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解放路棚改,房屋徵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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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解放路棚改,房屋徵收公告



關鍵詞:公告

太原市迎澤區政府發佈——

解放路周邊棚改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解放南路230號棚改項目房屋徵收補償方案、公告、決定

為確保上述項目房屋徵收工作順利實施,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解放路周邊棚改項目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範圍:解放路(鼓樓街-南內環街)周邊;安置地點:龍城新苑

解放南路230號棚改項目房屋徵收範圍:東至迎澤苑小區、西至解放南路、北至南沙河沿岸、南至迎澤苑小區;安置地點:原地回遷

徵收時間:3月1日至30日;安置方式: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



關鍵詞:徵補

上述公告及決定,強調——

房屋徵收補償,遵循公平、公正、合理補償原則;住宅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屋產權調換,非住宅一律貨幣補償;被徵收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標註為準,未標註用途的以產權檔案記錄為準、未記錄用途的以規劃部門認定為準;未登記建築,房屋徵收部門組織相關部門認定,合法建築依法補償、違建不補償。

迎澤區財政局確保徵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著重說明——

按徵收補償方案補償,補償方案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公告,內容包括補償方式、金額和支付期限、搬遷費、過渡費、過渡方式、搬遷期限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先補償後搬遷;補償後,應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補償決定確定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搬遷,應保持原房屋結構完整、設施齊全,不得損壞暖氣、管網等設施。

選擇產權調換,由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計算、結清被徵收房屋與用於產權調換房屋差價;過渡方式為自行過渡,過渡期限三年,搬遷之日起算;安置房原則上為高層住宅,按簽訂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先後順序依次選擇層次、朝向。

逾期未安置,逾期之月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每逾期一年(含一年),在原臨時安置補助費標準基礎上增加20%。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徵收活動。



​關鍵詞:優先

明確——

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優先給予住房保障;無能力購買安置房的,可優先保障公租房,原住房無償拆除。

私有住宅選擇貨幣化安置,按房屋市場評估價給予貨幣補償;非住宅選擇貨幣化安置,每證補貼30000元。

一證多戶,按有效手續安置後沒有其他產權住房、近3年沒有房產交易記錄的剩餘住戶,可按成本價分別優先購買一套高層70平方米安置房;自建自住,房、戶對應,沒有其他產權住房的,

可按成本價優先購買一套高層70平方米安置房。

提前搬遷獎勵——

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每證獎勵不超過2萬元,徵收決定下達20天內搬完按2萬元/戶標準獎勵、21天至30天內搬完按1萬元/戶標準獎勵;選擇貨幣化安置的,每證獎勵不超過3萬元,徵收決定下達20天內搬完按3萬元/戶標準獎勵、21天至30天內搬完按1.5萬元/戶標準給予獎勵。

超過30天未搬完,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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