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迷導讀:有些人明明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了,為什麼還是領不到養老金呢?在交社保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臨時賬戶這一點!尤其是四五十歲的朋友,歡迎查閱!
眾所眾知,社保裡的養老保險,只要交夠了15年,參保人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就可以按月每月領取一定份額的養老金。
可是有的人明明交了15年的社保,也到了退休年齡了,為什麼還是領不到養老金呢?
問題都出在臨時賬戶身上!
承載能力問題
什麼是臨時賬戶呢?相信大多數人對這個概念都不太清楚!
早些年間, 總是有一些“聰明人”,在當地的戶籍所在地交了幾年社保之後(繳費相對較低),在臨退休幾年內把自己的社保關係轉移到一二線城市,從而領取高額的養老金。
甚至有些人為了高額度養老金,本人並不在一線城市工作,卻把自己的工作地點掛靠到這個城市的某家公司,一直到能夠領取養老金的條件。
時間長了,人數多了。就會導致相關城市的壓力驟增,養老基金的收支嚴重不平衡。
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臨時賬戶”這個概念誕生了。
09年12月份的時候,為了緩解相關城市壓力,杜絕此種情況再次發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對於滿50週歲男性和滿40週歲女性,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參保的,在原參保地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賬戶,退休後轉移續接到原參保地!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一些特大城市、一線城市、中心城市的人口承載力過大,從而難以承受的問題。
臨時賬戶需注意
現實中就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出現,我們交社保的時候,這個細節一定要注意,否則很容易領不到養老金。
這個事情發生在大都市上海,2019年李大叔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但是在辦理退休手續的時候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拒絕。
李大叔是在50歲的時候來到上海的,到今年正好60歲,在上海辛辛苦苦交了十年的社保,加上在老家繳納的養老保險年限,完全符合領取退休金的條件,為什麼工作人員會拒絕李大叔的退休申請呢?
原來申請養老金必須是一般賬戶,但他的是臨時賬戶,所以不能辦理退休手續。
根據文件中的要求,男性在滿50週歲,女性滿40週歲以後,去新的城市工作,只能有社保的臨時賬戶,不能辦理一般賬戶。
李大叔去上海的時候已經50歲了,所以他無法在上海辦理退休。那麼問題就來了,在上海交了10年的社保就白交了嗎?
不白交,只是不能算在上海交的!李大叔需要把社保轉回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領取養老金。當然,到手的養老金會比在上海的少很多(老家的繳費基數比上海低)。
所以,我們在交社保的時候,一定要問清楚,社保繳費是不是交到了臨時賬戶裡,如果是,即使你在大城市交滿了社保,到退休後也不能在那裡領取養老金!
覺得還可以的朋友點個關注唄!你的轉發、收藏、評論都是對我最大的支持~隨時更新財經資訊、解讀金融知識,讓你更加了解生活中經常遇到卻注意不到的那些“點”!
謝謝大家啦!
閱讀更多 財迷金服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