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法院遲遲不出判決應該怎麼辦?有哪些好的建議和需要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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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心沒肺小農民


當前,法院超過審理時限仍然不出判決已經成為常態化。

由於法院案件數量逐漸上升,法院超期結案非常常見,而部分人為因素的影響,更是加重了這種現象的發生。就筆者所辦理的勞動爭議案件,也經常遭遇法院超過時限遲遲不出判決的情況,超期審理不但浪費了當事人的精力,還給其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而律師在此事中往往也只能經常跟法官溝通,督促儘快結案,給其正常工作帶來困擾。

那就“法院超過時限不出判決”這個問題,相關法律又是如何規定,以及當遭遇“法院超過時限不出判決”時應當怎麼處理?

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普通程序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再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但對於再延長多少期限《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

最高院2000年9月22日下發的《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對審理期限則作出了更具體的規定,其第二條: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同時,最高院於2009年12月31日印發實施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八十四條: 因過失導致所辦案件嚴重超出規定辦理期限,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但是這些規定的出臺並沒有很好的限制這種現象的發生。按照通常的救濟渠道,法院在規定的限期沒有審結案件,通常首先選擇和法院溝通解決,溝通的方式可以是口頭或書面,本文附書面樣本。溝通無效的,可以通過以下幾個渠道反映:

1、向同級檢察院反映。

2、向本法院監察室反映。

3、向上級法院反映。

4、撥打12368熱線留言投訴,12368是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的、全國法院系統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務號碼。


孫博崢律師


適合一裁兩審的民事案件,如果上訴到中院院超限沒出結果,我建議和氣得和你主審法官溝通,即使你覺得你勝算很大,因為中院法官自由裁判權很大。我的案子經一審,二審,重審,二審,本來案件複雜勝算很大,近一年沒出結果,就一次次催主審法官。結果勝訴了——只贏了一半訴求,而我的同事確全勝訴了,同案不同判的案例比比皆是。


蒙山疊翠


都在說給送禮,但是我都查到的對手在當地影響頗深,對方律師居然知道哪個法官在進行什麼案子、哪個書記員買了誰家的二手房(都是當我和法院人員面說的)、直接告訴我他們力量大我打不贏這樣的狂語,所以這種情況我就是送也沒用了,本來我就符合獨三條件,法院什麼說法也沒給就拒絕我參與,然後我以獨三身份單獨起訴又找了個外行人都看得出和起訴要求不符的理由把我駁回,我上訴後發回重審,目前正在審理中......


雨過留痕4


法官在看原告和被告的背景,看各方是否有後臺打招呼,第二個就是等著看誰會送錢,送禮。看一方沒有本事,沒有人,沒錢,你在合法,有法可依的官司必敗,因為你沒有本事反訴,


天之涯163950231


適當催問一下。現在法官手中案件都非常多,往往開完庭來不及寫,都是著急的要到期的加班加點,或者挑容易的先寫,複雜的可能會遲點,你如果天天催會讓人家不太舒服,但是如果不催往往會忘了先放一邊。打官司不容易,著急要結果能理解,但全國法院案多人少也事實,雙方都得互相理解。最好不要興師問罪式地質問為啥還不判,畢竟判決書要認真寫,你去打官司也不是花錢消費。


swjsyc


民事案件簡易法庭,從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終結,民事案件普通法庭,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審結。有特殊情況,案情複雜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再延長6個月時間,還需延長的,必須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法院應有通知。民事案件如果法院遲遲沒發判決書,當事人可找負責此案審判的法官詢問。


石鐵旺


法院拖案不審,審案不判的原因主要是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最好辦法是啟動人工智能法官判案!


雲之緣455


法官承辦案件多,適當催一下,簡易程序案件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案件6個月內審結。


手機用戶5860187837


揚州市民周某就“寬帶到期仍收費”一案狀告中國移動。一、二審均因隱藏的攔路虎《仲裁協議》而敗訴。經申請再審,19年7月9日江蘇省高院立案,案號:(2019)蘇民申4451號,將進入實質性再審還是被駁回? 請猜一猜............. 再審申請書(簡)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

周**

身份證號 321002********

聯繫電話 1381581240*

住 址 揚州市********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再審請求:

1.撤消《江蘇省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9)蘇10民終406號

撤消《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18)蘇1003民初8685號

2.依法再審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庭審筆錄(附件4),證明2018年12月14日首次開庭前,被申請人(被告)未對 一審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並進行了應訴答辯,即2018年12月14日以後,本案已經進入實 體審理程序(並非處於立案階段)。

(二)一審裁定書中雖寫有“中國移動揚州分公司亦要求以仲裁方式解決本案糾紛”字樣, 但未說明提出日期!現依據申請人與一審的審判長通話錄音記錄(附件6、附件7),可以證 明被申請人的仲裁要求是在首次開庭之後。

(三)本案為服務合同糾紛,但一、二審的裁定書中均寫有“委託理財合同糾紛一案”字樣, 文不對題。二審實於2019年2月立案,但在二審的裁定書中寫有“本院於2018年2月15日立案 受理後”字樣,明顯筆誤。

綜上,同樣是由於疏忽大意,一、二審均在忽視了“被申請人首次開庭應訴答辯”這個 關鍵事實的情況下,做出了駁回起訴(上訴)之裁定,均系適用法律有誤。應該依照《中華 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六條被申請人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並進 行了應訴答辯,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法院應當繼續審理。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周**

2019年04月14日

附件:

1.個人身份證號及機打發票

2.業務受理單

3.中國移動通信客戶入網服務協議

4.一審首次開庭的庭審筆錄

5.一審裁定書(2018)蘇1003民初8685

6.一審首次開庭後與審判長的通話錄音(電子文件)

7.一審首次開庭後與審判長的通話錄音(內容簡述)

8.二審裁定書(2019)蘇10民終406號

9.光盤一張(用於存放電子文檔)

民事起訴狀(簡)

原告:

姓名:周**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 民族:漢

被告: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揚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單位地址:揚州市維揚區揚州市文昌西路53號

訴訟請求:

1、被告合同違約,並賠償人民幣一元。

2、退賠2018年8月、9月、10月共三個月份的寬帶費。

3、承擔本次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寬帶服務協議明確表明“失效時間2018-8-1”。停用後,當然不應該再收客戶的寬帶費 。而揚州移動在明知寬帶已經到期並停止了提供寬帶服務後,還仍然扣除原告在停用期間的 寬帶費用。且無理要求客戶必須“自帶身份證,到營業廳關閉已到期的寬帶業務”。沒有任 何法律依據!請求法院支持本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揚州市邗江區人民法院

電話:1381581240* 具狀人:周**

2018年10月 日

附件:

1、中國移動通信客戶入網服務協議

2、業務受理單

3、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江蘇有限公司 通用機打發票

4、寬帶協議到後的多扣款手機截圖

5、寬帶到期後,與揚州移動的通話錄音內容簡述

6、個人身份證號

7、光盤一張(用於存放通話錄音等電子文檔)

注:訴狀及附件,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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