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及延川至延安班線客運車

延川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及延川至延安班線客運車

延川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及延川至延安班線客運車

今天記者從延川縣客運辦瞭解到

延川縣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

公交車輛運營及延川至延安班線客運車

延川縣客運出租車輛管理辦公室

關於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的通知


根據中、省、市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為方便疫情期間我縣居民出行,經延川縣交通運輸局安排部署,從2020年2月27日起,逐步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運營時間:7:30—20:30。

二、各出租車輛駕駛員須每日到車輛所屬公司實名登記備案,進行體溫測量和健康信息登記,消毒。經公司審查合格後安排運營。沒有在公司備案的私自營運的出租車一律按非法營運車輛處罰。

三、上路運營的車輛須隨車攜帶消毒液和消毒工具,嚴格實行一客一消毒、一客一通風。公司設固定消毒點,每日確保各車輛至少2次全車消毒,且間隔時間為6小時。

四、上路運營的車輛必須做好防護措施,前後排隔離,且副駕駛不允許載客;嚴禁拼座,打表計價收費乘車,實打實收。(起步三公里5元,超過每公里加收1.2元)。

五、駕駛員必須指導乘客填寫乘車信息登記,動員乘客儘量用微信或支付寶結付車費。


六、乘車須知:


1、乘客乘坐出租車時必須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嚴禁乘車。

2、嚴禁有發燒、咳嗽等疑似症狀的乘客乘車,體溫高於37.2°C者不得乘車。

3、實行實名乘車,乘客乘車前必須使用微信掃碼車內預設二維碼進行實名登記後(手機無掃碼功能者,須填寫乘客乘車信息表),方可乘車,否則駕駛員拒載。

4、對於違反上述乘車規定,不聽勸阻、無理取鬧者,通知公安機關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疫情期間,歡迎廣大市民進行監督舉報,如遇亂收費,消毒防護措施不合格等情況,請撥打投訴舉報電話:0911-8113001,我辦將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2020年2月27日


延川恢復部分出租車輛運營及延川至延安班線客運車


延川——延安


延川至延安班線客運車,也逐步恢復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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