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企業為何覺得交不起?


稅,企業為何覺得交不起?

(一)稅負重與偷漏稅的辯證

稅負對很多企業來說是一個沉重的話題。一個很普遍的現象是,很多企業老闆會吐槽企業稅負重,稅交不起,生產經營的壓力大。但說到稅負重這個話題,也會有一幫人跳出來反駁,說名義稅負重是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是企業自身多多少少存在偷漏稅的現象,企業並沒有完全按照稅法要求去納稅。如果把偷漏稅的因素考慮進來,企業實際稅負並沒有名義上那麼重。說到這,我們必須承認,這種說法也有一定道理。

如果上述兩個事實我們都承認的話,企業稅負重實際上就成了很擰巴的話題。很多人在思考,究竟是稅負重導致了普遍的偷漏稅,還是因為普遍的偷漏稅導致了名義稅負重。無論答案如何,都不是正常的情形。

一方面,如果企業因為稅負重,覺得誠實納稅有困難,所以採用了玩火式偷漏稅,這會讓企業在發展中時刻面臨原罪的風險。譬如,很多企業想做IPO,打算在新三板掛牌,有一項前期工作叫財務合規性改造。所謂的財務合規性改造,很大程度上就是補稅,把以前偷漏的稅補交了。

另一方面,默許這類存在會導致市場出現逆淘汰機制。遵紀守法、照章納稅的企業可能因為稅負重,產品價格競爭力不夠,反倒會被那些偷稅漏稅、偷奸耍滑的企業淘汰出局。如此一來,市場會給企業傳遞一種信號,誠信納稅做不了企業。

站在稅務的角度,把偷稅漏稅當做一種實際情況默認或默許,可能會助長稅務部門選擇性執法,有可能加劇權力尋租。

稅,企業為何覺得交不起?

(二)稅為什麼會交不起

企業誠實納稅,稅負到底重在哪呢?投資辦企業面臨三層稅負:①是流轉稅(增值稅+附加稅),此稅是扒皮稅,增值稅主稅率高達13%;②是企業所得稅,賬面利潤經納稅調整要被稅務拿走¼;③是個人所得稅,投資人要想拿走企業的稅後利潤,還要交20%的個稅。

作為投資人,要算計自己的回報;作為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可能真承受不了如此高的稅負。除了稅率高,稅負重還體現在徵稅的節點與自由裁量上。

(1)增值稅的徵收近乎“霸道”。

只要做生意,就有此稅,不管生意是否盈利,不管生意做完後能否回款。此外,還有視同銷售的解釋權會變戲法似的卡住企業的脖子。

(2)企業所得稅計稅依據被放大了。

企業所得稅名義上按利潤徵收,可是稅務部門對利潤要“注水”。企業賬面利潤,稅務部門並不完全認可。一方面,會把部分費用調減出去,增大應納稅所得額;另一方面,會調增企業的收入。一番操作下來,會導致計稅依據大於賬面利潤。

(3)計稅依據不見得完全有現金做支撐。

稅務依據權責發生制徵稅,不認可現金收付制的說法。企業確認收入、開具發票後,就要交增值稅。此時,會計賬面對應的還是一筆應收賬款,還沒有從客戶那裡把錢收回來。交不交得起稅,權責發生制不管用,現金收付制才是王道。客戶未回款而讓企業交稅,等於是企業在墊付稅款。所得稅也同此理。

正是因為上述原因,企業普遍有痛感,覺得稅重、稅急。國家總在強調稅改,無論怎麼改,基調都應該是減稅,儘可能減輕企業的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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