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杀三年后离奇复活,原因竟是当地民风太好

今天继续古案系列,给大家分享一篇顺治年间,一位明明已经被正法处死的犯人三年后居然离奇复活的案子。此案内容出自《清稗类钞·狱讼类》。

不知到底是顺治哪一年,浙江开化,有位叫木子雄的犯人因为做了谋财害命之事,被判了斩刑。当时浙江开化县的地方官是山东籍官员张立山,这个案子也是由他负责审理的。

在古代,地方官可以给人判死罪,但不能直接给犯人处以死刑。往往需要把案情层层上报,由朝廷决定最终要不要处死。就在等待朝廷指示下来的这段时间,张立山家里出事儿了,也不知道是父亲去世还是母亲去世,反正是丁忧回家了。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杀三年后离奇复活,原因竟是当地民风太好

过了几个月,朝廷批示下来了,同意对木子雄执行死刑,这时接替张立山担任开化县令的是一位姓王的官员。这位王某和木子雄素不相识,倒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之事,很正常的监斩,很正常的执行斩首之刑。然后上报朝廷,说木子雄已经被明正典刑。

然而事情就有这么巧。

三年之后,山东籍官员张立山居然又一次遇到已经被处死的犯人木子雄。

这又是怎么回事呢?请容我细细道来。

前面我们不是说张立山丁忧在家吗?古人讲究居丧三年,在这期间不能婚嫁,不能当官,所以张立山就老老实实的在家待了三年。三年之后,张立山重入官场。这一次,他被分配到江西铅山县当县令。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杀三年后离奇复活,原因竟是当地民风太好

刚到铅山没多久,当地就发生一起盗贼拒捕案。张立山是断案高手,刑侦名家,在他的治下,凶手自然逃不掉。

捉到凶手后,张立山例行审问,问着问着,他发现跪在堂下的这个犯人不管是长相还是口音都很熟悉,总觉得自己曾经见过。他就问堂下犯人姓甚名谁,犯人答说李雄。

脑瓜子灵活的读者可能已经反应过来了。没反应过来的我提两个名字,在宋为杨四郎,在辽为木易。没错,李雄其实就是木子雄。

张立山就很奇怪,问木子雄:“你不是三年前就被斩首了吗?怎么还活着呢?”

木子雄当初就是栽在张立山手里,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如今又栽在同一个人手里。估计他都有点认命,觉得天意如此。所以也不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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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当时是在晚上行刑的,刽子手的刀刚好砍中木子雄的颈骨,木子雄的人被巨力冲击直接给砍倒了,但头却没有砍下来,人也没被砍死。刽子手见木子雄倒在地上,以为人已经死了,也就没再补刀。第二天早上,木子雄醒来发现自己居然还活着,虽然浑身剧痛,但还是挣扎着挣开了绳索,就此逃得性命。之后就跑到江西来了,改名李雄,靠偷东西过日子,没想又碰到大人你,这是我自己倒霉,无话可说。

刽子手杀人,明明砍中了头颅却没把人砍死,这话说出去还是太过骇人听闻了点。张立山不太相信,仔细查看木子雄的脑后,果然发现一道很深的刀疤。

张立山自己是信了木子雄的话,但木子雄死而复活,砍头没砍死这事儿还是要逐级上报的,谁也不能保证这中间有没有别的猫腻,比如刽子手是不是收了钱,监斩官是不是收了钱。而且不管怎么说,木子雄既然没死,那位王某肯定是有责任的。

清初奇案:死刑犯被杀三年后离奇复活,原因竟是当地民风太好

那位王某此时已经调到别地为官了,因为此案,只能离开任内,去浙江配合调查。

最后问题查明,不管是王某,还是刽子手,确实没有收受贿赂等事。

至于刽子手没能成功执行死刑的原因,说来很搞笑。就是因为当地作奸犯科之人太少,平时好多年也未必有一起死刑。没有死刑犯,刽子手自然就没有执行的机会。常年缺少临床经验,手艺就难免生疏了点。当时木子雄倒地以后,他们就以为木子雄已死,往他身上盖了床芦苇席就走了。第二天发现木子雄尸首不见了,他们也不敢声张,胡乱报了个木子雄已被明正典刑就算了事儿。

事情弄清楚了,王某确实没有不轨情事,也就没做什么处罚。至于木子雄,被带回江西结案。理论来说,当小偷要比当初谋财害命要小得多,木子雄可能罪不至死。不过书上也没说之前的罪还算不算,所以我也不知道木子雄有没有被第二次斩首。

有时候真的不得不感慨,这世界说大,大得没边,说小,小得明明已经死里逃生了还是会栽在同一人身上。

你觉得这个故事趣味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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