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短暂的生命》中两种不同的女性

我死的时候只有11岁

这是电影开头一个小女孩的独白。

浅析《短暂的生命》中两种不同的女性

2009年3月19日上映的电影《短暂的生命》,是由罗守耀监制并指导,并与向华强共同出品的一部港台电影,豆瓣评分6.2分。

这部电影是需要有一定的承受力的人才能看完,“ 弑儿+强奸”充斥了整部电影,让人有一种窒息感。我不喜欢这种题材的电影,它将太多的黑暗面展示在我的眼前,让我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不安全的世界中。

但这部电影中两种截然不同的女性角色确让我深思,一个独立自强,一个无知愚昧,面对同样的境地,却有着两种不同的选择,所以命运也完全不同。

浅析《短暂的生命》中两种不同的女性

电影梗概

李碧琦是一名年轻的母亲,有一个11岁的女儿,一天她亲手打死了自己的女儿,而她也因此锒铛入狱,对于罪行她供认不讳,但是她不承认自己知道情人强奸自己的女儿。

警务处助理处长王瑞芳突然降临重案组,要求亲自审问李碧琦,审讯过程中,她与另外三名手下采用了各种手续逼迫李碧琦承认自己默认情人长期强奸自己的女儿。

整部电影角色简单,场景简单,故事简单。在最后谜底揭晓前,让人不解的只有两点:

  1. 第一,为什么李碧琦不承认自己一直默认女儿遭受凌辱?
  2. 第二,为什么手握重权的王瑞芳会亲自审问如此一件案情明了的犯罪?为什么她一定要李碧琦承认自己知道事实?

而这原因只有一个,李碧琦和王瑞芳有着同样的经历,只不过两个人选择了不同的路径

,同样,她们也是两者不同女性的代表。

浅析《短暂的生命》中两种不同的女性

李碧琦:无知,愚昧,依赖于男人,所以她保护不了女儿,还成了杀死女儿的凶手

李碧琦在审讯中受尽凌辱也没有承认自己默认女儿长期受欺压的事实,她真的不知道吗?电影中的事实早就揭露她一直都知道,当看到女儿床上的污秽时她知道;当她看到女儿一次性穿了9条内裤时她知道;当晚上她听到情人起床,然后女儿床一直在摆动的时候,她也知道。

而她明明知道却不制止的原因,是源于她的愚昧无知

愚昧无知是恶魔,她让李碧琦从小就有了错误观念,长大后甚至把这种错误观念带给了女儿,这才有了一个11岁的生命就此凋谢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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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琦自小受到父亲的欺辱,她的观念是“被父亲欺辱好比被外面的男人欺辱”,这种观念伴随了她一生,连她的女儿也说着同样的话,可见这种愚昧带来的后果有多么惨烈。

当王瑞芳问李碧琦为什么不去找社工时,李碧琦说“社工是什么?不知道”,这是多么的无知,连常识在李碧琦这里都需要别人告诉她。

李碧琦是一种懦弱女性的代表,面对欺压,不知道反抗,也不懂得反抗,只会默默的承受。而这种女性通常都是悲剧的,因为你越不反抗,别人欺压的就会越厉害,恶性循环,最后只能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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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芳:独立,自主,不依赖男人,所以,她保护了自己的女儿

王瑞芳,有学识,有事业,位高权重。她也有一个女儿,而她的女儿也差点被自己的父亲欺负,所幸的是她正好赶回去了,所以女儿免于劫难。而与李碧琦不同的是,她直接将自己的丈夫送进了监狱。因为,她知道,如果任由其发展,她可能保护不了女儿。

王瑞芳和李碧琦在面对女儿被欺压的事实,两者采用了不同的方法。一个装聋作哑,一个毅然反抗,而她们的女儿也有了两个不同的结局,一个受尽凌辱,最后还被母亲打死,一个依然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在母亲的呵护下长大。

王瑞芳是一种自立自强女性的代表,面对欺压,不姑息,懂得反抗,也知道如何反抗,这种女性通常自己会让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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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一开始我们没得选择,可是最后的选择权却在自己

李碧琦的悲剧,不完全是她自己造成的,她的原生家庭造就了她的部分悲剧,这是她不能选择的。很多事我们可以选择, 可是出生却是注定的。但是李碧琦的另一部分悲剧却是她自己造成的,她过于依赖男人,没有自主性,也没有作为一名母亲的资格。

其实李碧琦在离开原生家庭后是可以选择的,也许会过的很苦,但是总比一直被别人欺压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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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芳从一开始就拥有良好的教养,这得益于她的家庭,但是后期的成功也得益于她自己的努力。让她丈夫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她的选择,而也有很多人选择的是隐忍不发。

无奈每个人都有,可是是否屈服于它却在于我们自己的选择。在 这部电影中,李碧琦和王瑞芳这两种角色在现实中都有,但是我更喜欢如王瑞芳的人能多一些,这样罪恶会少一点,这个社会也会明亮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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