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上思县交管大队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2本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上思县交管大队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2本

排查过往车辆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全力以赴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2020年禁毒工作。1月份,交管大队为了遏制“毒驾”危险驾驶行为,积极配合县禁毒办,经过筛选比对,其中符合公安部关于注销吸毒人员驾照规定的驾驶人有12名,现已被全部依法注销驾驶证。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上思县交管大队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2本

排查过往车辆

疫情防控工作中,交管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专人专管责任,将需核查人员按户籍地和暂住地分区域划分清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完成注销业务的,依据相关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注销其驾驶证,并公告出具吸毒人员注销驾驶证书面告知单。同时,交管大队依托县“三帮一”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与乡镇禁毒部门深入到吸毒人员家中,了解其戒毒情况。于此同时,交管大队加大县禁毒办、派出所的密切协作,定期对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建立常态机制,将“毒驾”管理纳入车管日常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毒驾”的社会危害。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上思县交管大队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2本

排查管控

今后工作中,交管大队按照相关部门职能分工进行立案程序,吸毒人员移交禁毒部分强制戒毒,驾驶证将依法注销。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第七十七条第六款规定,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驾驶人应依法注销其驾驶证。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上思县交管大队依法注销吸毒人员驾驶证12本

拟稿人:冯晓祥 审核人: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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