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吳某傑、王某惡勢力犯罪一審宣判

湖南法院網訊 2017年以來,被告人吳某傑、王某、萬某(已判決)等人糾集在一起,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系惡勢力犯罪。其中,被告人吳某傑參與實施一起尋釁滋事犯罪,被告人王某參與實施兩起尋釁滋事犯罪。

2017年12月12日13時許,餘某瑋(已判決)邀集雷某豪(另案處理)在位於常德市鼎城區郭家鋪街道王家鋪社區的湖南應用技術學院內的好吃街,找九三鴨霸王老闆被告人吳某傑理論其微信調戲自己女友一事。雙方因言語不和而發生扭打,後吳某傑邀集梁某興、萬某、被告人王某、陳某發(另案處理)、張某明(已判決)等人趕至學校幫忙,餘某瑋亦邀集彭某、雷某(均已判決)幫忙。雙方人員各持刀具和棒在湖南應用技術學院門口打鬥,期間吳某傑、陳某發、張某明受傷,後兩夥人逃離現場。經鑑定,上述三人的傷情均為輕微傷。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被害人鮑某傑向萬某、陳某發借款共計35萬元,並約好日息5千元。此後,被害人鮑某傑通過當面或微信轉賬方式向萬某支付高額利息295 000元,約定已還本金3萬元,餘32萬元未付。期間,萬某多次向被害人鮑某傑催討欠款,並於2018年1月16日晚上邀集被告人王某、同案人邱某、梁某興(均已判決)等人將鮑某傑限制自由在常德市鼎城區武陵鎮的商貿城門口路段催款。2018年1月18日至 20日,萬某、陳某發、王某等人先後在鮑某傑汽車修理店門面、鮑某傑母親賀某琴開設的培訓學校門口採取鎖門、噴字、靜坐等方式催要債務。被害人鮑某傑因無力償還萬某等人的高利貸,被迫逃至外地。

被告人吳某傑邀集王某等人與他人逞強鬥狠,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被告人王某受他人邀集,有組織地採用滋擾、糾纏、攔截、威脅等手段,強行索要債務,情節惡劣,兩被告人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

常德市鼎城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於2019年10月15日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吳某傑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王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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