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縣公安局關於開展貨運車輛非法改(拼)裝專項整治的通告


金塔縣公安局關於開展貨運車輛非法改(拼)裝專項整治的通告

r=301為進一步規範我縣貨運車輛的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保護公路交通設施和改善市容環境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現決定:從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貨運車輛非法改(拼)裝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對象為擅自改變車輛外廊尺寸、加高車廂欄板、加厚彈簧鋼板、加軸等重要技術參數與機動車已登記的技術數據不相符的非法改(拼)裝貨車、自卸車。

  二、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機動車管理人和駕駛員,須於2020年3月20日前自行整改。凡逾期未恢復車輛原狀、未整改到位的非法改(拼)裝貨車、自卸車,一經查實,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並責令恢復車輛原狀。

  三、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為的車輛進行舉報,公安機關將嚴格執行相關保密制度,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整治行動,共創平安、和諧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圍。

  舉報電話:金塔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0937-4419034

  特此通告

  

   金塔縣公安局

  2020年3月4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