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按照上級關於疫情期間安置幫教工作部署要求,嶺下司法所組織工作人員積極響應,對全鄉刑滿釋放人員開展了排查走訪活動,杜絕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脫管失控。
一、對全鄉在冊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全方位的摸排,通過見面走訪和電話溝通等方式對刑滿釋放人員進行摸排,瞭解他們當前去向、身體狀況、外出回家鄉的刑滿釋放人員是否落實隔離14天以上等情況,對外出務工的刑滿釋放人員,通過聯繫村幹部、走訪其近親屬及與本人電話聯繫等多方面多渠道方式瞭解其去向、生活、工作等方面情況,並告知其疫情期間不得前往京津冀鄂等地。動員家屬積極配合幫教小組安置幫教工作,每日對其進行測量體溫,及時上報司法所。
二、對於2020年新銜接的刑滿釋放人員進行回訪,通過發放《疫情告知書》及簽訂《刑滿釋放人員居家隔離承諾書》,要求新銜接刑滿釋放人員自覺居家隔離14天並且每日進行體溫檢測並上報司法所。
三、通過刑釋解教人員信息管理系統做好信息核查和預銜接工作。我所通過查詢系統通知,黃某春將於3月20日從監獄釋放,經過信息核查確定其身份後,制定工作預案以及開具銜接證明,到其家中與家屬確定交接方案,要求家屬將其接回後第一時間到司法所報到,並嚴格落實14天居家隔離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期間,嶺下司法所多方排查安置幫教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目前在冊刑滿釋放人員無脫管漏管,無違反疫情防控工作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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