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用家長手機打賞主播7萬元能否追回?

小明(12歲)用父親手機看網課期間偷偷看直播,為某遊戲主播刷禮物多達7萬元。該7萬元能否追回?

初中生用家長手機打賞主播7萬元能否追回?

根據民法總則第145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小明還是未成年在法律上稱作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小明所實施的打賞行為的效力是待定的,只有經過法定代理人(小明的父母)追認過才有效

。只要小明的父母不追認小明的打賞行為,小明的行為認定為無效。

因此,小明父母可以將7萬元追回。再次小編勸告各位家長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支付密碼,不要讓調皮搗蛋的孩子趁機做出不理智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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