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給你的責任?

1356年,朱元璋進攻集慶(即今天的南京),朱元璋集中義軍主力實施各個擊破,先掃清集慶外圍之敵,再攻克江南重鎮集慶,然後乘勢擴大戰果,鞏固集慶,使其成為朱元璋發展勢力中心,史稱集慶之戰,朱元璋從此就一發不可收拾,建立大明帝國。

公元1366年,朱元璋下令築城鞏固城防,採用了“物勒工名”(物勒工名是一種春秋時期開始出現的制度,指器物的製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檢驗產品質量,我們可以理解成刻的意思,物就是所有的器物,在器物上面要刻上製造者的名字。) 為了修建這座舉世無雙的曠世城垣,舉國上下,官吏、軍士、人夫、囚犯等數百萬工匠參與其中。甚至連當時的寺院、道觀也是按照“計田出夫”的標準參役。換句話說,“朝陽庵”擁有一定的田產,根據規定就必須出夫,而且不分性別。

朱元璋很注重質量,要求在磚塊上刻上自己的個人信息。為了要求每個磚塊都合格,就要有一套檢查質量方法,方法非常簡單粗暴,由兩名身體強壯的士兵,拿著磚塊並相互對撞,撞不壞則是合格的磚。如果不合格,做磚的人就會受到懲罰挨鞭刑,還不合格,就直接砍頭。這算是當時非常嚴格的責任制度。

誰給你的責任?

南京明城牆磚塊


誰給你的責任?

南京明城牆磚塊

中國古代春秋時期就有權力和責任對稱制度,就是上文用的一詞“物勒工名”,外國也有,3000年前古巴比倫王國有一條法令“如果造房子的人,房子倒塌了,造成房主致死,那麼造房子的人必須死,如果致死的是房主的兒子,那麼造房子的人兒子必須死”,你給別人建了房子獲得了銀子,這時你也要負責擔房子質量的責任,這樣權力和責任是對等的,而且是簡單粗暴。


誰給你的責任?

漢謨拉比法典


納西姆·塔勒布在《非對稱風險》書中,對責任和權力不對稱情況做了解釋,並給出了理論基礎,你沒有認錯!納西姆·塔勒布就是那個寫《黑天鵝》和《反脆弱》的那個人。納西姆·塔勒布是專門對不確定性進行研究的專家。

納西姆·塔勒布這個人,非常牛逼,我說的牛逼不是超人的那種,而是因為他能在災難事件中把握機會提前做空,從中賺了不少銀子,納西姆·塔勒布能夠成功源於他對經商環境敏銳判斷。

如果做食品的吃自己的食品,並貼上製作人姓名批次,一但出現了問題,隨時可以追法律責;如果生產電子商品,每個部件,都貼經手人姓名批次,一旦出現問題,還害怕質檢問題麼。這就把權力和責任聯繫在一起,你還害怕不盡心和小心麼。

你現在明白了,權力和責任對稱原則,如果有所謂的“專家”找你買股票你會怎麼回答?是的,“你買了多少?”如果他也買了說明他確實看好這種股票。而不是一時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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