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感恩"

不知道从什么年代起,"感恩"这个词变得越来越时髦了,不管什么场合,拿来就用,几乎到了"滥用"的程度。如果细究一下,"感恩"是不能随便使用的。从法理或者伦理的角度上讲,假如两个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其中一个人无私帮助了另外一个人,受助人向帮助人表示感恩,这是人性的正常体现,完全符合普通人的价值观和社会伦理。但是,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那就不一样了,这种"利害关系"通常是指法律义务或者道德义务,这种情况下,两个人之间相互帮助其实都是在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受助人没有必要"刻意"向帮助人"感恩",不感恩并不违反社会伦理。"感恩"是自愿的,不是"求"来的,如果有人为了获取别人的"感恶"而去行善,这种"行善"就彻彻底底变了味儿。

现在社会上的一些强势个体,刚刚为别人做了一点好事,就急着要让人家向它"感恩",这样它心里才舒服;没听到感恩的话,就感觉受到了莫大的委屈,恨不得找一家社交媒体把自己心中的怨气全部发泄出来,这种"炒作"似乎提高了自己的社会知名度,但却降低了自己的人格。

这次"疫情"防控,全体中国人众志成城,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对于那些素不相识的捐助人,受助人确实应当感恩。但是,对于社会上那些所谓的"公众人物"来说,它们靠大众追捧获得了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巨额的金钱财富,是社会成就了"公众人物",当公众有难时,"公众人物"就应当履行"反哺"义务,及时提供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体现社会公正。社会大众就是"公众人物"的衣食父母,"父母"有难,"儿女"出点小钱,有什么资格要求"父母"向它们"感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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