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庭审 检察官远程出庭支持公诉提升办案效率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从宽”的合法权利,同时做好疫情防控的需要,龙沙区人民检察院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启防疫期间司法办案新模式,实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统筹兼顾,共同推进。近日,由龙沙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刑事案件实现了“隔空”出庭应诉。

公诉人、法官通过远程庭审系统核对身份,出示证据,准确把控庭审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声画同步,承办检察官十几分钟就完成了一起案件的出庭公诉工作。此次采用的“无接触”三方远程方式,突破了传统庭审模式的空间局限,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让疫情时期办案更快捷、更高效。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龙沙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发布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为避免出庭公诉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龙沙检察院依托软硬件设施和加密音视频会议技术,实现了位于不同地点的诉讼参与各方工作人员同时参与庭审。承办检察官李恩珠、王玉国通过微信与值班律师、当事人连线,远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承办检察官将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相关程序对被告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讯问,并听取了律师意见,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合法性。

该院自开展适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该项制度,对符合适用条件的案件一律适用。同时,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办案两不误,坚持检察工作不等、不靠、不拖。全民抗疫的特殊时期,龙沙区检察院将严格遵循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托互联网云技术手段保障案件办理的质效,确保落实“认罪认罚从宽”不断档、不减质、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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