來還了房貸,其餘的錢用來孝敬父母和自己存著,並沒有給鬱郁,而鬱郁的收入則用來維持家庭開銷等。

但是,被老公這麼一說,鬱郁實在鬱悶。

鬱郁父母得知這事後,跟鬱郁說,還是不讓鬱郁弟弟小兩口住了,於是拿出自己畢生的存款完成了鬱郁弟弟的婚事,但是鬱郁的這段婚姻,仍然因為這房子差不多走到了盡頭,鬧成這樣誰也不相讓。

其實細細想來,真的是鬱郁老公太貪得無厭了,那本來就是婚前財產,鬱郁有支配權。況且,結了婚後,兩個人不應該計較這麼多,婚前財產就要做到互不干擾,婚後財產合理支配。

“老婆,你婚前買的房給我爸媽住吧”“我給我弟了”“自私!”

06

談到男人為家掙錢多這一方面,就不得不談談女人的貢獻了。

的確,大部分女人掙的是比男人少,但對於家沒少付出,男人承擔了經濟,那女人肯定也承擔了照顧家裡的義務,更為了讓家庭美滿,生兒育女,放棄美貌,甘願為了孩子放棄工作,成全家庭,這些難道也要無視嗎?還要用"你掙的比我少"來計較嗎?

婚前財產,實在沒必要計較,各管各的,最公平不過,連法律也承認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但是在婚後覬覦對方婚前的房子甚至對方父母的財產,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而婚後,就別談掙多掙少的問題了,婚姻的成全需要兩個人的共同努力,和相互體諒,承擔經濟不容易,照顧家裡和懷孕生子同樣也不輕鬆。

所以,夫妻雙方,生活質量要共同努力創造,如果一味的要求愛人把婚前的努力規劃到婚姻裡,必然會矛盾,過分干涉對方的婚前財產,就真的太過分了。


【本文源於「花影故事」。花影故事,你心中的故事,在晨曦陪你甦醒,在夜裡陪你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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