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農村農村違建依舊會成為重點拆除對象

過去的2019年鄉村發展成為社會焦點,農村科學規劃更加合理,尤其是對農村違法建築進行了有效清理,農村違章建築如何拆除?哪些建築是違法建築?都成為大家關心的話題,首先符合違章建築認定的行政機關作出限期拆除違法建築決定之後,明確了違法建築的所有人或搭建人負有拆除違法建築的義務,才有實施強制拆違行為的可能性。那麼,2020年農村重點哪幾類違章建築將成為拆除的重點呢?

2020年農村農村違建依舊會成為重點拆除對象

1.違建房屋

違建房屋可以分為以下三種:

(1)佔用耕地修建房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將耕地用作非農業用途並且未經過相關部門審批,私自建房的,屬於違建房屋。

(2)未經審批建房,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沒有經過審批建房的屬於違建房屋。

(3)在宅基地規劃範圍之外建房,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也是屬於違建房屋。


2.違建大棚房

這個就不用多說了,在2018年的時候國家就發佈大棚房整治相關政策,要求各地加大對對農村違建“大棚房”的清理與整治工作,而且格鬥政府也有發佈相關政策,具體政策詳情可以查找相關政策文件。據瞭解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修建大棚房,屬於違建會被拆除。

3.違建廠房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有的人外出打工,但是又不想把田地荒廢起來,就租給一些來農村搞發展的人,這些人會利用農田建廠房以及養殖場,如果未經審批則屬於違規違建房屋,這一類廠房和養殖場也將會拆除,同時國家也在大力整治農村環境凡是造成汙染的廠房和養殖場不僅會予以處罰,甚至還會拆除處理!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強制拆違行為必須以當事人在決定確定的拆除期限內無正當理由逾期未履行拆除義務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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