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養了一個孩子後悔了能退回去孤兒院嗎?

李啟火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收養登記是法定職責,我談一下個人的看法。

一、收養是一項極為嚴肅的法律行為

在我國,規範收養關係的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該法第一條就非常明確地規定,其立法宗旨是:為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維護收養關係當事人的權利。該法從總則、收養關係的成立、收養的效力、收養關係的解除、法律責任、附則六個方面對收養關係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最基本的是:對收養人、送養人、被收養人三方都規定了具體的條件,無論哪一方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收養關係就不能成立。從形式要件上說:收養必須經過縣級民政部門的審查和登記,併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係從登記之日起成立。沒有經過收養登記的,當然沒有法律效力,也不受法律保護。具體內容很多,不詳細展開。

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收養應當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並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這個規定中,有利於未成年的被收養人撫養、成長是最核心的要求,是收養關係中的最高原則;其次,才是收養人的人合法權益,並且要遵循平等自願原則,底線是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二、符合特定條件的收養,是可以解除的

《收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這個規定就非常明確,一般的要求是:在被收養人未成年之前,收養人不得要求解除收養關係;但在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收養關係,同時徵得超過十歲的被收養人也同意時,可以解除。很明顯,

解除收養關係的條件是:只有收養關係中的三方當事人都同意時,才可以解除。如果收養人有侵害被收養人的行為,送養人可以提出解除收養關係,當雙方無法協商一致時,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尤其要強調的是:既然收養關係因進行了收養登記而確立,相應地,解除收養關係也必須到縣級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即在民政部門審查通過之後,收回收養登記證,發給解除收養關係證明。這是必經的法律手續。當然,法院判決解除收養關係的,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三、我收養了一個孩子後悔了能退回去孤兒院嗎

從題主的問題可以看出:被收養人是一個孩子,應該說年齡不大;大概是從孤兒院收養的,即孤兒院是送養人。在此情況下,法律的一般要求是不能解除收養關係。如果收養人硬要解除,就必須先與孤兒院進行協商,在收、送雙方同意之後,如孩子超過十歲的話,還必須徵得其同意,才可以向縣級民政部門提出解除收養關係的申請

。三方之中無論哪一方不同意,就不能申請解除收養關係。即使三方都同意解除,民政部門審查之後不同意解除,也是不能解除的。可以說:能否解除收養關係,真正的決定權在縣級民政部門,這時的孤兒院,只是一方當事人——送養人——而己

撇開這些具體問題,無論收養關係的成立,還是解除,必須始終堅持的最高原則是有利於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一切違背這一原則的行為,甚至於把一個尚未成年、生活在孤兒院的孩子當成出氣筒,這種行為,是非常任性和草率的,應該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任何時候都要牢記:你收養的是人,一個尚未成年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隻小貓、一隻小狗,高興了繼續收養;不高興了,則不管死活,棄之不顧,那與殺人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呢?

總之一句話:收養是舊的家庭關係消滅,新的家庭關係確立的過程,確實是一件極為嚴肅的法律行為,必須慎之又慎,切不可草率從事,任性而為


水波不興3291


收養一個孩子不是容易的事情,而且不是所有的家庭都符合條件去孤兒院收養孩子的。所以,在準備收養孩子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清楚,到底有沒有這個必要性去收養孩子,收養後能全身心的去對待這個孩子嗎。只有把一切潛在的問題解決清楚了,那才是對領養的孩子負責任。


我有個朋友,她和老公多年還沒生寶寶,後來檢查出是她老公身體有問題,可能很難懷上寶寶,但也不排除能懷上寶寶。於是夫妻兩個打算去領養個孩子,自己的孩子什麼時候來就看緣分了。可惜,在領養過程,有些手續就辦不下來,足足拖了兩年多,到現在還是沒領養成功,當初看上的那個孩子,也早被其他家庭領養走了。

那麼,收養了一個孩子,後悔了,可以退回去給孤兒院嗎?

當然不可以,孩子又不是貨物,你後悔了就能退回去或者更換一個的,這也是為什麼領養手續那麼難辦的一個原因,要是都這麼隨便,那受傷害的最終還是孩子。

本來成為一個孤兒就已經對孩子造成嚴重心理創傷,要是再被養父母要求“退貨”,那孩子的心理更加難以承受了。雖然說有時候是因為孩子的問題導致“退貨”的,可既然領養了就要當自己親生的一樣去對待,不管任何原因,都要想辦法去解決,而不能以“退貨”來解決。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有對夫妻領養了個孩子,開始那幾年孩子都很正常,到了十幾歲的時候就突然病倒了,後來查出來是種遺傳病,而且是治不好的。那對夫妻也沒有因為這個原因拋棄孩子,反而為了這個孩子賣房治病,一家人互相扶持,從不拋棄。當時這個新聞出來感動了好多人,大家也紛紛伸出援助之手,我相信好人會有好運氣的。


慧說育兒


根據《收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在孩子成年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收養關係是擬血親,,但在法律上同自然血親是一樣的。

所以,題主想把孩子送回福利院的想法,是不能實現的。

不知題主是遇到什麼問題而希望解除收養協議,不管如何,把孩子從福利院接回家,再又後悔把孩子送回去,這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行為,讓被收養人再次受到傷害。

如果是遇到教育問題,例如孩子難教,孩子不是遊戲,不是練廢了就開個小號來玩的事情,確實遇到難以解決的育兒問題,歡迎私信交流

如果是家庭經濟出現問題,你該想的是開源節流,從收養協議生效那一刻開始,孩子就和你的親孩子一樣,如此做法,和那些把孩子賣給人販子的家長有何區別?

始終,就只有一句話:那是你的孩子!


淅爸育兒記


這個從法律上應該是不允許吧,但是領養孩子真的需要慎重,孩子的基因也是個很重要的問題,我一個朋友的親戚,在兩口子四十多的時候出車禍死了,領養了一個女孩兒,就真真正正當親閨女教育,這女孩兒撒謊,偷東西,心眼兒多,反正壞毛病一大堆,都說孩子是一張白紙,靠後天教育,我感覺跟基因也有很大關係的!有的孩子的壞就跟骨子裡帶著似的


被綁架的小紅薯


我的好閨蜜結婚後懷孕了,自己不知道,沒照顧到自己流產了,從此幾年都懷不上孩子,老公是家裡的獨生子,男方的爸媽為了生個兒子上面居然連著生了五個女孩,閨密老公是老六,一家人寵的不行不行的,我閨蜜那幾年懷不上孩子可沒少在他家受冷言冷語,幾個大姑姐都不是省油的燈,後來閨密爸媽做主讓他們兩口子都去醫院檢查才發現是男方精子有問題,這下她老公家人不敢對她小覷,醫生讓他戒菸戒酒別熬夜生活有規律,可男方根本不聽,熬夜打牌喝酒抽菸照樣幹,根本不聽,家裡沒辦法,一次她從我這裡走後給我打過來電話說她老公公和大姑姐幾個做主去福利院給她抱回來一個女孩,長的可漂亮了,可孩子是先天性心臟病,她說我看著也挺可愛但我想了一晚上還是不能要這個孩子,將來她會把我的生活乃至家裡人的生活搞的一團糟,這個病是一輩子的事,第二天她把孩子送回到福利院,爺爺奶奶眼淚汪汪的和幾個大姑姐還不捨得給孩子大包小包帶了東西,我覺得這不是棄養,家裡人在沒經過她們的同意下就把孩子抱回來,是以後你們養還是喜歡一段時間把包袱扔給她,將來還不是個麻煩嘛。


菡s萏


不知道你是因為什麼原因收養的孩子,更不明白才幾年的功夫你為什麼又後悔了!是因為孩子不聽話?還是覺得孩子不漂亮?你收養孩子的目的是什麼?是給自己找個養老的人?還是隻是因為喜歡孩子才收養了他?你想過孩子的感受嗎?你真的想讓他再經歷一次被拋棄的傷害!我認識的人有三個家庭是收養孩子的,他們都對孩子特別好,其中一家是收養了第一個孩子不到半年,女主人就懷孕了,當時男主人在四川當兵,女的自己在東北生活,她就自己一個人大著肚子照顧著收養的孩子,收養的孩子三四歲的時候,那孩子的親生父親找來了,說想要回孩子,這個時候又懷孕的她說什麼都不同意,最後給了那個男的一筆錢才算不來要孩子了,她後來又生了一個男孩一個女孩,她真的對收養的孩子最好!在那個被收養的孩子三十多歲的時候,他的親生父母又找到他了,他因為無法相信,就去問自己的養父母了,他養母哭著把一切都告訴他了,然後對他說了一句話:這件事到此為止,你可以去看你親生父母,但是一定不要讓咱家的弟弟妹妹知道這件事,因為媽怕他們知道了和你分心!那個孩子說聽了養母這句話他真的被感動了!都這個時候了她還想著為我好!後來這對養父母在去世前把唯一的房產給了養子!這是真事,這對可敬的老人是我父母的同事。看了你的問題我忽然覺得他們很偉大!


天河水29209501


【人魚薇沫】孩子不是小貓小狗,說不想養就不想養了,為什麼在國外收養孤兒要有許多規則,每次老外想領養孩子都要歷經許多考驗,就是為了負責任。先講一個小故事吧。

1.他們收養了別人丟在出租屋的孩子

我的鄰居家條件不錯,有幾間房子向外出租,他時常過來讓我幫著打印出租的廣告紙。

去年,有次來的時候愁眉苦臉的,他說前幾天某個出租房客走的時候留下一份禮物,是個女嬰,不知什麼原因被母親丟棄了。

他只好買來奶粉先喂著,他家的兒子都上大學了,兩口子為這個小新生的嬰兒操了不少心。

一開始是想著送走,後來一天天有了感情,竟舍不下了,最後終於一咬牙,領養了。

本來小康的生活,因為這個女嬰下降了,女嬰還挺能吃,一個月要幾千的奶粉。

幸好那個鄰居是個性格豪放的,也沒把這些事放在心上,就那麼認真的養活著這個孩子。

這兩口子本心並未想多個孩子來養,但出於人道或是喜歡,終是認真的養育這個孩子子。這是多大和勇氣和絕心啊。

2.孤兒本身就很脆弱敏感

為什麼還要在他心上再插一刀?

既然養下了,就不可能沒有感情,做為人最可貴之處就是有情感,最可恨之處也是有情感。

這份情感不是被賦予喜好,有些時候是責任,就算是真的不想養孩子了,也要照顧他的心情。

此生最恨就是父母不養,對孩子放任。

這件事情最好能妥善處理。


人魚薇沫談成長


收養前就應該想好,是要把他養大。還是一時衝動。我離婚後,自己也收養了女孩。從50天養到現在8歲了。小時孩子有病。肛門閉鎖。從5個月做肛門成型手術住院一個月。手術後十天或者半個月就到醫院複查。是非常艱辛的。複查三年。現在我閨女上二年級了,一切正常。福利院的孩子都有毛病。想收養就不要嫌棄孩子有殘缺。所以奉勸大家,沒有超強的承受力,超人的耐力。就不要去收養。不要拿孩子開玩笑。喜歡了收養,不喜歡了送回去。太不負責任。又不是小狗小貓。


若水51561


走收養了一條小狗,狗狗太皮了,身體有點臭,曾經想過退回去,但一想到退回去人家把它給丟了,成流浪狗,好可憐,不忍心,還是好好養著吧,多給它一點愛,畢竟狗狗不會花費我太多精力去養的,人的話,要三思而後行啊。。。


仲夏之魚0828


我也是抱養的,我父母非常疼愛我,我沒一點沒生我的感覺,人是有感情的,只要你對他像親生的對待,他就會對你產生感情的,我從小就知道我是抱養的,但我從不在我父母前提起,在我心的他們比誰都親。我疼愛我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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