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应该给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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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依据上述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被征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不予以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具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在此基础上,被征房屋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显然违背客观事实。拆迁方之所以将被拆迁人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目的是不给予被拆迁人补偿或者想让被拆迁方妥协,接受极不合理的补偿款。

三、若被征房屋没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也不能直接认定被征房屋是违法建筑。因为历史遗留的问题或政府部门之间管理混乱导致被征收房屋未办理产权证,在征拆过程中,拆迁方不能以被拆迁人房屋是否办理产权证为认定该房屋是否是合法建筑的唯一标准。

四、即便被拆迁人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但是该房屋内的物品依然属于被征收人所有。若拆迁方毁坏房屋的物品、设施,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拆迁方给予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有助您解惑,祝您生活愉快!若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问题,欢迎留言。


京尚拆迁律师


“违章建筑”一直是很多人心中的痛,而一谈到拆违,大家的第一想法就是:我家的“违建”如果要被拆除,究竟有没有补偿呢?

一、要先知道,何为“违建”

首先,拆迁户必须明确什么是“违法建筑”,实践中,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房屋通常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第一,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二,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第三,临时搭建的房屋到期。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一般为两年,如果超出这一期限还不拆除,就会成为“违法建筑”。

二、如何认定“违建”

认定“违建”,也要遵循法律程序,具体而言有以下几步:

1、调查取证,掌握房屋建造违法的证据;2、由有权机关作出认定,城镇规划区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认定;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乡镇政府要将调查取证工作资料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然后由乡镇政府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3、责令限期拆除;4、履行催告程序,强拆不能搞突袭,必须提前告知;5、下达执法文书,要有强拆的依据。

三、可以要求哪些补偿

即便房屋真的是“违建”,拆迁户也可以要求以下补偿:

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房屋被依法强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拆迁户的合法财产,拆迁户可以要求自行支配,通过变卖、再建等方式挽回损失。现实中,一部分强拆过后,会把建筑材料统一清理,这是损害拆迁户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此时,拆迁户可以要求政府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可以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强拆需要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列出清单,这是因为房屋内的财产仍然属于拆迁户的合法财产。如果遇到未清点财产就执行强拆的情形,可以将其定性为违法强拆,要求赔偿。

3、可以要求拆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广义的拆迁补偿费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房屋拆迁补偿款一般是拿不到的,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不得因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拒绝支付。

4、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在拆迁过程中,如果政府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拆迁户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拆迁户也可以要求赔偿。当然,该赔偿的主张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分配责任承担的比重。

【律师寄语】

现实中,存在以认定违法建筑的方式对拆迁户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现象。此时,面对强拆,拆迁户切记以人身安全为第一考虑,但与此同时也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委托专业律师助力维权。

最后,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们的回答。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征地拆迁知识,可以关注我们【律土网拆迁律师】头条号,也可以直接进入【律土网】查看!

即明律师事务所王迪


拆违应该有补偿吗?这位朋友提的问题是一个备受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问题,拆违章建筑根据目前的有关政策,如果是把房屋建在可耕地上,或者没有任何建房的审批手续,拆违是没有补偿的。

现在很多在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中遇到同样的问题,有很多人在可耕地上建房,荒地上建房,没有任何手续,这类的房屋拆迁是没有房屋安置的。目前实行的是一户一宅,合法的宅基地是按照拆迁补偿政策补偿,而无建房手续的房屋一律按照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也有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突击建房,有关部门发现后制止,并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而很多人夜里突击建房子,感觉建好房子就没有事。其实这样存在侥幸心理的人是错误的,目前有关部门对违法建筑是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拆除一起,受损失的还是突击建房者。

建房子是不是违法建筑,有关部门会让你提供所有的审批手续,更是会给你认定是不是合法,如果让违法建筑合法了,是不是没有建房子的人就吃亏了?所以有关部门是无私公证的,不会让老百姓吃亏,更不会让多占强占的人占便宜。

所以拆除违建是没有任何补偿的,是不是违法建筑自己心里最清楚,盖违法建筑到底是为了什么自己心里最清楚。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三农信息。





周口视窗


我们通常说的违建,其实未必是真的违建。只是个别地方的征收方拆迁需要,以拆违的名义压低合法房产的补偿标准。退一步说,即便是违建,也是有补偿的。

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为您详细解答。

一、被误判“违建”的合法建筑

“违建”情形一:有合法手续但无房产证的房屋。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比如,有购买合同或者协议,但没办到房产证的。或者有土地使用证但遗失或缺失房产证的。



“违建”情形二:无合法手续,但是历史存在的房屋。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比如60、70年代的房屋,或者清朝、民国的祖屋。

“违建”情形三:2008年以前建成,并且当年未认定违建的房屋。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二、违建房屋也有补偿

这个是从人道主义出发进行的补偿。是法制拆迁中体现出的人性光辉。

各地补偿标准有所差异,但都是历史越久,补偿越多。比如沿海某省某地,是2008年-2010年的违建,给予正常房屋80%的补偿;2011年-2013年的违建,给予60%的补偿;2014年-2017年给予40%的补偿。



而2018年的违建,根据住建部的文件,是要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绝不姑息的。所以原则上是没有补偿的。当然也有地方给予了一些补偿,但并不高。

这种补偿是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靠地方的人性化处理。

三、违建的认定法律依据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从这一条可以看出,2008年以后,经过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核发许可证建造的房子才是合法的房子。没有经过批准建造的房子就是违建。

四、无房产证不代表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在这里

没房产证的房子一定没有补偿吗?这个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得看具体情况,看房子是什么时候建的了。

2008年之前的房子就要看情况了。按照“法不溯及既往”法律宗旨,2008年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只能约束出台之后建造的房子,之前建造的房子不能按照这部法律执行。



也就是说以前建造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批准手续,只要当年没有认定违建,不算是违法的建筑。那么既然不违法,遇到拆迁的时候就应当给补偿。按照合法的征收程序,对房屋进行公平合理的评估并制定补偿决定。

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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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征地拆迁


应该给赔偿,如果当时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谁的房子也不可能盖起来。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手续不齐全。我们当地就有一片被污染土地,东邻化肥厂和化学试剂厂等重多环保不达标的工厂,西邻棉织厂,往西一千米就是当地的殡仪馆。就是这一片被污染土地是一个非常大的臭水塘,数十年来一直被污染。臭水塘里,任何生物没有,鱼虾,都生存不了。夏天臭气熏天。后来当地各级政府把这片土地,以宅基地形式对外出售。购买人,通过治理,把不可用耕地,不可用洼塘通过填埋手段,在其上面建设了房屋居住!其实是建房人,在美化改善了环境。也是当时正的政府领导因势利导,政策一出,改善环境,不可用耕地,污染的臭水坑,变成了宅基。保护环境节省了耕地作为宅基地!在被污染的,洁塘上,建起了民居。这是好事儿!这样的违建,不给老百姓补偿,老百姓是不是很冤。


武广源


在明律师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反馈“自家的房子被说成是违建,通知自行拆除没几天,拆迁方就带人把房子拆了,找他们说理,拆迁方却说房子是违建,通知拆除不拆除的,后果自负,合法吗?”

听到这里,在明律师不禁感叹“且不论房子是不是违建,即便房子是违建,被拆迁人的法定权利也应当得到保障”。


实践中,这种拆违式拆迁十分常见,具体分为两种:一种是非违建以违建的形式拆除;另一种是拆除违建。前者显然是违法的;后者的拆除也应当履行法定程序,没有履行法定程序的拆除亦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来说拆除违建的损失主要包括被拆除的房屋建筑本身、建筑材料、屋内财产等等。那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到底是否应该补偿呢?

在实践中,征收方为了获取高效率,低补偿的拆迁目的,常常将无证或证件不齐全的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不予补偿。这样的做法以偏概全,是对法律的断章取义,是违法的。在以下“无证”情况中,被征收人也是能获取相应的合理补偿的:


1.祖传下来的老房子,只要能够证明是自己家的,拆迁的时候也能够获得一定的补偿款。

2.依法修建的房屋,这些无证建筑只要不是违法的,不危害公共的利益,是由于有关部门的原因没有取得证件的,也会过得补偿。

3.五六十年代,上个世纪的房子,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那时候很多房屋是没有证件的,但是是合法,拆迁是也会获得补偿。

4.城镇规划的区域,由于城市的扩建,许多新建的房子,在还没有取得证件的时候,也是能获得补偿的。


无论怎么说,拆迁过程中违建的原因各式各样,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违建,都不能代表被拆迁人一定就没有补偿,在明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在利用好土地权益的同时,也要关注相关法律法规。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拆违应该给予补偿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谈谈自己的看法。

笔者梳理了一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发现我国对违法建筑拆除是不给予补偿的,对待违法建筑,采用的方法是让违法建筑拥有人限期无偿拆除,因此只要你没有办理相关证件或者手续,就有可能面临着被无偿强制拆除。

当然,在具体的拆违实践中,一些地方也会采取人性化执法,给予违法建筑拥有者一部分补助,但是这不是拆迁补偿,而只是一些搬迁补助之类的资金而已,为了让违法建筑拥有者可以有临时栖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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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爱雨小公


认定为违建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且所依据的不仅是《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各地方情况不同,还需要了解当地政府是否有地方性法规等,拆除违建首先要确认您的建筑是否是真的违法建筑,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需要有严格的程序,如果是在征收过程中被拆除的,其实也不难推测,也许只是征收方为了达到征收土地的目的而使用的手段,所以即便是已经被拆除了,我们也必须立即启动其他程序,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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楹庭律师团问答助


借债还钱,拆迁赔偿,古今中外,天经地义。


阿拉上海宁


应该呀,原来的都是合法的一夜之间就成违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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