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實現“鄉村振興”這個宏偉目標,近兩年來,國家加大了對農村的投資與幫扶力度,一部分鄉村的經濟發展已經開始有了起色。不過,一些偏遠地區的經濟還相對比較落後,由於資源分配的不合理、基礎設施還尚未完善,再加上沒有形成一定的產業特色,才導致這些地區錯失了大好的發展機遇。所以,為了帶動貧困鄉村的經濟發展,完善鄉村的基礎建設,並全面提升農民的生活質量,國家提出了農村城鎮化的道路。
那農村城鎮化的第一步是啥呢?可能很多人會認為是農房的統一規劃建設,的確,農村城鎮化以後,農民也將像城鎮居民那樣統一住小區,享受統一的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不過,就現階段來說,“合村並鎮”才是農村城鎮化進程的第一步,也是以後農村的發展趨勢。那麼,什麼是“合村並鎮”呢?
其實,我們可以把“合村並鎮”理解為另一種形式的農房統一建設。簡單來說,就是撤銷村莊,合併為城鎮,農民以社區或者城鎮的形式居住到一起,然後把閒置的土地復耕為農田,提高資源的利用率。同時,農民可以享受到統一的教育、醫療、生活等等方面的保障,既方便管理,也方便農民生活。
具體來說,農村實行“合村並鎮”之後,咱農民可以享受到下述4點好處:
1、住房條件改善,基礎設施完善,同時還有更多的就業機會;
2、更完善的教育、醫療、養老等等社會保障,很多問題得以緩解;
3、土地資源得以合理且高效的利用,有助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4、統一管理,大大縮短了農民的辦事時間,提高了辦事效率。
既然這樣,那農村啥時候開始實施這樣一項好政策呢?是不是全國範圍內統一實施呢?據瞭解,“合村並鎮”這項政策需要因地制宜的實施,不同地區具體情況不同,需要各地依據自身的情況而定。一般而言,下述的這3類村莊將優先進行“合村並鎮”,快來看看你們村是否也在其中呢?
1、經濟落後且發展十分困難的村莊
2、政府統一安排,改變土地性質的村莊
3、被納入統一改造範圍內的村莊
到這裡,為大家介紹了合村並鎮的好處,合村並鎮的原因以及哪些類型的村莊將優先進行合併。可是,還有一個問題是不少農民所擔心的,即如果農民不願意參與“合村並鎮”,該如何處理呢?也就是說,在涉及到統一拆遷、統一安置問題的時候,農民不願意搬遷,會不會強制呢?應該咋辦呢?
很明顯,我國任何政策的實施都有一個前提——以人文本,即需要遵循農民自願的原則。如果一個村莊內的大多數農民不願意參與“合村並鎮”,那麼,統一拆遷的工作也就不會啟動,這個設想也就不會實現。不過,話說回來了,如果實施“合村並鎮”,農民在免費分得住房的同時,又能獲得高額的補償款,試想,誰還會輕易的就拒絕呢?
最後,明年起村莊要合併成城鎮了?農民全部搬走嗎?不想搬會被強制嗎?對此,你是怎麼看待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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