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督察”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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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我今天参加的是检务督察活动”,人民监督员刘故珍说。

  针对春节前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东西湖区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春节前切实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的专项督察方案》,在区看守所所长刘金刚的指引下,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毅,第三检察部主任袁媛,检务督察干警和人民监督员刘故珍一起深入监区,实地检查了监控室、谈话室、医务室、管教室,了解了在押人员的饮食、起居、卫生、医疗等基本情况。

  人民监督员刘故珍表示,“之前感觉看守所高墙内很神秘,但是通过参加此次专项督察活动,看到监室干净整洁、医务室配置齐全、食堂管理规范,让我感到检察院对监所工作的监督认真细致,客观公正,较好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基本权利。”

  “长期以来,检务督察主要是以内部监督的形式来开展,可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督察问题不到位、走过场等问题。这次我们尝试将人民监督员‘请进来’,引入外部力量参与督察,创新检务督察方式,这也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张毅副检察长如是说。

  下一步,东西湖区检察院将积极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1+1督察模式、拓宽检务督察外部监督途径和方法,从而促进检察机关内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社会公信力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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