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四類公積金提取業務可延期至疫情結束3個月內辦理

3月10日訊 據泉州網報道 為消除受疫情影響的繳存職工的後顧之憂,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下發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間,四類有時限要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可延期至疫情結束3個月內辦理;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可靈活安排提取時間;疫情結束後次月補還全部公積金貸款欠款的,不作逾期處理。

通知明確,在疫情防控期間,以下幾種有時限要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可延期至疫情結束3個月內辦理:一是購買普通自住住房,全額付清購房款後申請提取;二是全額付清徵收安置房應交補差款申請提取;三是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申請提取;四是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申請提取。需要注意的是,疫情前(即2020年1月24日福建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之前)相關證明材料已超過時限要求的,不能延期辦理。

租賃住房提取支付房租業務,原規定應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方能提取,因疫情影響繳存單位採取延後補繳的,補繳月份可視同正常繳存,不影響職工提取權益。為保障職工的租房提取需求,即日起至疫情結束3個月內,租房職工可不受距上次提取間隔滿12個月限制,靈活安排提取時間,具體提取額度根據距上次租房提取月數計算。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公積金貸款職工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還款的,在疫情結束後次月補還全部欠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不收取逾期利息。 (記者 謝曦 通訊員周育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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