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兩箱方便麵受處分,到底值不值?

為兩箱方便麵受處分,到底值不值?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

首席評論員 高金國

“太不值了!不就兩箱方便麵嘛,居然因此受了處分!”您瞧這事兒鬧的——

2月5日,河南省鄢陵縣陶城鎮後路村村委副主任劉連春、村支部委員劉水營、村監委會主任劉堯,將群眾捐贈的19箱方便麵中的6箱,各取2箱帶回自己家中(被發現後退回)。25日,鄢陵縣紀委給予劉連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劉水營黨內警告處分。陶城鎮政府責令劉堯辭去後路村村監委會主任職務。

因為幾箱方便麵,受處分甚至“丟官”不說,關鍵太“丟人”了。

6箱方便麵雖然不值幾個錢,卻沒人替他們喊冤,網友甚至大呼痛快。原因在哪裡?很簡單,這是群眾捐贈的戰“疫”物資啊!這種物資你也敢動,就算一分一毫,也是對愛心的褻瀆!

私分捐贈物資,其行為和侵佔救災物資、扶貧款項,性質相同。這些物資,不是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關鍵時刻的幾箱方便麵,可能就會救人於水火,甚至救人一命;這種條件下的侵吞,和謀財害命何異?

從這個角度而言,此事的嚴重性,在於“性質”,而非“價值”。將眼光盯在“價值”上,甚至討論“值不值”的問題,就“跑偏”了!

按照這種邏輯進行下去,會得出這樣的錯誤結論:侵吞方便麵受處分,太不值,還不如那些貪汙幾百萬、上億的。

貪汙幾百萬甚至上億的,就“值”嗎?大錯特錯。如果真的“值”,他們何必痛哭流涕、一夜白頭?

事實上,即便再多的錢、再多的享受,一旦東窗事發,也沒人覺得值,只會懊悔。有的人,甚至沒有事發,就開始後悔:整天東躲西藏、提心吊膽,什麼時候是個頭啊?對此沒有深刻認識的同學,可以複習一下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副市長、貪官丁義珍逃跑後的情節。

用“值不值”來衡量侵吞侵佔,是一種錯誤的價值觀。真正該衡量的,是我們內心深處的思想。你的內心,有沒有“公私分明”這根紅線?法律的界限、紀律的底線,有沒有落地生根?

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說:“我們思考什麼決定我們成為什麼,我們是什麼決定我們做什麼事。”思考的是私利,就會成為自私的人;成為自私的人,就會做自利的事。

思想上的問題,必須防微杜漸、堅守底線。越界一步,就會步步越界,小“侵”變大“吞”,“偶爾伸手”終變大貪官。

70多年前,人民軍隊就提出了“不拿群眾一針一線”。無論當時還是現在,都有人疑惑:一針一線?這也太謹小慎微、小題大做了吧?

從現實的情況來看,這恰恰不是小題大做,而是將問題消滅於萌芽狀態的最佳手段。河南這幾個村官,不必覺得冤。貪汙1元和貪汙1萬,只有程度之別,並無性質之分。

再說,哪一個大貪汙犯,不是從最初“小偷小摸”發展起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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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茜 審核:李超 校對:杜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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