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殺三年後離奇復活,原因竟是當地民風太好

今天繼續古案系列,給大家分享一篇順治年間,一位明明已經被正法處死的犯人三年後居然離奇復活的案子。此案內容出自《清稗類鈔·獄訟類》。

不知到底是順治哪一年,浙江開化,有位叫木子雄的犯人因為做了謀財害命之事,被判了斬刑。當時浙江開化縣的地方官是山東籍官員張立山,這個案子也是由他負責審理的。

在古代,地方官可以給人判死罪,但不能直接給犯人處以死刑。往往需要把案情層層上報,由朝廷決定最終要不要處死。就在等待朝廷指示下來的這段時間,張立山家裡出事兒了,也不知道是父親去世還是母親去世,反正是丁憂回家了。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殺三年後離奇復活,原因竟是當地民風太好

過了幾個月,朝廷批示下來了,同意對木子雄執行死刑,這時接替張立山擔任開化縣令的是一位姓王的官員。這位王某和木子雄素不相識,倒也沒有做出什麼出格之事,很正常的監斬,很正常的執行斬首之刑。然後上報朝廷,說木子雄已經被明正典刑。

然而事情就有這麼巧。

三年之後,山東籍官員張立山居然又一次遇到已經被處死的犯人木子雄。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請容我細細道來。

前面我們不是說張立山丁憂在家嗎?古人講究居喪三年,在這期間不能婚嫁,不能當官,所以張立山就老老實實的在家待了三年。三年之後,張立山重入官場。這一次,他被分配到江西鉛山縣當縣令。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殺三年後離奇復活,原因竟是當地民風太好

剛到鉛山沒多久,當地就發生一起盜賊拒捕案。張立山是斷案高手,刑偵名家,在他的治下,兇手自然逃不掉。

捉到兇手後,張立山例行審問,問著問著,他發現跪在堂下的這個犯人不管是長相還是口音都很熟悉,總覺得自己曾經見過。他就問堂下犯人姓甚名誰,犯人答說李雄。

腦瓜子靈活的讀者可能已經反應過來了。沒反應過來的我提兩個名字,在宋為楊四郎,在遼為木易。沒錯,李雄其實就是木子雄。

張立山就很奇怪,問木子雄:“你不是三年前就被斬首了嗎?怎麼還活著呢?”

木子雄當初就是栽在張立山手裡,好不容易死裡逃生,如今又栽在同一個人手裡。估計他都有點認命,覺得天意如此。所以也不隱瞞。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殺三年後離奇復活,原因竟是當地民風太好

原來當時是在晚上行刑的,劊子手的刀剛好砍中木子雄的頸骨,木子雄的人被巨力衝擊直接給砍倒了,但頭卻沒有砍下來,人也沒被砍死。劊子手見木子雄倒在地上,以為人已經死了,也就沒再補刀。第二天早上,木子雄醒來發現自己居然還活著,雖然渾身劇痛,但還是掙扎著掙開了繩索,就此逃得性命。之後就跑到江西來了,改名李雄,靠偷東西過日子,沒想又碰到大人你,這是我自己倒黴,無話可說。

劊子手殺人,明明砍中了頭顱卻沒把人砍死,這話說出去還是太過駭人聽聞了點。張立山不太相信,仔細查看木子雄的腦後,果然發現一道很深的刀疤。

張立山自己是信了木子雄的話,但木子雄死而復活,砍頭沒砍死這事兒還是要逐級上報的,誰也不能保證這中間有沒有別的貓膩,比如劊子手是不是收了錢,監斬官是不是收了錢。而且不管怎麼說,木子雄既然沒死,那位王某肯定是有責任的。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殺三年後離奇復活,原因竟是當地民風太好

那位王某此時已經調到別地為官了,因為此案,只能離開任內,去浙江配合調查。

最後問題查明,不管是王某,還是劊子手,確實沒有收受賄賂等事。

至於劊子手沒能成功執行死刑的原因,說來很搞笑。就是因為當地作奸犯科之人太少,平時好多年也未必有一起死刑。沒有死刑犯,劊子手自然就沒有執行的機會。常年缺少臨床經驗,手藝就難免生疏了點。當時木子雄倒地以後,他們就以為木子雄已死,往他身上蓋了床蘆葦蓆就走了。第二天發現木子雄屍首不見了,他們也不敢聲張,胡亂報了個木子雄已被明正典刑就算了事兒。

事情弄清楚了,王某確實沒有不軌情事,也就沒做什麼處罰。至於木子雄,被帶回江西結案。理論來說,當小偷要比當初謀財害命要小得多,木子雄可能罪不至死。不過書上也沒說之前的罪還算不算,所以我也不知道木子雄有沒有被第二次斬首。

有時候真的不得不感慨,這世界說大,大得沒邊,說小,小得明明已經死裡逃生了還是會栽在同一人身上。

你覺得這個故事趣味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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