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存在的误区(二):抓住出轨的证据,离婚时多分财产?

离婚中存在的误区(二):抓住出轨的证据,离婚时多分财产?

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出轨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希望在离婚时多分财产,让对方出轨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离婚中存在的误区(二):抓住出轨的证据,离婚时多分财产?

1、通常出轨的证据,分为三大类:

(1)一般出轨相关证据,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

(2)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也就是通奸,的婚外情证据;

(3)最为严重的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出轨证据。

2、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3、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

如果是前面所说的第二类、第三类婚外情,那么法院可基于此判决离婚,并且无过错方有权力据此要求对方给付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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