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好處費93萬元!博白縣扶貧辦原主任被判刑

11月1日,博白縣扶貧辦原主任龐光亮受賄一案,在博白縣法院公開開庭宣判。法院認定龐光亮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繼續追繳龐光亮受賄所得的贓款人民幣二十六萬元,沒收上繳國庫;對龐光亮退回給行賄人的賄賂款十七萬元繼續予以追繳,沒收上繳國庫。

收受好处费93万元!博白县扶贫办原主任被判刑

經博白縣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龐光亮先後利用其擔任博白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局長、博白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驗收及資金撥付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鄒某邦等17人的好處費共計93萬元。

收受好处费93万元!博白县扶贫办原主任被判刑

博白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龐光亮身為國家機構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龐光亮犯受賄罪的罪名成立。綜合考慮龐光亮有坦白、認罪悔罪,且積極退出大部分贓款等情節,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博白紀檢監察、博白縣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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