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石益敏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訴

博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石益敏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訴
近日,廣西出版社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國企)後勤物業部主任、廣西天一置業有限公司(傳媒集團全資子公司)董事長、廣西天宏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廣西南寧市天誠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石益敏因涉嫌貪汙、受賄、挪用公款一案,由玉林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交由博白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本院經依法審查後向博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本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石益敏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在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石益敏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以單位名義挪用鉅額公款,給他人用於營利活動,至今有部分公款尚未退還;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好處費;在監督管理國有資產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公款。依法應當對石益敏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博白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石益敏貪汙、受賄、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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