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挂名足浴店背地组织卖淫

打着推拿、足浴的名头,背地里干的却是不可告人的勾当,真可谓“挂羊头卖狗肉”。近日,犯罪嫌疑人吕某旺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逮捕!挂名足浴店背地组织卖淫

在日常走访工作中,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获悉城区朝阳路某商务酒店内某浴足按摩店在背地里组织卖淫。经初步排查,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吕某旺(男,36岁,绰号“鸡蛋”,平南县人)伙同吴某浩(已判刑)、温某军(已判刑)等人组织卖淫的犯罪事实。

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吕某旺具体负责招聘、介绍女技师到店上班,并对女技师的排班进行安排、调整,雇请犯罪嫌疑人曾某俊(已判刑)、张某森(已判刑)等人负责招呼客人、向顾客介绍色情服务的套餐及价格、收取顾客的服务费用等工作。

犯罪嫌疑人吕某旺从顾客的嫖资中抽水谋取暴利,共非法获利近35000元。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同时,本法规定,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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