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青田县公安局官方微信通报:2020年3月7日,青田县公安局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叶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经查,叶某某于2020年2月28日从境外回国返回青田。该叶某某未主动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申报,且在乡镇干部向其了解情况时,不如实报告,逃避接受医学观察。
叶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青田县公安局对叶某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海外华侨华人回国前,应当提前48小时向入境目的地的入境服务热线报告行程和健康状况,入境后应主动向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社区)申报并自觉接受集中医学观察14天。
疫情时期,是否需要回国?
回国途中需要注意什么?回到居住地后又要做什么?……
相信很多海外侨胞
都有许多这样的疑问
浙江青田县检察院
以侨胞回青田为例
对这些问题进行解答
无论海外侨胞身在何处
我们始终惦记着你们、
牵挂着你们
山水有相依,防疫需共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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