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初年,为了稳定政治局势、褒奖创建国家的有功人员,汉高祖刘邦不得已分封了一些异姓诸侯王。
于是,西汉王朝就出现了郡县和诸侯国并置的一种过渡性制度。
不料,手握重兵、占据一方的异姓诸侯王们,并不满足于割据一方,于是在刘邦即皇帝位仅仅数月,就有燕王藏荼、梁王彭越和淮南王英布等先后起兵叛乱,这使汉高祖刘邦不得不使用极大的精力进行平叛,以稳固立国不久的西汉政权。
鉴于此,西汉统治者们时刻都想着要更改这种体制,特别是汉高祖刘邦还制定了一系列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非刘氏不王” ,希望由刘姓宗族人员共同维护他的家天下。但是,事不如意者常八九,虽然这种政治体制一直延续到汉朝末年,然而由于同姓相争所引起的反叛和动乱也经常发生。
例如,景帝前元三年(公元前154年)春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个刘姓诸侯王,为了抵制中央削减地方诸侯国势力政策的实施,以“清君侧,诛晁错” 为由共同起兵反叛。后来,虽然叛军被太尉周亚夫和大将军窦婴率领的朝廷大军所镇压,但消耗的国力则十分巨大。
既然如此,汉景帝刘启在平定“七国之乱” 后,为什么还要分封更多的诸侯王、设立更多的诸侯国呢?
原来,汉景帝刘启在平定“七国之乱” 后,鉴于各地诸侯王势力依然强大,对中央朝廷仍构成巨大威胁的状况下,听取了大臣邓公的建议,派遣朝廷官员到各诸侯国任职,名为辅助各诸侯王处理政务,实则起着一种监督的作用。
同时,汉景帝刘启还采取了一种“推恩”的措施,继续执行削减各诸侯王势力的中央既定政策。所谓“推恩” ,实际就是各诸侯国将自己的封地再分封给子孙,从而在各诸侯国内形成众多的小列侯国,使其封地和势力逐渐减小。而对于各诸侯国和各小列侯国,仍然由朝廷任命各国的丞相和御史大夫,从而起到了加强监督的作用。
正是在这种政治形势下,汉景帝刘启仅在今天河北省境内就先后分封了常山、广阳、广平、赵、河间、信都和中山等多个诸侯国。
而这些诸侯国地域广者所辖17个县,少的仅有4县,势力已非昔日“千乘之国”所可比。于是,汉景帝刘启于公元前154年改中山郡为中山国,封皇子刘胜为第一代中山国王。
自此,中山国作为封建统一国家中的封国,再次出现在历史的版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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