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口罩诈骗6千元,获刑7个月!我院起诉的第二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3月5日上午,我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涉疫口罩诈骗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陈某某当庭认罪,法庭依法采纳我院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28日,被告人陈某某到被害人叶某的手机店维修手机,期间谎称有口罩卖,被害人遂添加陈某某的微信。2月9日晚上22时,被害人叶某向被告人陈某某购买2000个口罩,以每个口罩2.9元价格成交,被告人陈某某要求支付订金,叶某通过微信转账4000元给被告人陈某某。2月10日上午10时,被告人陈某某以订金不够为由再次要求被害人支付2000元,在被害人微信转账后,被告人陈某某将被害人微信拉黑并失联。

2月12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陈某某。2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我院提请审查逮捕。2月21日,我院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月2日,我院依法以诈骗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

假卖口罩诈骗6千元,获刑7个月!我院起诉的第二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假卖口罩诈骗6千元,获刑7个月!我院起诉的第二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假卖口罩诈骗6千元,获刑7个月!我院起诉的第二起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