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起涉疫案件 “雲上”開庭審理

2月27日,甘肅慶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由慶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史某某妨害公務一案,並當庭進行了宣判,慶城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這是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首起由慶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並判處的涉疫情犯罪案件。

在全力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之際,該院依法從嚴從快審查該案,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不僅達到打擊涉疫情犯罪的法律效果,還起到引導群眾正確理解、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社會效果,為慶城縣的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撐。

慶城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起涉疫案件 “雲上”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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