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門74人首獲新農合大病保險“二次補償”

為使參合農民享受更多的民生福利,自2018年5月開始,祁門縣新農合管理中心會同縣財產保險分公司對2018年度符合政策的大病患者開展大病保險“二次補償” 工作。

新農合大病保險又稱為新農合二次報銷,旨在分擔農民的疾病風險,有效減輕農村大病患者的就醫負擔。參合農民無需額外繳納參合費用,但在新農合按病種付費補償的基礎上,年度自費累計超過大病起付線的,可獲大病保險“二次補償”。參合農民在我省即時結報定點醫院出院,大病保險報銷在出院時由醫院墊付,無須再進行申請。在省外就醫非即時結報的,需要個人支付全部住院費用,出院後持相關材料到縣新農閤中心辦理報銷手續,然後到縣財保分公司申請大病報銷。

祁門縣患者黃某、李某因雙側感音神經性耳聾在我省省級醫院住院治療,其當次住院醫療費用分別達16萬餘元,出院後通過新農合按病種付費的補償政策進行結算,首次補償分別為近12萬元,其首次補償實際補償比分別達到了70%。根據新農合大病保險二次補償的政策規定,該縣又對兩位患者分別補償了近2萬元,黃某、李某本次住院的實際補償比達到了81%以上。患者王某因顱內動脈瘤在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其本次醫療費用為11.7萬元,經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及大病保險二次補償後,其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僅為2.1萬元。

祁門縣本次共補償大病患者74人,其醫療費用為532.9萬元,新農合首次補償為300.4萬元,首次的實際補償比為56.4%。根據2018年度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政策,患者再度獲得大病保險補償50.5萬元。“二次補償”後,參合農民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提高近10個百分點。

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和大病保險補償政策的推行,既促進了醫療機構的自主控費意識,又在免起付線、無目錄外藥品及診療項目限制等方面提高了參合農民保障待遇,可謂兩全其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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