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場所:顧客體溫超37.3°C拒絕入內並及時上報

黑龍江省防控新冠肺炎 住宿場所衛生監督工作指南

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住宿業衛生規範》《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及相關規定和要求編制本工作指南。

一、衛生管理

住宿場所經營者是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第一責任人,經營期間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一)衛生許可證。取得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二)健康合格證明。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方能上崗。

(三)配備防護用品。在入口處張貼明顯警示標誌,提醒顧客應當佩戴口罩。在入口處設置專人測量體溫,體溫正常方可進入。並對顧客身份信息、聯繫方式等進行核對、記錄,由顧客確認簽字。體溫超過37.3°C的,應當拒絕其進入,按規定報告。

(四)支付方式。提倡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移動方式進行支付,實現付款零接觸。

二、清潔消毒

(一)物體表面。對臺面、地面、座椅、工作臺、存放櫃、扶手、門窗、把手、水龍頭、電話、開關、電梯按鈕等物體表面進行消毒。可採用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作用30分鐘,再用清水擦淨或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

(二)用品用具。公共用品用具應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飲具推薦使用蒸汽、煮沸、紅外線等消毒方法。毛巾、浴巾、床上用品等可使用蒸汽、煮沸消毒或消毒液浸泡。外送洗消的需要有合同、洗消單位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及送洗記錄等。

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後分類、密閉存放。疫情期間提倡使用一次性飲具、拖鞋等。

(三)衛生潔具消毒。可用有效氯含量為500mg/L的含氯消毒劑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鐘後,清水沖洗乾淨,晾乾待用。公共衛生間無積汙、無異味。

(四)工作服。定期更換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鐘,或先用有效氯含量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鐘,然後常規清洗。

三、通風換氣

(一)加強通風。住宿場所應當保持空氣流通、清新,首選自然通風,保證室內空氣衛生質量符合《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

(二)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管理。使用集中空調的住宿場所應當保證供風安全,每週對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開放式冷卻塔、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溼)器、冷凝水盤等設備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更換。空調無消毒裝置的,不得開啟迴風系統。

四、垃圾處理

垃圾應當分類管理、定點暫放、及時轉運。存放垃圾時,應當在垃圾桶內套垃圾袋,並加蓋密閉。垃圾暫存地不得設置在顧客通道附近,周圍應當保持清潔,每天至少進行一次消毒。應定期對垃圾盛放容器進行消毒處理。可用含有效氯250mg/L—500mg/L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灑或擦拭,或採用消毒溼巾進行擦拭。

五、個人防護

(一)自身健康管理。對在崗員工進行健康監測,當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時,立即停止上崗工作,及時彙報並按規定去定點醫院就醫。合理安排從業人員休息。

(二)開展體溫監測。與顧客接觸較多的工作人員,需要注意在上崗時佩戴手套。體溫監測人員應裝備護目鏡、一次性手套,並在體溫監測崗位附近配置濃度為75%酒精,如接觸發熱人員,應立即對裸露皮膚進行酒精擦拭消毒。

(三)全程佩戴口罩。從業人員須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口罩上崗,與顧客交流時不得摘下口罩。廢棄口罩經酒精消毒後扔入指定垃圾桶內。

(四)手衛生。工作人員在上崗期間應當經常洗手,可用有效的含醇速幹手消毒劑;特殊條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過氧化氫手消毒劑;有肉眼可見汙染物時,應當使用洗手液在流動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碰自己的眼睛。

六、加強宣傳

利用現有條件,最大化加強從業人員和顧客對新冠病毒感染風險的防範認知。

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住宿場所衛生監督要點

(一)持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情況;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情況;

(三)防控物資儲備、使用情況,消毒產品衛生管理要求落實情況;

(四)每天定期清潔消毒,室內環境衛生清潔情況;

(五)加強場所通風、換氣情況;

(六)垃圾處理、消毒情況;

(七)員工和顧客體溫監測、個人防護情況,應對突發事件準備情況;

(八)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情況;

(九)防控知識培訓宣傳等情況。


防護指南7| 住宿場所:顧客體溫超37.3°C拒絕入內並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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