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川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及延川至延安班线客运车

延川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及延川至延安班线客运车

延川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及延川至延安班线客运车

今天记者从延川县客运办了解到

延川县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

公交车辆运营及延川至延安班线客运车

延川县客运出租车辆管理办公室

关于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的通知


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精神,为方便疫情期间我县居民出行,经延川县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从2020年2月27日起,逐步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营时间:7:30—20:30。

二、各出租车辆驾驶员须每日到车辆所属公司实名登记备案,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信息登记,消毒。经公司审查合格后安排运营。没有在公司备案的私自营运的出租车一律按非法营运车辆处罚。

三、上路运营的车辆须随车携带消毒液和消毒工具,严格实行一客一消毒、一客一通风。公司设固定消毒点,每日确保各车辆至少2次全车消毒,且间隔时间为6小时。

四、上路运营的车辆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前后排隔离,且副驾驶不允许载客;严禁拼座,打表计价收费乘车,实打实收。(起步三公里5元,超过每公里加收1.2元)。

五、驾驶员必须指导乘客填写乘车信息登记,动员乘客尽量用微信或支付宝结付车费。


六、乘车须知:


1、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戴口罩者严禁乘车。

2、严禁有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乘客乘车,体温高于37.2°C者不得乘车。

3、实行实名乘车,乘客乘车前必须使用微信扫码车内预设二维码进行实名登记后(手机无扫码功能者,须填写乘客乘车信息表),方可乘车,否则驾驶员拒载。

4、对于违反上述乘车规定,不听劝阻、无理取闹者,通知公安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疫情期间,欢迎广大市民进行监督举报,如遇乱收费,消毒防护措施不合格等情况,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911-8113001,我办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2020年2月27日


延川恢复部分出租车辆运营及延川至延安班线客运车


延川——延安


延川至延安班线客运车,也逐步恢复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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