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物業費只給開收據不給開發票,業主該怎麼辦呢?

Zhang笑非


誤傷題主。我指的“你”是部分人,不是題主。

你要發票幹什麼用?你有什麼證據指責物業公司不開發票就一定逃稅?市場上年銷售額上千萬不主動給客戶開發票的企業多了去了,難道都在逃稅?企業納稅、稅務局徵稅自有他的一套辦法,哪裡那麼容易不開發票就能逃稅?向物業公司索要發票除了給物業、給自己添點麻煩毫無意義。

真是可笑。我哪裡有說過物業公司不該開發票? 首先,你可以要發票,物業也應該給發票。不給發票的是垃圾物業公司,正規公司沒有不開發票的。 其次,物業納稅與開多少發票沒多大關係,按收入帳報稅,除非他做假賬。他要是一張票都不開就不納稅了?這不是開玩笑嘛。 可笑的是一群人平時買菜不要發票、買衣服不要發票、加油不要發票、網上交水電費也不要發票,以上這些有幾個主動要求開發票的?更別提加稅點開發票了。偏偏在物業費這塊要發票了,美其名曰是自己的權利,是防止物業逃稅。其實背後折射一種什麼心態?是對物業的不信任,不接受物業服務的心理,主動把自己放在物業的對立面,甚至是對物業的仇視。不是說所有索要發票的業主都是這種心態,但這樣的人肯定有,請勿對號入座。 小區物業需要大家維護,業主和物業公司要互相信任,雙方都要履行自己的義務,合法行使自己的權利,才能搞好小區物業,才能讓你的房產升值。


澹澹言懷


不交物業費,去找法院講理


用戶2832384273644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講者理正義


說說我的經歷:三四線城市中檔小區。第一次要發票,說交了錢再給,結果拖了好久才給我,還是我自己去拿的。第二次交費,我說一手交錢一手交發票,結果少開了。第三次,直接去稅務局,三天不到,乖乖送來發票。


王圖斯瑞


關心,關心昆明穿金路晨光大道小區那些住戶吧!🙏🙏


用戶920840371458


強力要求:取消落後的物業公司管理小區模式,大力提倡:建立現代化小區自治物管模式。

物業公司管理小區的權大錢多,能夠搞定社會各方面的關係。而小區業主委員會權小沒錢,得不到社會各方面的支持。物業公司是企業性質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存在強收費弱管理,服務不到位問題。經常發生收取物業費難的問題,當矛盾激化時,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就斷水、電、氣、暖,不準業主裝修材料車輛進入小區大門。甚至發生物業指使保安暴力對待業主,更嚴重的是有些物業公司涉黑惡勢力來對付業主走向了犯罪道路。因此,物業公司與業委會和業主之間存在著先天性的對抗矛盾,難以解決。

建議小區物業管理進行改革:提倡由小區業主自治管理。

現在小區所有的物業管理並不是物業公司全是自已做的,也做不了。而是要找社會各行各業專業單位和個人來做。所以,小區業委會可聘用專業物業管理人才為物管顧問,成立自已的物管團隊更換掉物業公司。

建議:在開發公司售房後的前期(3年內)小區物業管理由開發公司負責(或聘請物業公司管理),在售房3年內(前期物管)不得收取物業費,並且要解決好開發公司建房遺留下的各種問題。3年期滿,開發公司必須申請"移交該小區物業管理"報告交給住建主管部門批准,否則停止售房。由住建主管部門通知街道、社區負責成立該小區第一屆業主委員會,並負責組織業委會委員們進行專業物管培訓教育後接收小區物業管理。街道、社區負責對該小區業主委會進行督查監管,實行小區業委會自治管理的模式。 在街道、社區指導下制定出業主委會收取物業費的標準,制定業委會委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實行業委會全面負責小區日常管理:由業委會聘用專業物業管理顧問及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物業管理公司單位進行全面管理。業委會在專業分類管理方面可實行招標制: 例如在安保方面聘保安公司,在清潔衛生方面聘保潔公司,在維修方面請各專業維修單位,在綠化方面請專業綠化單位。這樣的管理既專業做的好又省錢,也不存在業委會和業主與物業公司之間的矛盾。

小區在街道丶社區部門的指導下,對業委會進行定期換屆選舉。業委會要建立網絡"業主自治群“,及時收集業主們的合理化建議和議建,更加有利於小區管理。業委會收取大量的物業費丶廣告費丶停車費等資金,除了用於小區業委會委員以及物業管理顧問和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用於各種物業維修費、辦公費、管理費、稅費等費用。剩餘的大量資金永遠留存在小區業委會,可用於規劃美化小區、增添設施、改善小區居住環境,也可以降低物業費收費標準,做到取之於業主用之於業主,體現小區業委會是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讓肉爛在小區業委會大鍋裡。使廣大業主們共同受益,促使業主能主動按時交納物業費。真正實現文明和諧、清潔衛生、安定困結,利國利民的"現代化小區業主自治管理"模式。

另外,關於 "去消物業公司將會造成全國700多萬物業管理人員的失業?"問題。

答案是:

700多萬各行各專業的物業管理人員將被小區自治管理的業委會轉換全部聘用了,不會造成大量物管人員失業的問題。讓黑心的物業公司老闆失業,失去了鉅額利益,讓這些鉅額利益永遠造福於本小區業主自已。


手機用戶2718664634


物業收費不開發票,這已經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可沒有一個衙門想管,能管,敢管,這是為什麼?只因物業公司有保護傘!


用戶7605933378590


物業從來為避稅只開沒有稅章的收據,從來都是。


手機用戶92981311080


要發票是消費者的權利,有發票最好,可以參加支付寶的搖獎,稅務局舉辦的


npf20


開發票是自己及時交納物業費最好的證據,為什麼不呢?我每次交完物業費必須索要發票,當然有時不能及時開出的,也憑收據過後補開,如果業主與物業一旦發生糾紛,如物業服務不到位了等,經司法途徑時,發票當然是最可靠的證據證明你已經交了物業費,收據格式不規範,容易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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