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擊疫情 監管部門在行動】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答記者問

【抗擊疫情 監管部門在行動】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答記者問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銀保監會出臺了多項政策措施,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近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01請介紹一下銀保監會近期出臺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政策情況。


銀保監會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金融服務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銀保監會迅速行動,精準發力。1月26日即發佈通知,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服務,配合各方做好疫情防控。截至目前,已單獨或與其他部門聯合出臺了9份文件,最近一次是3月1日會同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簡稱“6號文件”),對符合條件、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貸款,給予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


具體來看,已出臺的措施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支持疫情防控企業擴大產能。要求銀行保險機構通過專設機制、充分授權、主動對接等,做好衛生醫療重點領域,以及重要物資生產、運輸物流等企業的金融支持。收費公路免費通行期間,有關經營主體金融債務還本付息存在困難的,銀行可視情給予延緩付息、本金展期或續貸等支持。


二是支持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渡過難關。特別是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受疫情影響、暫時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1月25日以來到期的貸款,實施臨時性延遲還本付息安排。鼓勵保險機構減費讓利、適度延後保費繳納時間。


三是做好疫情期間企業綜合金融服務。

鼓勵銀行保險機構在支付結算、融資規劃、產銷支持等領域,為企業提供特色產品、專業諮詢、財務管理、信息科技等增值服務。


四是強化重點領域金融服務。特別是圍繞國家重大戰略,精準支持對宏觀經濟和區域發展具有重要帶動作用的項目工程。加大製造業貸款投放力度,大力發展供應鏈金融業務。


五是加大對普惠金融領域的資源傾斜。提高小微企業“首貸率”和信用貸款佔比,降低綜合融資成本。加大小微企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出口信用保險等業務拓展力度。


六是加大春耕春種金融支持。積極通過線上線下多種方式滿足農村地區基礎金融服務需求,鼓勵地方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農產品應急生產資金需求快速響應機制。


七是靈活調整個人貸款還款安排。對於住房按揭、信用卡、汽車、裝修等個人消費貸款,鼓勵銀行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客戶需求適當調整還本付息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八是做好銀行保險機構自身疫情防控。按照各級政府的具體要求,有序做好基層網點的營業安排,並做好消毒清潔。大力發展線上金融服務,對不熟悉網上銀行操作的客戶,提供專門金融產品,確保滿足人民群眾的各項金融服務需求。


02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主要受惠對象有哪些?


按照“6號文件”有關要求,對於符合條件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的貸款,可暫不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不收罰息。相關政策的具體受惠對象,可以從以下幾個維度把握:


從行業類型看,政策可覆蓋受疫情影響的各個行業。對於受疫情影響特別嚴重、遇到特殊困難的行業,例如交通運輸、批發零售、文化娛樂、住宿餐飲等,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傾斜。


從企業類型看,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以及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均在政策覆蓋範圍之內。湖北地區可擴大至包括大型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特別要指出的是,受疫情影響的個體工商戶,均可享受此次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


從貸款性質看,主要是針對生產經營性貸款。包括貨車司機、出租車司機等特殊群體的個人經營性質貸款,可參照個體工商戶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同時,鼓勵融資租賃公司等機構根據自身經營實力和風險承受能力,參照“6號文件”對企業和個人客戶實施臨時性延付租金等安排。


03對於企業與銀行協商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延期結束後還本付息如何安排?是否會出現延期後集中還本付息?


銀保監會始終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好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本質要求,在疫情關頭,銀企同生共榮、共渡難關符合雙方的共同利益。按照“6號文件”有關要求,銀行可給予中小微企業貸款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罰息。對於少數受疫情影響嚴重、恢復週期較長且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中小微企業,如果企業有更長期限的貸款延期還本需求,銀行可與企業協商確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銀行和企業都要講誠信,依法合規,一定要避免說假話、報假材料,甚至是藉機逃廢債。


6月30日後,銀行可根據企業受疫情衝擊程度、恢復經營情況等,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與企業自主協商、合理確定後續的還本付息計劃。總的原則是:充分考慮企業復工復產和生產經營狀況,充分考慮企業實際償還能力,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針對不同企業,還本付息計劃應體現區別對待、差異安排,在實施過程中要有操作性、靈活性,具體可採取等本還款、等額本息、不定期還款等多種方式,避免延期後本金或利息集中償付造成企業資金週轉再度緊張。


04企業申請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按照“6號文件”有關要求,受疫情影響企業應主動提出申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接。銀行應儘快制定內部流程,並在手機銀行、網絡銀行、小程序等線上渠道開通企業申請功能,同時保證傳統線下渠道運行通暢。鼓勵銀行主動對接受疫情影響、有延期還本付息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客戶,指導客戶及時完善資料、提交申請。


在收到企業申請後,銀行應提高審批效率,儘快辦理,准予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與企業商議確定具體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不準予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的,應向企業說明具體理由。需要強調的是,貸款延期還本付息並不是自動的,銀企雙方必須協商確定。


此外,對於2020年1月25日至“6號文件”發佈之前,銀行業金融機構因疫情因素已對中小微企業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具體方案符合“6號文件”要求的,可享受文件有關政策。


05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是否會引發企業逃廢債問題,導致銀行不良貸款大幅攀升?


“6號文件”有關延期還本付息的政策,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出臺的一項臨時性、階段性政策,具有特殊性。


在政策實施過程中,我們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始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注重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重點支持前期經營正常、受疫情影響遇到暫時困難、發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業。二是有效防範風險,對於貸款期間企業經營出現實質性變化的,及時予以相應處置。三是完善反欺詐模型運用,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立即停止融資支持,防範道德風險。在企業復工復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正常經營,如果這些企業仍不能按時正常還本付息,貸款該認定為不良的就要認定為不良。


受疫情影響,銀行總體不良貸款會出現一定程度的上升,對此我們已有充分估計。事實上,我們出臺的一些政策措施本身就有防風險的作用。例如,實施貸款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就是為了防止疫情前銀行的良好客戶,在疫情之後變為不良客戶。這些企業並不是自身經營失敗,疫情過後,絕大部分企業會很快恢復和擴大生產,轉上正軌,仍然是銀行支持的好客戶。


同時,也應當看到,疫情對經濟金融的衝擊是暫時的,我國經濟發展長期向好的趨勢沒有改變,這決定了銀行業受疫情因素導致的不良貸款攀升也將是短期的,不良貸款持續大幅攀升的經濟金融基礎並不存在。另外,我國銀行業撥備充足,撥備覆蓋率在180%以上,資本充足率平均約14%,具有較強的風險抵禦和損失吸收能力。我們也繼續鼓勵銀行加大力度及時處置不良貸款。


06保險業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方面可以發揮哪些作用?


保險作為一個提供風險保障的特殊行業,是可以大有作為的。據初步統計,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已有68家保險公司開發了600餘款保險產品,湖北地區保險公司已響應倡議,將2020年1月23日起所有有效車險保單的保障期限適當順延,按1.5-2個月的順延期限估算,減少車險保費支出約37-50億元。保險公司也可通過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為中小微企業獲得銀行貸款提供增信支持。據瞭解,保險機構已累計支持70多萬家企業獲得貸款1000多億元。另外,保險公司還針對醫護人員、小微企業員工開發了新的保險產品,提高保險金額。有的還提供了免費保險捐贈。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加強對保險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統籌,通過發揮現代保險功能作用,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一是繼續加強疫情期間保險服務工作。及時做好疫情防控期間車險續保提醒工作,優化簡化續保流程,加大電子保單推廣力度。對於運輸防疫物資和重要生活物資的物流企業車輛,可通過適當順延保險期限、延期繳納車險保費等方式給予支持,以緩解企業資金週轉困難。鼓勵保險公司適當減免疫情期間停運的營運車輛、船舶、飛機部分保險費用。二是鼓勵保險公司開發應對疫情挑戰、符合保險原理的保險產品,如針對疫情停工停產造成財務損失的營業中斷類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對購買相關保險的企業給予適當保費補貼。三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創新保險服務方式。積極運用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引導企業通過互聯網、微信公眾號、手機小程序等線上方式辦理業務。四是簡化程序手續,提升服務效率。督促保險公司開設理賠綠色通道,進一步簡化承保理賠手續和材料要求,放寬承保理賠時限,高效滿足復工復產企業的保險需求。


07下一步監管部門將如何推動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金融政策的落實?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監管部門將持續督促銀行保險機構,落實好已出臺的各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金融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加強監測統計。完善與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政策相配套的統計監測機制,特別是在現有統計框架基礎上,強化對企業貸款實施臨時性延期還本付息安排的監測統計,及時掌握相關政策落實進展情況。


二是加強窗口指導。強化各項政策解讀,指導銀行保險機構用好用足相關支持政策,確保政策落實不打折扣、政策效力不層層遞減。


三是加強總結評估。及時對各項政策落實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梳理分析,努力解決好政策落實中遇到的各種堵點難點;對各項政策落實過程中的良好經驗進行總結。


四是加強配合協調。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疫情變化情況,配合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其他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積極做好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


來源: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站


【抗擊疫情 監管部門在行動】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答記者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