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朝活人祭祀甚至王族食人真的是一種常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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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很重視對祖先和神靈的祭祀,其中活人祭祀最為流行,可謂是一種社會常態。而王族食人一說,雖不能否定,但若將其說成一種常態,還是缺乏證據的。

活人祭祀常態化有據可依

商朝的人祭主要使用奴隸,祭祀的領域也非常廣,有祭祀祖宗、日月山川,甚至還包括宮殿修建。卜辭中記載,商朝在祭祀先王母親時,曾用了六十個奴隸。

在二里岡文化遺址中,在一百多個窖穴中發現有人頭和軀幹,有些骨架疊壓在坑中,還有些人牲共埋一處。從發掘情況來看,這些人可能是被斬殺後埋入的。

窖穴中的這些死者,都是奴隸主用來祭祀的對象。在鄭州的殷商遺址中,發現有五十多座灰坑,坑內有的只埋有人頭骨,有些則是被砍去手指和腳趾的骨架。

在房子的地基之下,還發現有人祭的遺存,這與安陽殷墟的夯土地基的祭坑一致,這些都是奠基時的人祭。商代祭祀山川,用的是專用奴隸,有些僅取頭顱。

據卜辭記載,商人在修建宗廟時,要用幼小的奴隸來奠基。通常是在宗廟的每個門口都要活埋奴隸,在宗廟建成之後,還要活人祭祀,用其靈魂來守衛宗廟。

商朝的活人祭祀現象,在盤庚遷殷之後達到巔峰。在殷墟遺址中,有數千名奴隸曾被用作宮殿奠基的祭祀和墓葬的祭祀。

宮殿修建的祭祀程序有四步,一是在奠基坑中埋葬小孩和家畜,二是在置礎時要用成人和牛羊祭祀,三是安門時在兩邊埋人獸祭祀,四是落成後的活人祭祀。

從宮殿奠基到落成,大約有八百多奴隸被用來祭祀。這些奴隸有單人葬、多人葬及跪葬和砍頭葬等。他們的遺骸有的無上肢,有的雙手捆綁,而多數被砍頭。

在安陽的殷王陵區,共發掘出近兩百個祭祀坑,共埋有一千多個奴隸。這些奴隸大部分是男性,也有一些女性,他們多數被砍去頭顱,在頸椎骨上留有刀痕。

從骨骼情況來看,成年人都是被處死後扔進坑中,而兒童則是被活埋的。之後又陸續發現了四十多座祭祀坑,這些僅是整個殷王陵區祭祀場的一個小的部分。

殷墟,是盤庚遷殷之後的商朝統治中心,共有十二王以此為都,歷時近三百年。這裡曾發掘出大批得祭祀坑,有力的支撐了卜辭中記載的商朝活人祭祀現象。

在武丁統治時期,曾一次使用五百個奴隸來祭祀,這些奴隸大多來自俘虜。除被用作祭祀外,一些俘虜還被宰割,甚至剁成肉醬,奉獻給商人的祖先和神靈。

商朝的人祭還被用在墓葬裡,以守護亡者的靈魂。在祭天和求雨時,也會用到人祭。祭祀在殷商時期,是奴隸主的一項重要活動,其中人祭最為隆重與神聖。

活人祭祀之所以是商朝社會的一種常態,不僅是因為它記載於卜辭之中,更重要的是在殷商文化遺址中發掘出大量的祭祀坑。從而成為這一說法的有力證據。

王族食人常態化有待考證

食人現象主要存在於原始社會,到了奴隸社會幾乎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活人祭祀。商朝王族食人一說,僅是一種推測而已,沒有證據顯示它是一種社會常態。

這種觀點就是來自一些學者對原始人類遺骸的研究,發掘出的證據非常少。王族食人說法也並非空穴來風,但將其說成一種常態,還是為時尚早且缺乏證據。

商朝崇尚武力,經常會在戰爭中抓到很多俘虜。而處理這些俘虜的主要方法,除了人祭外,還有就是切割與“煮”。但這種“煮”的目的是什麼,不得而知。

有人認為它是一種象徵性行為,還有人認為這是對敵人的懲戒。“煮”後的俘虜是否被王族享用,目前沒有結論。在一些學者的文章中,提到了商王族食人。

但都是用了推測的說法,主要證據就是史料中記載的伯邑考被做成肉醬,還有帝辛給群臣分食俘虜的小國君。其它的都是發掘的人類遺骸,但都是遠古人類。

還有人說商朝貴族使用的“商虎食人卣”酒器,其形象是一個虎頭在吃人。這種形象被聯想到商朝王族食人,只能說想象力比較豐富,但銜接卻是牽強附會。

由此來看,商王族食人只是一種證據不足的推測而已,與常態相差甚遠。一些學者對商朝食人現象的研究總結,被少數人無限放大,才有了食人是常態的說法。

總結:商朝活人祭祀是當時的一種常態,這是有充分的考古證據支持的。但王族食人是常態一說,就是一種道聽途說,以訛傳訛而已,是缺乏相關考古證據的。


野史也是史


商朝對祭祀活動極其重視,而用活人當做祭品,在當時的奴隸社會的確是常態。

比如商紂王曾經為了平息水患,一次性殺了三十個羌人,用來祭祀河神,祈求洪水能早日褪去。

在商朝,這種被當做祭品而慘遭殺害的人,就被稱為“人牲”,字面意義上來看,完全就是把人當成牲畜,只要舉行祭祀活動,就會將這些人牲殘忍屠殺,以此達到祭祀神靈的目的。

(圖:北美洲阿茲特克人活祭場景還原畫)

畢竟商朝是奴隸制社會,那時的人對於整個世界的認知,還是處於信奉神鬼的矇昧階段,這種肆意屠殺奴隸用來祭祀的行為,不止商朝有,同一時期的人類文明基本都曾出現過,而這種祭祀方式,就被稱為“活祭”。

人牲的得來方式,無外乎兩種:

第一,直接在奴隸中挑選,在商朝,奴隸是沒有一丁點兒人權的,完全就是“商品”。

第二,部落領主或王族在征戰過程中收穫的俘虜,但凡戰敗,甚至整個部落都會淪為奴隸,任憑勝利者支配。

這些人的命運極其悲慘,一旦成為人牲,送到祭祀現場,就會被多人同時按住手腳,而神官會親手拿刀,將人牲的肚子劃開,整個過程極其血腥且極其反人道。

類似的活祭,持續了長達一千年的時間,具體起源未知,但大概在周朝後期逐漸消失,很大一個原因是因為《周禮》的制定,同時社會生產力進步,催生出比商朝要更加開化的道德觀念,致使活祭現象在周朝大幅減少,但仍然有少部分王侯貴族會用活祭的方式,為自家的墓穴奠基,通俗來說,就是用人牲給陵墓奠基,所以很多西周時的貴族陵墓下面全是人骨。

所以,第一個問題,在商朝活人祭祀是一種常態,河南安陽的殷商遺址中,就曾出土過一座千人活祭的殉葬坑,試想當年的場景得有多麼恐怖。

至於第二個問題,說王族食人就屬於以訛傳訛了,基本沒有可能性,除非發生大規模的饑荒,連草皮樹根都被人吃乾淨的情況下,才有可能發生吃人事件,正常情況下,王公貴族是不會食人的,貴族之所以認為自己是貴族,就是因為有別於“野蠻人”,食人這種事情也就只有智力未開化的野蠻人才乾的出來。

但是的確有殷商貴族將敵人的腦袋割下來,一起扔到鍋裡煮的事例,不過這只是針對敵人的報復行為,事後依然會設法處理掉,至於吃人,恐怕光是心理那一關就過不去,即使不把奴隸當人看,也是不會吃人的。

畢竟真吃了人,那首先自己就不是人了,反而成了動物,或者乾脆點兒說,就是野獸。

這可是人神共憤的反人類罪行,王族要是還沒這點底線意識,那還不如脫光了衣服,穿上草裙去山裡爬樹呢。


錢品聚


  不要妖魔化商朝。

  活人祭祀這種恐怖習俗,在古代奴隸制時代,存在於很多地方。有的原始部落,這種習慣一直傳承到近代。但是商朝活人祭祀是不是很普遍?還沒定論。

  比如瑪雅人。古代瑪雅人就有很多活人祭祀,瑪雅人的祭品很多都是10來歲以內的小孩。活人祭祀黑暗、殘忍的習慣,那是一定的。瑪雅人在祭祀儀式中,會將活人祭品肢解成若干塊,或者進行剝皮儀式。所有這一切,瑪雅人,就是為了取悅他們信奉的神靈、或者祈求神靈的寬恕。

  比如迦太基人。迦太基人同樣愛好活人祭祀,迦太基人祭祀的方式是焚燒祭品。而祭品就是從奴隸中挑選的童男童女。迦太基人遇到戰爭失敗或者是天災,就會認為是巴力神憤怒了,只有通過祭祀才能平息神的憤怒,祭祀方式就是將祭臺上的活人點著。

  為什麼說商朝的活人祭祀沒定論呢?

  是人們將“人殉”和“活人祭祀”混淆了。商朝比較普遍的是“人殉”。據說,商朝人敬鬼不敬神。“人殉”是給死人的厚葬(算是敬祖先),而“活人祭祀”是對神靈的祈禱,不是一回事。

  在已經發現的殷商遺蹟中,更多的是陵墓中的人殉。在殷商墓葬中,各種類型的墓葬中,大墓、中墓,人殉現象相當普遍。一些殷商小墓,也有一部分有人殉。起碼說明,殷商貴族中,“人殉”很流行。

  殷商墓葬“人殉”中,雖然也有生殉(活人殉葬),但更多的是殺殉(殺死後,身首異地殉葬)。

  雖然說“人殉”也是矇昧、野蠻、黑暗的習俗。不過相對來說,商朝的“人殉”要比瑪雅的“活人祭祀”稍微開化一點。商朝的“人殉”,基本上是外族人,可以猜想是戰爭俘虜或者外族奴隸(對於戰俘,反正也要殺掉,做了人殉也算物盡其用了,誰讓商朝還未開化呢)。

  比如“婦好墓”的殉葬坑裡,就有疑似白種雅利安人(雅利安人不好好在西方待著,非要跑到中原周邊晃盪,被埋了殉葬算厚待他們了,對侵略者不需要給好臉色)。假如“人殉”都是戰俘的話,人殉就不是一種惡習了,而死一種處理戰俘的手段。

  不過,商朝滅亡後。周朝“以禮治國”,人殉這種惡習逐漸就滅絕了。

  至於商朝貴族食人,這完全是以訛傳訛。

  就因為有一件出土殷商青銅器,裡面放了一顆人頭,而且專家們看著那件青銅器像是煮東西用的,有人就腦洞大開說是“商朝貴族吃人”。其實商場本身就有一種刑罰,叫“烹刑”,就是把人煮死。不管是柴火堆燒死、鍋裡煮死,只是一種殺人手段而已,那也不一定要吃掉吧。


爾朱少帥


商朝存在大量活人祭祀現象,也是商朝被定義成為奴隸制社會的一大依據。但是王族食人的說法是經不起推敲的。

一,商朝的人祭制度。

商朝是我國第二個奴隸制國家,因盤庚遷都於殷(今河南安陽),故又稱殷商。殷商很崇敬上天與祖先。他們把擁有殷商族血緣或者與商族有姻親關係的人成為“宗”,這部分人構成商朝的奴隸主階層。而那些非本族血緣並且與殷商沒有進行聯姻的部族成為“夷”,通過戰爭,俘獲的其他部族的夷人就成為商族人的奴隸。在商朝的統治範圍內,所有的奴隸都是貴族階層的財產,奴隸們被用於從事生產勞動,而商族則享受這些勞動成果。



商朝信奉上天,將上天成為“帝”或者“上帝”,而商朝的統治者則是上天在人間的代言人,也成為“帝”。而負責溝通上天與人間的人則成為“巫”或“史”。商朝人很崇拜上天與宗族,這也是許多文明早期的普遍現象。而用活人祭祀上天與祖宗並非奴隸制社會獨有的現象,早在原始氏族時代就已經產生,這種行為是原始宗教觀念的產物。我國最早發現的人祭現象是黃河流域的仰韶文化遺址,這是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可見人祭制度存在是很久遠的,而殷商時期的人祭制度正是這種原始風俗的沿襲。

根據發掘的 商代遺址和出土的甲骨文來看,殷商時期用活人祭祀的現象確實普遍存在,當然這些被殺的人都是奴隸。而祭祀的對象確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祭祀山川河流中的神祇,希求保佑糧食能夠豐收;有些是在建築物蓋好的時候通過殺奴隸對地神進行祭祀,有著濃厚的巫術氛圍;最常見的是祭祀祖先,現存的甲骨文資料顯示,從甲微到帝辛時代,每一代商朝統治者都曾殺死數人到數十人來祭祀祖先。還有一種祭祀與戰爭有關,在商朝攻打別的部族前,會殺掉奴隸祈求上天和祖先保佑取得勝利,在戰爭勝利後由再次殺死奴隸向祖先致謝。對於被打敗的部族,商朝也會殺掉一部分進行祭祀活動,其餘的收編為奴隸。這是一種對敵人的變相的報復方式。



活人祭祀的現象在現代人看來雖然十分的殘忍,但是這是人類文明早期普遍存在的現象,世界上幾乎所有的古老文明早期都曾有過這種野蠻的現象。甚至在近代一些未開化的部落中仍有用活人祭祀的情況發生,而商朝作為三千六百多年以前的早期文明,盛行活人祭祀制度也是正常的現象。

二,商朝王族吃人麼?

吃人的現象是人類誕生文明之前的一種野蠻現象。而文明誕生後,這種現象逐漸被摒棄。我們之所以會認為商朝王族以吃人為常態其實是對出土文物的誤解。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末期,殷墟考古發掘中曾出土了兩個商代的青銅甗(yan),這是當時的一種炊具,類似於現在的蒸籠,可以通過加熱使底部的水蒸氣把上層的食物蒸熟。而這兩個炊具中都盛有人類的頭骨。根據科學探測得出的數據顯示這兩個頭骨曾被煮熟過,於是有人認為商代的王族們喜歡吃人肉。但是在遺址內也曾發現文字記載,九十年代末期發現的那個裝有頭骨的青銅甗其實當時是作為一個祭祀祖先的工具在使用。當時商朝打敗了另一個部族,並俘虜了許多奴隸。出於對祖先的感謝,他們殺死了那個部落的貴族。而這個甗內裝著人頭的正是那個被打敗的部落的貴族成員,一個十五歲左右的少女。可見,商朝人之所以把這個少女殺害並把她的頭煮熟,完全是拿來作為祭祀祖先的祭品,而不是自己享用。這也就是頭骨能完整保存的原因。如果是煮熟自己吃的話不早嚼爛了?



而且商代已經進入農耕時代,擁有較發達的農業水平。從甲骨文中可以看出當時的商族的食物從農作物到水產品都很豐富。由於糧食產量的增多和釀酒技術的發展,造成了商朝人喜愛飲酒的習俗。武王伐紂時就指責紂王(帝辛)的一個罪狀就是飲酒無度,其實哪裡只是紂王一個人這樣,整個商民族都是愛喝酒的酒鬼。在農耕文明如此發達的情況下,商朝的王族又怎會以人肉為食呢?雖然我們不能武斷的說商朝不存在吃人的事情,但把吃人作為常態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吃人肉這種野蠻的原始習俗一般只存在於人類的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早期已經大饑荒時代。歷朝歷代的戰亂饑荒時期都發生過人吃人的慘劇,但我們能說這是因為愛吃人肉才吃的麼?商朝作為一個擁有了成熟文字和發達的農業的文明,吃人這種時期是決定不會是常態化的。在古代的史書中雖然記載了紂王把一個小諸侯做成肉乾賞賜給別的諸侯,還將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做成肉餅的故事,但這畢竟是一種作為一種抱復和威懾手段在使用,並不說明商代王族愛吃人。

總結:

商代距離我們已經三四千多年之久,在中華五千年文明中屬於早期的文明,自然帶有許多現代人無法理解的野蠻和血腥氣息。但整個人類社會其實都是一步步的從野蠻到文明逐漸演變的。當我們回顧那數千年前的歷史遺蹟的時候,就能看見人類是如何一步步從幼稚和野蠻走向成熟和理性的,這便是歷史留給我們的財富和經驗。


閏土看歷史


商朝王族食人這一點還有待考證,但是活人祭祀卻是十分嚴重!

商朝擁有著豐厚的文化底蘊,而在這文化底蘊之中,卻蘊含著濃厚的祭祀文化,人祭早已司空見慣,商朝人對祭祀之事情有獨鍾,祭祀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會將大量的牲畜宰殺用以祭祀,同時,大量的人也會被用以祭祀。

如今的殷商廢墟之下,還能發現眾多的骸骨,這些骸骨身上很多都有被刀砍的痕跡,甚至眾多出土的骨架之上,可以測出明顯的鈣缺失的痕跡,而只有將骨頭放入鍋中烹煮,才能形成這種痕跡。

按照甲骨文中對於商朝祭祀的記載,在人牲共祭的時候,往往會將人與牲畜的內臟完全掏空,此外還有將人以各種手段殺害的殘忍祭祀方法,砍頭,投水,煮熟,放入炭火中烤,但凡是能想出來的方法,他們幾乎都有用到。

或許也很奇怪,殷商時期的祭祀之法,大多跟烹飪食物有所關聯,可能兩者間唯一的區別就是烹飪食物烹飪的是可食之物,而祭祀則烹飪的是活人。

祭祀主要是用來將人牲,或者牲畜,抑或是純人奉獻給鬼神食用,鬼神在食用的時候會食用這些祭品的靈魂,而肉身卻是不在鬼神食用範圍的,每到這個時候,是不是意味著殷商時期的一些貴族上人可以分食祭品呢?

當然他們是否真的食用祭品現在是不好判斷的,不管是怎樣推斷,都只能判斷出他們可能食用人肉,抑或是食用人身體的一部分,但是無法完全的做出王族真的就是食人狂魔的事實。

殷商時期還有眾多的刑罰,不少諸侯國,或是犯了罪的官員都會遭受到慘不忍睹的對待,伯邑考不就是被做成了肉醬嗎?

商朝王族食人這一論點看似證據確鑿,但是如果細想一下,商朝已經進入了農耕時代,雖然肉食也就是眾多貴族的選擇,但是已經有了替代品,蠶食人肉這種行為被保留下來的可能性也是不大的。

商朝祭祀之風盛行,不知道讓周邊多少部族受盡了苦頭,因為祭祀用的一般都是周邊各部抓捕過來的人口,甚至是某些諸侯王的嫡子都是祭祀用的最高級祭品,不得不說,單單是這種祭祀之風,就已經為商朝判了死刑。

商因殘暴被滅,而周朝以後,卻是很少有這種祭祀之利,特別是春秋時代開始,活人祭祀已經幾乎滅絕了。


魏青衣


殷商文明又被稱為祭祀文明,所謂祭祀就是向神靈以及祖先進獻祭品,以求神靈與祖先的護佑。商朝祭祀十分頻繁,大事小事都要祭祀,而祭祀後的食材則分給參與祭祀的眾人食用。分得祭肉是莫大榮耀,沒有地位與身份是吃不上祭肉的。商朝祭祀品多數都是肉食,被製成肉食的祭品除了動物外還有人,人是高級祭品,諸侯的長子更是高級祭品中的佼佼者。商王族活人祭祀與食用人肉是常態,這也是周王室起兵後有八百諸侯追隨的主要原因!


商王室經濟發達,人口眾多,青銅技術先進,因此商朝管理了許多外圍諸侯國。由於商朝祭祀活動十分頻繁,需要大量的活人用於祭祀,於是商朝大軍經常去外圍各部落擄掠人口,後來又發展為扶持一些部落協助他們抓活人。商朝擄掠人口的情況跟金國在蒙古草原的減丁政策一樣,只不過商朝為了祭祀,金國為了削弱蒙古各部。周部落就是商朝在西邊扶持的一個擄掠人口的部落,周人將羌人捕獲後獻給商王室用於祭祀,而商朝則給周部落一個伯爵,賜給他們一些先進技術。

人祭制度源於遠古時代,那時生產力低下,人們無法養活許多的人,也為了獲得更多的食物,於是將敵對部落的人抓來祭祀祖先,然後將其吃掉。這一制度流行了數千年時間,到了商朝則成了祭祀,不一定所有用於祭祀的人都被吃掉,但是部分被吃掉是肯定的事。周文王長子伯邑考就是被祭祀後做成肉羹吃掉了的。周朝建立後廢除了活人祭祀制度,但是人殉制度還是存在。春秋戰國時代開始廢除人殉制度,明朝皇室曾經恢復過人殉制度。二戰時臺灣的高山族依然有獵頭的習俗,其實就是商朝祭祀制度的延續。


商朝的的刑罰基本上都是圍繞口腹之慾制定的,細思極恐!醢刑是指處死後剁成肉醬,脯刑是指處死後製成肉乾,炮烙之刑是將油塗在銅格上,下用碳火燒熱,令犯罪者在銅格上行走,掉進碳中燒死。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烹刑,也就是將活人煮熟。從這些刑罰可以看出,商朝祭祀活動是十分殘酷的,被祭祀的人還有被吃掉的可怕命運!周王室起兵造反,外圍有八百諸侯領兵來助戰,看來商朝祭祀制度深深傷害了這些外圍諸侯,誰願意被當成祭品殺死再吃掉呢?如果不願意就跟著周王室起兵推翻商朝,這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事!


大秦鐵鷹劍士


活人祭祀毫無疑問,王族食人也是真的,如果說他們對待吃人如同大餐一般,煎炒黃燜炸等工藝俱全,你會不會很吃驚呢?

殷商的人殉人牲傳統和花樣

其實從遠古時候開始,人類就有著活人祭祀或殉葬的傳統,在溝通生與死兩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比帶幾個活人上路能夠說得更加明白的了。

▲人殉幾乎與階級的誕生同步

而殷商明顯承襲了這一習俗並“發揚光大”。在商文化中,大到天子,小到貴族奴隸主,死後都是要成為神靈的,當然,地位不同,在天上的等級也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他們的嗜血,以及通過祭祀的溝通來保護後人。

古我先後,既勞乃祖乃父,汝共作我畜民。汝有戕則在乃心,我先後綏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斷棄汝,不救乃死。茲予有亂政同位,具乃貝玉。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後曰:“作丕刑于朕孫!”迪高後,丕乃崇降弗祥。--《尚書.盤庚》

這是一篇,恩威並用並以恐嚇為主的貴族搬遷動員令,盤庚說天上先王會讓貴族的先祖先父就會棄絕後代,如果想破壞遷都計劃,其先祖先父在天上一定會對我先王說:“請重重地懲罰那些不肖子孫吧!”(由商王代為執行)

由此可見與先祖溝通,假借先祖名義行事是商王的老套路了,殷商搬來搬去,其實就是為了構建新的統治秩序。

▲殘忍的人殉直至明朝才徹底廢除

這一點從考古密密麻麻的人殉坑就可見一斑,甲骨片多有用活人獻祭的記載,其中有記錄一次性獻祭了三千人,而這顯然不會是最多的。

多年的自然變遷和人工已經破壞殷墟遺址,整個商朝共有過多少這樣的人祭現場,就無法確知了。這些遺址時代早晚不同,說明人祭的做法曾延續了很多年。它絕不是某位暴君心血來潮的產物,而是一個文明的常態。

如果說上圖只是血腥,那麼接下來的內容可能會讓你的胃感到不適應。

▲“卯”的字面意思是屠宰並清空內臟之後並對半剖開掛起,類似於掛在在肉架上的豬羊,把人做成這個樣子真是難以想象的噁心和殘忍。

▲婦好墓中的青銅甗裡面有一個煮熟的頭顱

▲專門描繪用鮮血獻祭的字:一座凸起的祭臺上,用點表示的血液正在淋漓滴瀝下來。

甲骨文中還有許多為祭祀殺人而專門創造的文字,這裡就不一一列舉了,總之很恐怖。

上述情況,你害怕嗎?

有個人很害怕,這個人就是周武王姬發,因為他的兄長(伯邑考)和爺爺(季歷)都被“天邑商”的貴族們拿去做了高級人牲。

《封神演義》裡比如炮烙、挖心等專屬於商紂王的變態刑罰其實在史書上有所記載,《史記》裡面就明明白白地記載過“醢九侯”(剁成肉醬)、“脯鄂侯”(做成肉乾)以及”剖比干,觀其心”的行為,還有被做成了肉丸子的姬昌長子--伯邑考。

▲方伯長子是個優質的祭品

但換個角度想想,既然有“卯”和水煮人頭,那肉醬肉乾肉丸是不是人殉的不同手法呢?

當然是的,一個頗有勇略才氣且在位數十年的帝王用如此幼稚且荒唐的手法殺人顯然不合常理的,僅僅用洩憤來形容顯然是站不住腳的。

因此目睹這一切的姬發不光想報仇,還被人殉和殷商的強大嚇得不輕。

嗚呼,謀洩哉!今朕寤,有商驚予。欲與無□,則欲攻無庸,以王不足,戒乃不興,憂其深矣!——《逸周書·寤儆》

姬發的噩夢持續不止,每次他從恐懼中醒來,都要派身邊的小臣去請弟弟周公來解釋夢境,這也是“周公解夢”的淵源。這一次夢到的是自己的圖謀洩露而被興師問罪,在深知雙方實力差距的前提下被嚇醒。

當然,也沒什麼可以怕的,唯有成功而已。不然姬發就是朝歌祭壇上下一個最高等級的祭品。

關於吃人的考證

吃人肉祭品並非記載與史冊,但卻有跡可循。

“心到神知,供饗人吃。” --民俗

小時候祭灶王爺後,大家都會講祭品分而食之,灶王爺聞個味道就可以了。

▲祭灶王爺

現代晉南人過清明時,習慣用白麵蒸大饃,中間夾有核桃、棗兒、豆子,外面盤成龍形,龍身中間扎一個雞蛋,名為“子福”。要蒸一個很大的總“子福”,象徵全家團圓幸福。上墳時,將總“子福”獻給祖靈,掃墓完畢後全家分食之。

這不是浪不浪費的問題,其實這也是國人祭祀的傳統,分食意味著共同享受祭祀神靈帶來的福祉,同時也有“惜福”的含義。

總之,祭祀用的食物必須都吃了,或拿回家吃掉,或給別人吃(如乞討者),就是不能扔掉。

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遍國中無與立談者。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為饜足之道也。--《孟子.齊人有一妻一妾》

這位落魄的齊人就是吃準了這點,每天在墳地上乞討祭祀後的食物,達到“饜足”(酒足飯飽)的效果,但全國人都不想跟這種人說話了(無與立談者)。

那麼,殷商的祭祀之後,那些“卯”好的羌人以及煮熟的人頭該如何處理,當不難想象了吧?

吃肯定是要吃的,祭祀禮的主持者和參與者多半是王族和貴族,他們首先享用這毛骨悚然的人肉大餐,因此問題題幹成立。

至於吃不完的,那也不能扔,可以賜給別人,比如伯邑考做成的肉丸就被送給了他爹品嚐,當然商王可以更多地將剩下的祭品賜予各級貴族甚至普通民眾。

幾乎可以說,整個商民族就是一個食人族,雖然不是主食。

左傳魯僖公九年雲: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於文武。--《史記.秦本紀》

▲跪領胙肉的秦惠文王

直至東西二週,祭祀周文王的後的“胙肉”雖然材質不同(三牲),但依然被眾多平時對王室不屑一顧的諸侯們趨之若鶩,視為莫大的光榮,商代的祭祀品想必同樣吃香吧。

當時吃人並無關於道德品性

其實吃人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無非也是高級蛋白質的一種罷了,現代的亞馬遜原始部落尚且還有分食先人遺體的習俗,既然民族傳統是吃,吃著吃著就習慣了,那就沒什麼過不去的坎,甚至可以說與殘暴無關。

▲西漢古滇國殺人祭柱場面銅貯貝器

但還是有選擇的,比如上祭壇絕大多數是異民族祭品,將族人無緣無故送上祭壇是不可想象的,至於被挖心的比干,他在商王不過是一個背棄了國家和君王的罪臣而已,自然無不可。

從世界範圍來看,殺人祭祀也不是什麼獨創性的行為,大凡祭祀都講究隆重,祭品作為“誠意”的代表,自然是越高級越好,畢竟“人在做天在看”,有什麼敷衍能夠瞞住上蒼的眼睛呢?想來這些都不過是人類文明進程的一個階段性產物吧。


涼州七里


活人祭祀是舊社會的陋習,在中國奴隸社會時期表現的最為常見,而在夏商周三代中,就目前的考古發掘來看,商朝的人殉更加的普遍。

據考古發現,凡商代貴族墓葬,均有人殉。少則數十人,多則上千人。1976年發掘的一座商代貴族墓葬,人殉者多達1400人!


如此龐大的人殉規模,謂之恐怖!

商代貴族墓葬,多用活人祭祀,其中又主要以戰爭中俘虜而來的奴隸為主,商朝歷史上多次對周邊部落用兵,用武力迫使周邊各部族的臣服。

戰爭的勝利,就伴隨著對失敗方人口和物資的掠奪,被俘人口,全部作為奴隸,是貴族的私人財產。

貴族死後,為了在另一個世界,同樣能夠享受到生前的優渥生活,便將生前的所有東西都要帶走,也就是視死如視生這厚葬之風的由來。

而這樣的觀念,影響了中國五千年的歷史,直到清朝初年,都還有人殉的存在!

只是在商朝時期,巫 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十分重大的影響力,因此,在巫師祭天,祭祖等儀式上,為了製造出迫使人感到恐懼的氛圍,而採用人殉等當時用活人進行祭祀。

以比凸現巫的神秘,由此,人殉逐漸成為貴族的標配。


Mr農村大姚


商朝時期活人祭祀這是事實。而是也確實是常態。雖然食人這個也存在,但並不是常態。

我們先說活人祭祀這個問題。中國歷史上有記載的人祭就是從商朝時期開始的。而且商朝時期人祭是十分流行的。雖然當時祭祀的方式有很多。但主要還是以牲畜和人為主。當然了祭祀也分為祭祀的規模,和祭祀者的地位。古代人信奉神明。所以就會通過祭祀來和神溝通,獲得神明的饋贈。祭祀必須要誠心誠意。所以人們都會拿出最珍貴的東西進行祭祀。平民百姓自然是以牲畜祭祀祖先和神明。但統治階層和貴族就會進行人祭,以此來表示虔誠。而且商朝時期人祭的規模和數量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隨著社會的發展,文明的進步。人祭也在慢慢被中原王朝所廢止。有傳言,饅頭的誕生就是因為諸葛亮認為人祭有傷天和,所以發明了饅頭,以面製品取代活人頭顱進行祭祀。但即使如此人祭一直也在伴隨著整個封建王朝的存在而存在。雖然規模沒有商朝時期那麼龐大。但人祭依舊存在。比如說古代陪葬問題。古代時期的世家大族依舊貴族階層在死後下葬,其墓穴都會有陪葬品。而活人陪葬也不在少數。而活人殉葬這個規矩直到清朝時期還依舊存在。

再說古代食人問題。在和平時期食人肯定會被世人所鄙棄,也會被所有人抨擊。但在一些特殊時期,食人也貌似並不是什麼大問題。《魏晉世語》中有這樣一段記載,

“初,曹操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由是失望朝,故位不至公。”說的就是曹操當時征戰,軍中少量。所以陳昱為曹操大肆收刮糧草。據說這其中就有不少人肉。這也是為什麼後來陳昱這個功臣官爵不顯的原因。

再比如春秋時期“易子而食”的問題。《左傳》中有這麼一段記載“宣公十五年,楚伐宋。宋人不降。“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其大意就是,宣公十五年,楚國攻打宋國,宋國的人不投降。百姓不忍心殺自己的孩子,倆家交換,你殺我們家的,我殺你們家的,作為自己的食物。被圍日久,糧盡柴絕的困境,剖下屍骸而炊食。

還有《史記·趙世家》記載,三國攻晉陽,歲餘,引汾水灌其城,城不浸者三版。城中懸釜而炊,易子而食。這段記載說的就是,晉哀公時期,韓趙韓三國圍攻晉陽。當時晉陽城池被淹沒只剩下三版高,城中便交換孩子吃。而長平之戰後,趙國損失慘重,趙國國力衰弱又被其他諸侯所圍困。所以當時邯鄲城內也發生過食人現象。從以上種種記載可以看出,從商朝之後人祭和食人一直都存在於封建王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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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論壇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查了大量的資料。做出了以下結論。

在商朝的時候,活人祭祀確實是一種常態。但王族食人,卻不是常態。

活人祭祀。世界十大恐怖習俗之一。因為以前的人相信世界是由神主宰的。所以為了表示虔誠。經常用人做貢品。這種祭祀非常血腥,相當殘忍。是先將人的內部剝開。然後會讓被祭祀者親眼看見自己的內臟被挖出。親眼目睹自己被祭祀的全過程。不僅在我國商朝,在墨西哥的瑪雅人,印加人,還有好多民族,他們同樣也有著祭祀活人的傳統。

據史料記載。在商朝中期開始一直到商朝的滅亡。被祭祀的人,總共有6000人之多。這還只是我們能瞭解到的。現在我們考古出土的骸骨中也能發現。好多人有被放鍋中煮的痕跡。被祭祀的人不僅僅是戰俘。還有他們犯了錯誤的子民。

至於王室吃人。資料上沒有明確的記載。但是在出土的青銅器裡發現了一個物品。在這個物品裡,裝著一顆人頭。專家非常疑惑就拿去檢驗。於是查出,這個人頭鈣已經流失了。鈣流失,那隻能證明這個人頭被煮過。最後專家推測這個青銅器可能類似於現在咱們用的火鍋。而那顆人頭就是他們吃的東西。


從這幾件事看出,古代的人是非常迷信的。他們認為不下雨是上天在懲罰他們。發洪水是在懲罰他們。只要有一點天氣異常,他們就會認為是神在懲罰他們,所以他們就要找人去祭祀。要麼去找戰俘。要麼去找犯了錯的人。要麼去找童男童女。而乞求他們風調雨順。祈求他們的王朝世代傳襲。 可見,當初有多麼的落後。人是有多麼的封建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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