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水器不出水,“人為損壞”就能成為商家的擋箭牌嗎?

隨著淨水器的普及和應用,人們的飲水方式也在逐漸改變著。由早期的喝燒開的自來水,慢慢轉變為喝桶裝水,到現在喝淨水器淨化的水。家用淨水器的核心部件是濾芯,必須定期查看和維護更換,於是更換濾芯、故障報修等淨水器售後服務,就成了消費者廣為詬病的問題,引發了較多的投訴。

案情簡介

近日,消費者林女士致電浦東新區消保委尋求幫助。

經瞭解,2019年3月,林女士通過某品牌的官網平臺購買了一臺淨水器,內置3個濾芯,使用說明上註明濾芯可自行購買更換,其中一級濾芯一般9個月更換1次。

林女士考慮家人和孩子的飲水安全,6個月後就從官網平臺購買了一級濾芯,自己動手更換了一級濾芯。換好之後,淨水器一開始出水量較少,過了幾天,設備直接罷工不出水了。

林女士馬上致電客服進行保修,維修師傅來了兩次都沒有解決,一會說是林女士購買的濾芯不對,一會兒又說濾芯安裝不當,最後說是林女士人為故障導致的不出水,不能進行保修。

事情一拖再拖,林女士無法接受,故致電12315進行投訴要求公司重派其他工作人員上門服務檢測。

處理過程及結果

收到林女士的投訴後,消保委工作人員立即與淨水器客服取得聯繫,向其說明情況。

客 服

針對林女士的投訴,公司前期安排了消費者所在地的分公司進行上門檢修,分公司反饋維保人員已進行查看,是人為問題導致,無法進行維保。

消保委工作人員耐心與商家協商,並建議商家不要採用一票否決制,應做到誠信經營,恪守社會公德,重新派其他維保人員再一次上門服務檢測。

一週後,商家來電回覆,負責人對此案件比較看重,已再次上門服務,確定了淨水器不出水的原因:一方面是消費者更換濾芯時操作問題,另一方面是設備的主板電腦也發生了故障。

經消保委與商家多次協調,商家最終同意為林女士免費更換一臺新的淨水器,林女士表示滿意和接受。

案例評析

遇到商家推諉“人為損壞”該如何處理?

首先要明確告知經營者不要隨便處理該商品,主張將有爭議的商品送法定的檢測機構檢測以明確責任;

其次要保留好證據,如經營者表示需要將有問題的商品帶走檢測,消費者一定要求維修人員在維修單上註明清楚,並拍下視頻證據;

再次雙方對商品質量原因出現意見分歧,要送往法定部門鑑定時,應與經營者共同送去檢測,以免出現異議;

最後商品質量責任鑑定,按有關法律,檢測和鑑定費用應由經營者先行墊付,並且根據《消法》規定,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淨水器不出水,“人為損壞”就能成為商家的擋箭牌嗎?


消保委還要提醒生產廠家,“人為損壞”不是擋箭牌,重視消費者使用體驗,積極回應消費者的訴求,及時解決消費者遇到的困難,應該成為大品牌的服務理念,進而推動產品的優化,提升消費者的生活品質。

浦東新區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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