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廳:疫控期間,對中小學生學習類APP專項整治

河南省教育廳:疫控期間,對中小學生學習類APP專項整治

近期,各地針對疫情防控工作實際,按照“停課不停學”的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疫情防控期間教育教學活動有序開展。為防範不良信息和有害內容對中小學生的思想侵蝕,營造良好的“互聯網+教育”育人環境,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門關於引導規範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教技函〔2019〕55 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嚴禁有害APP進入中小學校園的通知》(教基廳函〔2018〕102號)、國家和省“掃黃打非”辦關於開展學習類APP等移動應用程序專項整治工作的系列文件部署,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中小學生學習類APP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開展專項整治

中小學生學習類APP專項整治工作是一項非常重要和緊迫的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制定整治方案,進行全面排查,整治過程中一旦發現涉嫌違法違規的APP要及時報告當地網絡信息管理和公安部門查處。各地對中小學使用APP情況專項整治工作應即日起啟動,須在2020年3月23日前完成。

二、重點整治內容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全面篩查中小學生學習類APP和本地教育主體開設的網絡直播課程使用情況,需重點整治以下內容:

1.排查各地是否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於開展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工作的通知》(教辦科技〔2019〕481號)要求將學習類移動應用程序納入管理,引導學校、教育培訓機構、學生合理使用學習類移動應用程序;

2.是否在教育部審查通過列表內選擇使用APP,是否體現素質教育要求,合理選用APP並控制使用APP數量,是否在使用APP過程中存在利用搞題海、公佈成績排名、超綱超前教學等應試教育手段增加學生課業負擔的現象;

3.是否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貫徹立德樹人根本要求,堅持正確輿論和價值觀導向,建立嚴格內容審查機制,有效保障APP發佈內容健康有益。在發現虛假低俗、色情暴力、惡意造謠傳謠、歪曲歷史、商業廣告、煽動社會矛盾、網絡遊戲等內容及鏈接時是否及時處置;

4.是否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是否能及時掌握APP內容變動和更新情況。學生信息和數據安全是否能夠得到安全保障;

5.對於開設直播課程的,各教育主體是否嚴格把控直播教學教職工資質,是否落實教師直播實名制、直播教學備案制;

6.是否規範教師和學生在直播課程中的教學行為,在直播課程中是否存在利用抖音、快手、火山、西瓜等APP在直播課程中打賞的行為,是否存在傳播淫穢色情信息、互動低俗有害信息、惡意造謠傳謠、違法違規廣告、辱罵教師同學等行為。

三、及時進行工作總結

請各省轄市、濟源示範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和省直屬實驗學校就此項工作認真全面總結,發現存在問題,研究今後對策,歸納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並於2020年3月25日前將總結報告電子版報送至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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