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他人手機盜刷微信餘額 樊城一女子被判盜竊罪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劉俊逸)路邊野花不要採,路邊手機更是不可拿。樊城區牛首鎮李某在張營社區路邊拾到一部手機,不僅沒有上繳而是到武商量販盜刷了微信錢包裡的2377.2元。樊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李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7年10月25日晚7時許,樊城區牛首鎮現年42歲的女子李某在張營社區一路邊撿到趙某遺失的一部vivo手機,翻看手機時發現沒有密碼,點開微信發現有現金若干。當晚8時許,李某來到武商量販長虹店分四次盜刷現金2377.2元,用於購買羊毛被等日常用品。2017年10月31日,民警電話通知李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其到案後如實供述了盜刷現金的事實,並向趙某退賠了全部贓款,涉案手機已發還趙某。

樊城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李某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後主動到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並退賠了被害人趙某的全部損失,依法可酌情從輕處罰。鑑於被告人李某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對其宣告緩刑,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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