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不变,且不得打乱重分,能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

职业农民蒋大叔


土地承包延长30年,是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且不得打乱重分,也就是说农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承包了哪些土地,再延长30年的时候还是哪些土地,土地的发包方不能将土地收回打乱再重新发包,这样做会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呢?

一、可以稳定民心。

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如果按承包期30年计算,2023年至2029年期间,第二轮土地承包就要陆续到期,还有短短的3至9年时间,就要开始延包。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如何延包?11月26日发布的《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就的意见》明确规定:一是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绝大多数农户原来包哪个地,还是哪个地。二是延包的起点以各地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开始计算,承包期还是三十年。

政策的出台可以打消农民心中的顾虑,解答心中的疑惑,可以让他们放下心来,不再为土地承包期到后如何承包而困扰或猜疑,可以起到一锤定音、稳定民心的作用。

二、有利于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

原来的土地再延长30年的时候还继续承包,不得打乱重分,可样就可以使农民放心,加大对土地进行投入,不用再担心承包期到后土地被收回,投入损失的问题,也不用担心承包期就要来临而不敢投入的问题。

三、有利于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采取的是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但是也规定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第二轮土地承包还有3至9年就要期满结束,这也意味着如果现在进行土地流转的话,只能签订3至9年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期限短,会阻碍土地的流转。

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到后再延长30年,且不得打乱重分,则可以解决现在流转土地期限短,不敢流转土地,或不敢加大土地投入的问题,有利于土地流转,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入。

四、可以为进城落户的农民提供有力的保障。

现在不管农民是在选择农村务农,还是选择进城务工、创业,亦或者进城落户工作,都是农民的自由,他们可以自主选择,但是做什么事都存在着风险,有失败的可能,那么农民如果进城务工没有挣到钱,或是创业失败,农村的土地就是他们最大的保障,也是最有力的保障,不至于他们创业失败后生计无着落。


农村一山货


绝对是脑残砖家提出的。照如此不公正发展,到期后,我们那里是2055年,是否还要再延三十年。去世五六十年的人还霸着土地,一些人到老都分不到土地。绝对是负大于正。


流星770429


土地承包延长三十年不变,且不得打乱重分,能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这是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这个方针政策顺应了农民愿望。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且土地不得打乱重分。那么,三农观察汇认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且不打乱重分,对于农民的好处在于:


1.利于农民流转和稳定承包关系。农民可以根据流转合同长期安心外出务工,或安心经营二、三产业和其他产业。比如农户已经把土地流转给了种植大户、农业生产合作社或其他新型农业主体,如果因为土地调整,可能会无法延续原来的承包关系。

2.有利于稳定,消除土地纠纷隐患。在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农户与集体、农户与农户、农户与种粮大户、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主体之间已产生了一种稳定的默认的结构关系。比如各方之间对原确权登记信息的认可,如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承包地块面积、地块坐落四至等,如果打乱重分,则破坏了原有的稳定关系,容易产生土地纠纷。



3.有利于农民增加土地经营投入和土地地力投入。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不打乱重分,能使农民的长久的土地经营行为吃下定心丸,对农民的发展经营,地力的培养投入,土地的改造整理提升产生重大的作用,利于农民增加土地经营收入。利于农民的土地产出效果。


所以三农观察汇认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且不打乱重分对农民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而对于集体、对于土地流转的种植大户、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社和其他新型农业主体也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本文图片、文字来自本人创作。)

谢谢阅读!谢谢补充指正!


三农观察汇


我是一个农民,对于国家延长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的政策,还是比较认可的。

其一,目前农民承包的土地是从1998年开始的,至今已确权至各承包户,而且未做过大调整,所以出现了部分孩子已经结婚生育仍然没有土地的情形。并且这段时间内农村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比如有些农户的土地被高价征收,有些农户的土地被转为非耕地(有些根本没有相关手续),有些农户高价卖掉自己的土地,等等也就是说,情况很复杂,如果要打乱原先的土地承包状态,重新进行承包时,就会出现少数失地户(比如高价卖掉土地的)得益,而多数农户并不能从中得到好处,这显然侵犯了很多人的合法权益。

其二,虽然存在一些孩子没有土地的情形,但是现在的经济已经发展了,土地已经不是养活人口的唯一依赖,更多的人通过从事其他行业完全能实现自己的生活更富足,而土地的相对意义更象是一种形式上的最低保障(仅仅通过种地能糊口就不错了),再说,家庭内拥有土地的老人们最终也会去世,他们的名下土地会自然地转到子孙手里。

其三,虽然国家政策确定延长承包期三十年(至2058年),但是在这一轮承包期到期后(2028年),依然可以进行承包土地的小调整:将部分机动地以及因部分农户离世、户口调出而致无人继续承包地等分给无地的,也是法律支持的。

其四,国家政策的稳定利于农村的稳定,会减少因为部分人借机搞不公分配(将土地重新分配给所有人就会出现这种可能),反而不利于社会稳定。当然会激励农户投入农田基本建设,增加土地的可持续性生产能力。

以上纯系个人浅见。




102705716761五福


土地承包延长30年,不得打乱分,这不合理,现在我们这都转包,农户每亩得900,(具中政府贴400元,承包户拿500)这样生下来人一样都没有,死掉几十年的人照分,不合理。这是干部怕麻烦,这个制定政策没有调查研究。


用户8751436360850


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对农民有以下好处: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在二轮承包到期后继续30年不变,有利于农民加大对土地的投入提升地力,有利于农民对所承包土地的管护。

二是有利于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外出打工、进城落户农民可以放心流转土地经营权给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保留土地承包权,并获得流转收益。

三是延长30年不调整不收回,有利防止土地进一步细碎化,方便耕作。


远景楼三农


感谢平台和提问的蒋先生:我来回答问题。

1.土地延长三十年,稳定了农民在自己土地上深耕的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生活最基本的保障,事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

“再延长三十年”的承诺,让土地的各种承包者和经营主体可以放心地加大在土地上的投入,甩开膀子干下去。

2.再延长三十年,稳定了农民安心外出务工的心。虽然脱离土地,出走他乡,但回望故土,仍有一方田园可以守候。对2.82亿农民工来说,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依然是他们的心理依托。

长期稳定的土地政策,既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可以安心在城里放手打拼,也让返乡创业、依托承包土地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一展身手,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选项。

3.再延长三十年,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活络丹”。稳定土地承包权,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更“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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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农亮明


中央作出这个决策也是适应了农民的需求。以下好处:

1、如果农地产权期限短,农民会加剧对土地的使用,不重视土地的休养生息,相反,在拥有稳定而长期的农地产权的地方,农民更愿意采用生物农药、农家肥等方式耕种土地,减少化肥的使用。承包期的延长会带来一种保护,有利于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2、体现在农业经济上。由于农业生产周期较长,对农民来说,延长30年的承包期,可让他们根据30年不变的基本政策,规划自己的农业经营行为,比如,投入更多的资金、资源,对农地进行更多的保护利用,这种长期行为也有利于农业的稳定发展。




KKK么法


我觉得回答的没有几个哦农民!!!现在农村有的家庭好几亩地却没人耕种!或七八十岁的老人苦苦坚持!因为他们的孩子已经不是农民了!如果再延长三十年,不得重分!!我觉得是为了土地加快流转到国家手里!看似为农民好,但目的却是土地回收罢了!我们村三十年前出生或婚姻至户口签到我村,没有分到土地的农民!估计等六十岁,或者死也是没有土地的新型农民了!!!


用户56779358137


头一个30年快到了,又承包30年,政策稳定是好的,但也应该出台细则,比如人死了,全家户口迁出的,有的随没迁出,比如留学外国,在那里定居的,都应该有个说法,还有上一次承包就没分着地的,现在已经好几口人了,都靠打工生活,有的地方用激动地补,结果补得很少,还没有原来的1/3,有的甚至1/5,这样他们以后怎么生活。这样的情况都应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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