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医疗费赔付过后,陪护费应该去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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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医疗赔付过后,赔付费应该去哪儿去领取?这是保险公司按照医药费赔付。剩下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是由单位负责!

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保险公司才给予工伤赔付!工伤医疗费与本人无关,是单位财务部门与保险公司的事情,本人是领取不到医疗费赔付的!你怎么能够领取了保险医疗赔付呢?这不合乎规矩呀!

就是在建筑工地上,农民工发生了工伤问题,医疗费也是老板与保险公司的事情,与本人无关!至于其他费用,都是老板一次性解决!

在建筑工地打工,一般的农民工,干的时间都短,受了工伤以后,出院后,后续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都是一次性解决,就是吃亏也要接受!因为,完工以后,很难找到老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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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的制定目的只是分散而非免除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故符合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不符合报销范围的,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种意见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只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义务,未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职工的工伤医疗费,故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医疗费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理赔范围部分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种意见认为,工伤是基于工作原因而产生超出理赔范围的工伤医疗费,让职工负担极不公平,尤其是在数额特别巨大时。综合考虑职工与用人单位的经济能力,若该部分医疗费的支出实属合理、必要,可依公平原则,酌定由双方分担。其次,从工伤保险立法历史来看。

《劳动保险条例》(1 953年政务院修正)第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全部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 266号)第17条第二款也明确:“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该规章虽已失效,但其基本精神与上述《劳动保险条例》一致, 即职工不负担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201 0年国务院修正)规定了工伤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符合报销标准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未明确超出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何方承担,亦未规定用人单位只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就可免去医疗费的支付责任。

综上,确定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职工自负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撑,而确定由用人单位承担则有尚未废止的《劳动保险条例》作为依据。超出报销范围的工伤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完全符合上述法理。同时,损害赔偿奉行填平原则,若超出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由劳动者承担,则难谓因工伤所受的损失得到了全部补偿。

经综合分析工伤保险的立法目的、工伤保险立法的演变、相近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法理,笔者赞成上述第一种意见,理由如下:

首先,从工伤保险立法目的来看。依《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工伤保险立法的第一目的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与经济补偿,第二目的是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第三目的是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就第一目的而言,及时救治工伤职工是人性的基本要求,符合各方的利益,因而一直是工伤保险制度的核心。让用人单位承担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能促进对工伤职工的救治。就第二目的而言,工伤保险制度实行预防、治疗、康复三结合模式,其中预防最为根本。除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单位浮动费率外,划定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由用人单位承担支付范围外的医疗费,也是促进用人单位重视生产安全、搞好工伤预防的重要手段。

就第三目的而言,通过社会保险的强制缴纳,形成由全体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出资的”基金池”,分散了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但是,这只是分散,而非免除用人 单位的工伤风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三,从相近法律规定来看。其一,与雇员损害赔偿相比。

劳动关系脱胎于雇用关系,适用专门的劳动法来调整。换言之,劳动者比普通雇员受到更多的法律保护。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用关系下的雇员受到伤害后尚且无需自负医疗费,那么,受到更多法律保护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更不应承担医疗费。

否则,既违反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也有悖公平。其二,与停工留薪期待遇相比。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是职工因暂停工作而发生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属间接损失。

工伤医疗费是职工因接受医疗而遭受的既有利益的损失,属直接损失。依举重以明轻原则,属间接损失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尚且获赔,属直接损失的医疗费更应获赔。其三,与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相比。依《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职工依法享受的工伤待遇均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超出工伤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疗费若由职工承担,则会产生投保反得更少赔偿的结果。这不仅背离工伤保险制度的设立初衷,也会鼓励职工不按规定投保。

第四,从有关法理来看。工伤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其背后的法理基础有三:其一,用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本身,制造了对职工人身、财产权益造成损害的危险,故其作为危险源的开启者,理应承担责任。

其二,用人单位指挥、组织着工业生产,其对生产的性质有着最为真切的认知,也最有能力控制危险的发生,故其作为危险的控制者,也应承担责任。其三,用人单位从生产活动中获得了利益,基于享受利益者承担风险的原则,其也应承担责任。


孙四爺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驾车路线:全程约471.1公里起点:广州市1.广州市内驾车方案1) 从起点向正南方向出发,沿吉祥路行驶230米,过左侧的越秀房地产大厦约110米后,右转进入中山五路2) 沿中山五路行驶180米,过右侧的麦当劳(动漫星城店)约140米后,右转进入解放北路3) 沿解放北路行驶2.8公里,过左侧的森嘉皮具商务大厦约210米后,直行进入机场路4) 沿机场路行驶480米,过左侧的中唱大厦约130米后,朝广园西路/环城高速(西行)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5) 沿匝道行驶90米,过机场立交约100米后,直行进入机场路立交桥6) 沿机场路立交桥行驶180米,过右侧的广来商业大厦约110米后,右前方转弯进入广园中路7) 沿广园中路行驶20米,过右侧的广来商业大厦约270米后,直行进入广园西路8) 沿广园西路行驶130米,稍向右转上匝道9) 沿匝道行驶230米,过右侧的华园商务中心约140米后,直行进入广州环城高速10) 沿广州环城高速行驶6.0公里,朝肇庆/佛山/S15/S5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沙贝立交桥11) 沿沙贝立交桥行驶430米,过沙贝立交桥,直行进入广佛高速12) 沿广佛高速行驶6.3公里,朝三水/肇庆/S55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13) 沿匝道行驶1.5公里,直行进入广三高速14) 沿广三高速行驶130米,直行上匝道2.沿匝道行驶120米,直行进入广三高速3.沿广三高速行驶20.5公里,直行进入二广高速4.沿二广高速行驶136.0公里,朝汕头/贺州/桂林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5.沿匝道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汕昆高速6.沿汕昆高速行驶124.3公里,朝桂林/柳州/G65/G78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7.沿匝道行驶390米,直行进入包茂高速8.沿包茂高速行驶145.6公里,朝桂林市区/凯风路/桂磨路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9.沿匝道行驶560米,直行进入桂林绕城高速10.桂林市内驾车方案1) 沿桂林绕城高速行驶4.3公里,在凯风路/象山区/雁山区出口,稍向右转上匝道2) 沿匝道行驶790米,直行3) 行驶420米,朝桂林市区方向,左转进入广成线4) 沿广成线行驶5.8公里,直行进入凯风路5) 沿凯风路行驶4.5公里,过右侧的德天商业广场2期约160米后,直行进入瓦窑西路6) 沿瓦窑西路行驶650米,过右侧的美的(久久电器店)约240米后,朝崇信路方向,直行进入崇信路7) 沿崇信路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中山南路8) 沿中山南路行驶2.3公里,过南门桥约110米后,直行进入中山中路9) 沿中山中路行驶300米,过右侧的盛君家电心连心店约180米后,左转进入五美路10) 沿五美路行驶60米,过左侧的金马大厦约210米后,右转11) 行驶10米,到达终点终点: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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