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刑事案件到檢察院後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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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檢察院有兩個階段

第一,審查逮捕階段。公安對嫌疑人刑事拘留後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決定捕或者不捕。逮捕後公安機關一般在兩個月內偵查完畢後報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果不逮捕的話,一種情況是檢察院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安會繼續偵查,一般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另一種情況時檢察院認為不構成犯罪,一般公安會撤銷案件。

第二,審查起訴階段。無論取保還是逮捕的案件都會到檢察院審查起訴。當然審查後會有起訴或者不起訴兩種情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一般起訴至法院。情節輕微的可以酌定不起訴。證據不足的存疑不起訴。不構成犯罪的法定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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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洋哥


刑事案件到檢察院接下來的程序是什麼?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立案後,偵查期間調取證據抓獲嫌疑人拘留後,會在一個月內將案件移交檢察院提請批捕,檢察院在七天之內訊問嫌疑人,審查證據後決定是否批捕,將案件連同批捕或不批捕決定權書退回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據此決定執行逮捕或者釋放嫌疑人,之後繼續偵查,偵查終結,公安機關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達到移送起訴條件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檢察院會在受理案件後進行訊問,審查案件材料,如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可以退回公安補充偵查,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完畢後,再次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經審查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起訴至法院,法庭開庭審理判決,檢察院如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做出不起訴決定。經審查認為不構成犯罪的,做出絕對不起訴,情節輕微的,可以做出相對不起訴。不過絕大部分案件都起訴至法院被判處刑罰,只有少量案件會做出不起訴。





刑律說法


  審查是否起訴、不起訴,起訴移送到法院,不起訴的釋放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九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

  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

  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條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佈,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

  第一百七十五條 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

  第一百七十六條 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複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進入檢察院屬於審查起訴階段,最終結果無非兩個:決定提起公訴或者決定不起訴。

  下面將一一介紹審查起訴階段的各個環節:1、訊問,必經環節。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2、審查證據材料,必經環節。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3、補充偵查,非必經。分兩種:退回補充偵查和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4、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5、決定不起訴。(1)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2)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3)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講法講理


案件移交到檢察院以後,如果檢查機關認為案件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實清晰,證據確鑿。

首先,會進行過檢。問問你認不認罪,看看你的認罪態度好壞等等。

然後15天之內下達《起訴通知書》。

如果不下達起訴書,接到的是《延長羈押通知書》到了97天這個時間節點有可能會被免於起訴釋放。

最後把案件起訴書報給法院,等待開庭宣判。

案件移交給檢查機關以後,檢查機關認為案件犯罪事實不清晰,犯罪證據不足可以三次退回公安部門,讓辦案警官補充偵查。

案件在公安部門或者檢查機關的時候,犯罪嫌疑人都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案件到了法院以後,就只有判決書了。沒有“取保候審”的機會了。

一般就是這樣的程序。


寒夜溫暖如春


專業人事告訴您:經濟類刑事案件與普通刑事案件,在訴訟程序上是一樣的,只不過經濟類犯罪案件在證據上的要求更加嚴格!功力不深的檢察官勝任不了這類案件。辦理這樣的案件,需要邏輯思維強,還要懂財會,要會指導偵查機關補查強化證據,特別是對審計報告,筆跡鑑定等嚴格審查,做到程序合法,鑑定有效,對指控犯罪起到關鍵作用。


那年那月那味道烏拉


刑事案件移送檢察院後,檢察院需要根據案件證據審查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構成何種犯罪,證據是否充分,如果充足就可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訴,如果證據不足,可退回公安不能繼續補充偵查。


京師泉州王祥州律師


經濟案件,如果是在偵查階段,到了檢察院之後,檢察院會根據事實及證據,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如果是偵查終結移送起訴,檢察院會審查事實、證據,作出退回補充偵查、起訴或不起訴決定。


蕭蕭疏雨


和其他刑事案件程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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